留學編制辭職流程_留學編制辭職流程圖
留學編制辭職流程_留學編制辭職流程圖
大家好,很高興有機會和大家一起探討留學編制辭職流程的問題。我將用專業的態度回答每個問題,同時分享一些具體案例和實踐經驗,希望這能對大家有所啟發。
文章目錄列表:
1.體制內辭職流程2.辭職留學檔案怎么處理
3.離職手續辦理流程
4.公務員可以申請國外留學成功后再辭職嗎
5.公務員要滿5年才能辭職?如果不滿5年想要出國留學有啥辦法?
6.辭職流程及注意事項
體制內辭職流程
這是必須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辭職信和應聘信一樣,都應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辭職信一般必須包括以下內容:離職原因、離職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謝的禮貌用語。也可以再加上一些個人的意見和建議,推薦合適的接班人等內容,但措辭和語氣一定不能過激,以免白紙黑字上留下對你不利的“案底”。這是離職過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離職請求是否能夠得到批準和支持,關鍵還得看這一步。在和主管詳談之前,必須準備好離職的充分理由。如果你平時的工作表現還不錯,或者是公司的骨干力量,那么在談話中主管很可能會挽留你,而你必須用得體的語言去應對,想方設法表明你的立場,并堅持自己的初衷。切忌不辭而別,那是極其不負責任的行為,會造成非常不良的影響。在和主管談妥了具體離職意向并征得同意之后,就應該開始著手交接工作。在公司還沒找到合適的接替者的時候,你應該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崗。而即使在接替你的人來了之后,你仍必須將手頭的工作交接完畢才能離開公司,以盡到自己的最后一份責任。
:在辭職前,你就應當做一個有心人,平日就做好業務知識管理。將每項業務的程序與必要技能,都用文字記錄下來,儲存在檔案或電腦里,這樣離職時才可以移轉出去。這種做法不但有利于接替者,對你也有好處。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辭職留學檔案怎么處理
法律主觀:
勞動者辭職后,有新的崗位工作的,可直接將檔案、勞動關系、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到新的單位。如果沒有新的接收單位,建議先將檔案放到人才市場進行保管,找到新的工作后再轉檔案。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離職手續辦理流程
離職手續辦理流程:提前通知、填寫辭職申請表、單位審核、申請表留存、辦理工作交接、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1、提前通知:員工若要離職,一般需要提前30天向用人單位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如有試用期,則在試用期結束前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
2、填寫辭職申請表:員工親自填寫辭職申請表,一式四份,交于所在單位相關職能部門。
3、單位審核:單位接到辭職申請后,根據情況進行審核或審批。對于不需經過批準的辭職申請,單位在辭職申請表中填寫對申請人有關情況是否屬實的審核意見;對需要經過批準的辭職申請,則填寫是否批準的意見。
4、申請表留存:單位填寫意見后的辭職申請表需報送主管部門一份,報送人才流動機構一份;裝入申請人檔案一份,單位留存一份。
5、辦理工作交接:離職手續完成后,開始進行工作的交接。員工需要將工作內容、文件、資料等交接給繼任者或相關部門,并確保工作的順利進行。
6、結清工資:離職前,員工需與用人單位結清工資、獎金等報酬。
7、辦理離職手續:離職手續完成后,員工需將個人物品清理干凈,辦理離職手續,如歸還辦公用品、退還門禁卡等。
公務員可以申請國外留學成功后再辭職嗎
主要看具體的單位。
1、如果是省直的單位,想要出國留學讀研究生,那么在兩年之前就必須要辭職。
2、但是在今年鼓勵深造,讀研究生不僅工資照發,而且單位也會負擔一半學費,但是公務員出國留學讀研究生完成學業之后,回到國內必須回本單位上班,而且半年之內不可以辭職。
公務員要滿5年才能辭職?如果不滿5年想要出國留學有啥辦法?
