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留學 公證 流程_出國留學公證流程
出國留學 公證 流程_出國留學公證流程
對于出國留學 公證 流程的問題,我有一些專業的知識和經驗,并且可以為您提供相關的指導和建議。
文章目錄列表:
1.出國留學如何辦理公證書2.怎樣辦理出國公證?
3.出國留學戶口本公證需要什么材料
4.出國留學的出生公證如何辦理?
5.辦理出國留學中所需要公證的應準備什么資料,費用,周期
6.出國留學最常需要的幾種公證
出國留學如何辦理公證書
隨著高等教育體系的不斷發展,出國留學的學生明顯增加了不少,一些有計劃留學的同學可能會不知道出國留學需要辦理哪些手續,貼心的小編就為大家整理了出國留學需要辦理的相關手續,一起來看下吧。
出國留學手續的辦理一般分兩種情況,一種是自費出國留學,還有一種就是公費出國留學,兩種需要準備的材料是不同的。
1、自費出國留學
(1)憑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或其他戶籍證明向戶口所在地市、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2份《中國公民出國(境)申請審批表》;
(2)詳細填寫《中國公民出國(境)申請審批表》并提交單位或派出所的政審意見;
(3)交驗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戶籍證明,并提交影印件;
(4)提交4張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證件照(光面相紙)。一次性成像快照、經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種彩色打印機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5)個人聯系的自費出國留學,提交接收學校出具的入學通知書;通過合法中介機構聯系的出國留學,提交該中介機構出具的統一格式的有關證明和入學通知書;
(6)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申請自費出國留學,須提交省一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自費留學資格審核證明”;
(7)出國學習宗教課程(含前往宗教院校學習)的,須提交省級以上宗教局出具的的同意證明;
(8)提交審批機關認為確有必要的其他證明。
2、公派出國留學(含國家公派和單位公派留學人員)
(1)憑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或其他戶籍證明向戶口所在地市、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2份《中國公民出國(境)申請審批表》;
(2)詳細填寫《中國公民出國(境)申請審批表》并提交單位或派出所的政審意見;
(3)交驗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戶籍證明,并提交影印件;
(4)提交4張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證件照(光面相紙)。一次性成像快照、經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種彩色打印機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5)提交填寫完整的《公派留學人員申請護照登記表》
怎樣辦理出國公證?
辦理出國公證流程:
辦理出國留學公證書,又稱涉外公證書,具有域外的法律效力。
“出生公證”
出生公證是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其在中國領域內出生的事實予以證明的活動。若當事人在其它國家或地區出生,且其在域外出生的事實在回國定居時已記入戶籍檔案的,公證處亦可依據戶籍檔案記載為其出具公證書。
出生公證由當事人住所地或事實發生地有涉外管轄權的公證處管轄。
辦理出生公證,當事人應向公證處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1、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及其復印件。
2、戶口簿及其復印件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3、當事人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所在單位的人事、組織、勞資等部門;人才交流中心;住所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們政府)出具的證明其出生事實的信函。當事人為未成年人的,證明信函可由其父母的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或本人住所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們政府或