公務員辭去公職規定(試行)
第一條 為規范公務員辭去公職工作,保障機關與公務員的合法權益,根據公務員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辭去公職,是指公務員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申請終止與任免機關的任用關系。
公務員辭去公職后,不再具有公務員身份。
第三條 公務員辭去公職,應當依照法定的情形、權限和程序辦理。
第四條 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辭去公職:
(一)在涉及國家秘密等特殊職位任職或者離開上述職位上滿國家規定的脫密期限的;
(二)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三)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辭去公職的情形。
第五條 公務員辭去公職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公務員向任免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公務員辭去公職申請表》;
(二)任免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審核;
(三)任免機關審批,作出同意辭去公職或者不同意辭去公職的批復,同意辭去公職的應當同時免去其他所任職務;
(四)任免機關將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務員所在單位和申請辭去公職的公務員,并將同意辭去公職的批復送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公務員辭去公職申請表》和同意辭去公職的批復等存入本人檔案。
第六條 任免機關應當自接到公務員辭去公職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審批,其中對領導成員辭去公職的申請,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九十日內予以審批。
第七條 經批準辭去公職的公務員,離職前應當辦理公務交接手續,必要時按照規定接受審計。
對拒不辦理公務交接手續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八條 《公務員辭去公職批準通知書》應當直接送達公務員本人。直接送達本人有困難的,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公務員申請辭去公職未予批準的,可以按照規定申請復核或者提出申訴。復核、申訴期間不停止該人事處理的執行。
第十條 公務員在辭去公職審批期間不得擅自離職。對擅自離職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十一條 公務員與所在機關因專項培訓訂立協議約定工作期限的,在未滿約定工作期限內一般不得申請辭去公職。申請辭去公職的,應當向所在機關支付違約金或者履行相應義務。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機關提供的專項培訓費用。機關要求辭去公職公務員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約定工作期限尚未履行部門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第十二條 公務員辭去公職后,自批準之日的次月起停發工資,社會保險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公務員辭去公職后,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轉遞檔案。在九十日內重新就業的,應當在就業單位報到后三十日內,按照干部人事檔案轉遞的有關規定,將檔案轉至有關的組織人事部門保管;在九十日內未就業或者重新就業單位不具備條件保管條件的,按照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轉遞檔案。
第十四條 公務員辭去公職后重新就業的,其辭去公職前在機關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
第十五條 公務員辭去公職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公務員辭去公職后有違反前款規定行為的,由其原所在機關的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該人員從業期間的違法所得,責令接收單位將該人員予以清退,并根據情節輕重,對接收單位處以被處罰人員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十六條 違反本規定的,由縣級以上領導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予以糾正,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十七條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辭去公職,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規定由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關于印發《公務員辭退規定(試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人事)廳(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人民團體干部人事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組織部、人事局:
現將《公務員辭退規定(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在實施中有何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報告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辭職流程及注意事項
辭職可以,但是辭職的后續一系列事您需要知道,以下是為您整理的辭職流程及注意事項,其中有很多辭職的細節需要注意,可以讓您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辭職辦理流程
1.提前至共享服務中心領取員工辭職審批表。
2.填寫員工辭職審批表。
3.人事專員查看員工檔案是否有培訓協議,確認員工是否在培訓服務期內, 計算服務期內員工應支付公司的賠償金額。
4.離職人員直接上級完成離職人員離職面談、離職原因調查。
5.離職人員直接上級負責監督離職人員完成工作交接和工作使用的物品交接(如維修人員使用的維修用具等)。
6.共享服務中心人員完成辭職人員工衣、工鞋、更衣柜公用物品回收;工作卡回收,并形成回收記錄,定期將辭職人員工作卡進行銷毀。
7.員工在共享中心辦理離職手續;共享中心工作人員與部門確認是否需要履行競業限制協議(如需要履行,將按照事業部要求簽訂履行競業限制協議申請;如不需要,將正常辦理辭職手續);簽訂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在報審離職材料的同時提交用章使用流程。
8.部門經理審核辭職手續。
9.事行政經理審核辭職手續。
10.總經理審批辭職手續文件。
11.辭職人員領取相關辭職證明(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證明)。
12.人事專員與薪酬專員溝通生成辭職人員當月薪資系統,辦證薪資正常發放;確認薪資系統生成后五個工作日內完成人力系統維護;網絡管理員進行OA、RTX辦公軟件賬號刪除維護。
13.人事專員進行辭職人員電話回訪。
14.人事專員將辭職手續歸入人事檔案。
員工提交辭職報告后,是否需要單位批準?
根據我國勞動法,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具有法定理由,而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是不需要說明理由的,這是勞動法對于勞動者的傾斜性保護,但勞動者仍然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根據勞動部辦公廳《關于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5〕324號):?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三十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但由于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有關約定而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由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違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規定,而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不予辦理。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而給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總而言之,一般來說,如果提前一個月將辭職報告交給公司,到了一個月后,不管公司是否批準,雙方的勞動關系就算解除了。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也許有人會問:如果勞動者提前辭職,單位可以要求他支付違約金或扣發他最后一個月的工資嗎?關于違約金,《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除了因提供專項培訓費用進行專業技術培訓所約定的服務期以及競業限制這兩種情形之外,不得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至于工資是勞動者的勞動所得,因為職工提前辭職,公司扣除一個月的工資無任何法律依據。
盡管單位隨意不能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也不能扣發他的工資,但是由于勞動者未履行法定的提前通知義務,迫使公司從外地緊急調人,或者不得不安排企業員工加班的,新員工來滬所需的交通費、住宿費或者其他員工加班費的差額等,就是勞動者違約辭職給公司帶來的實際損失,公司可以要求賠償。
因此,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很重要,對于是否履行了這一程序一定要留有證據,勞動者在遞辭職書時,一定要保留用人單位簽收的證據,以證明確在30日前曾向用人單位提交過書面辭職的通知。
員工提出辭職后,離職日期如何確定?
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也是給予用人單位以必要時間填補因勞動者辭職而造成的職位空缺,保證用人單位工作的連貫性。
實踐中如果勞動者在辭職報告中明確30日以后才離職,用人單位是否可以在勞動者通知辭職后當即解除勞動合同呢?這個問題學界尚存爭議,就此產生的勞動爭議,司法實踐中既有支持用人單位當即解除的判例,也有不支持用人單位當即解除的判例。
筆者還是建議用人單位盡量尊重辭職勞動者本人真實的意思表示,或者與勞動者協商確定提早離職日期,并支付離職后30日的工資作為補償。
不管怎么說,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而如果他不履行提前通知義務則為違法,而履行了提前通知義務卻被當即解除勞動合同,那么這一個月的生活來源豈不沒有著落?這也不利于鼓勵勞動者履行提前通知義務。
員工提交辭職報告后,可以反悔嗎?
《勞動合同法》第37條,就勞動者單方預告解除勞動合同做出了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該規定賦予了勞動者?辭職權?,這種權利是一種?形成權?,即法律賦予權利人通過單方意思表示對另一方的法律狀況予以影響的權能,無須用人單位做出承諾,自送達用人單位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根據我國民法的相關理論,撤回是針對未生效的法律行為;而撤銷則是針對已經生效的法律行為。形成權可撤回,但不可撤銷。權利人行使形成權的單方法律行為可以撤回,但是權利人撤回行使形成權的意思表示應在行使形成權的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之前或與行使形成權的意思表示同時到達相對人。
行使形成權的單方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時,即對相對人產生法律效力。據此, 職工的辭職報告一般只可在單位接收前撤回,但不可撤銷,除非對方同意。當然,這指的是書面辭職報告。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辭職時五險一金的注意事項
辭職后五險一金怎么辦,許多職場白領可能會忽略這個問題,離職后三個月內,醫療保險停繳費是有很大影響的,下面我們來看看離職后五險一金的具體處理辦法。
1. 養老保險是可以中斷的,中間中斷無所謂,最后是累計年限的,不過交得越多,當然養老金也越多。
辭職后五險一金辦理轉移手續:在老單位打出轉移單,交給新單位繼續上就行。
2. 失業保險必須要交。
辭職后五險一金辦理轉移手續:不用辦理,到新單位繼續上就行。
3. 醫療保險比較重要,規定是中斷三個月以上就失效,三個月以后看病就得自己掏錢,小病無所謂,大病就慘了,中斷三個月以上的到新單位重新上。每個上醫保的有一個存折,終身使用,不管單位是否變化,單位應該每月把一定比例的錢打入存折,個人可以隨時提取,用途不管。每個上醫保的有一個藍本,就是醫療本,醫療規定門診費用2000元以上部分才可以報銷,比如花了2500, 只報銷500的50%-70%(醫院不同,報銷比例不同),如果住院報得就多了。看病的時候要告訴醫院開醫保的單子,住院要帶上。
辭職后五險一金辦理轉移手續:自己交交的話,您看一下以前的工資單醫療每月自己交費多少,現在自己交的話要包括從前單位給你交的10%,大約是自己交的6倍。比方每月扣自己100元,自己交大概是600元。養老是有單位交,自交部分的3.5倍。比如以前每月扣100,自己交的話就是350元;自己不交的話養老保險是可以斷交的,以后可以續交,保證繳滿15年即可,可以累積。醫療不能斷交超過2個月,超過了,需要重新計算繳費累積年限,沒有單位了是需要自己交以前單位和個人的兩部分的。
4. 公積金單位把給你的錢和你自己的錢都存到你的公積金帳戶,比如工資3000元,單位給你300,你自己扣除300,所以你每月公積金帳戶應該有600元,只能一年取一次,要去公積金中心取,需要買房或修房,可以自取或委托單位取。
辭職后五險一金辦理轉移手續:先在新單位開帳號,拿帳號給老單位,讓老單位把原來帳號的錢轉入新帳號。公積金中心每年六月會給單位發每個員工的對帳單,顯示你的帳戶現在的錢。另外,每年四月左右是調整下年度養老\失業\醫療基數的時間,每年六月是調整下年度公積金的時間。
怎樣正確地辭去職務和換崗
1.假如你想把歸于自個的檔案帶走,交 辭去職務信 前就大概處理好。不要脫離前匆匆忙忙地預備。
2.任何材料要帶走,先承認是否有知識產權問題,危害原公司利益的事情不要做,會引起官司且對自個名聲上造成損壞。在遞交 辭去職務信 之前處理好所有私人的物品、文件與函件:有些公司,你交了辭去職務信后,就會禁止你再運用公司的電腦和文件,要拿回時比較麻煩.
3.如果要跑到如今公司的競爭對手那里去,辭去職務前不要通知如今的公司.到職后也盡量少談原公司的競爭策略與業務秘要。議論這些雖然能夠會暫時討得新主的歡心,乃至能夠因而提高自個的薪酬與職位,但更會因而落個背叛與出賣的惡名。
4.防止以負面方式議論原公司,這會影響你在行業內的名譽。就算你與原公司有誤會,也不要這樣做,別人以為你沒有度量.
5.不要同時帶著原公司的人進新公司,否則新公司雖然短期獲益,卻會讓新公司對你漸生防備之心,怕你再度離職時再挖墻角。
勞動法規定的辭職注意事項
勞動法規中規定了辭職的方方面面,建議每一位即將辭職的人都要知悉,因為這關系到的是你的切身利益。以下是勞動法規定的辭職注意事項,僅供參考
一、勞動合同法關于辭職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九十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關于辭職的規定
第四條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關于辭職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就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而且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可。原勞動部辦公廳在《關于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復函》中也指出:?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須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勞動法》一方面賦予了職工絕對的辭職權,另一方面又賦予了用人單位一定的請求賠償損失的權利?!秳趧臃ā返?02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原勞動部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第4條明確規定了賠償的范圍:?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1、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職工主動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后,部分職工在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30日后主動離職,不理會用人單位的賠償要求,用人單位則可能不給職工辦理人事關系和檔案的調轉手續。職工離職后人事關系和檔案長期滯留在原用人單位,會造成職工在新的工作單位不能辦理正常的錄用手續,拿不到包括檔案在內的個人材料,也不能繳納勞動保險?
在這里特別要提醒讀者的是,當你合同中有服務期限或保護商業秘密約定,因而有違約金的約定的話,雖然你提前30天仍可以辭職,但是必須按合同違約金的規定給予賠償。
辦理離職手續流程
離職手續辦理流程:遞交書面辭職申請;安排工作交接;財務部結清工資;人力資源部同財務部辦理保險清算;交接雙方和部門領導簽字確認;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
派遣員工因病或因事辭職時應提前30日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辭職申請未予批準前,應繼續工作,不得先行離職。
1、離職員工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好工作移交,并向用工人單位人事部提供書面的有相關人員簽字的移交清單,人事部憑移交清單及當月結算工資并辦理正式離職手續;
2、因合同終止不再續約的或在勞動合同期內要求辭職的,均應按規定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3、如本單位提出提前解除勞動關系的,將按照國家及本單位規定辦理離職手續,支付違約金。
試用期內的員工辭職,需書面提交辭職報告書給用人單位,辦妥《離職報告表》,用人單位書面通知企業人才市場,再予以工資結算,擅自離開者,視為自動放棄工資。
正式員工辭職,則需書面提交辭職報告書給用人單位人事部審核批準,用人單位書面通知企業人才市場,然后再辦妥《離職報告表》再予以工資結算,擅自離開者,視為自動放棄工資。不給以辦理相關人事、社保關系轉移。
關于社保手續,由員工持《養老保險手冊》直接到社會勞動保險公司的職工流動窗口辦理繳費手續,凡是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均可辦理社保,不受年齡限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好了,今天關于留學編制辭職流程就到這里了。希望大家對留學編制辭職流程有更深入的了解,同時也希望這個話題留學編制辭職流程的解答可以幫助到大家。
請添加微信號咨詢:19071507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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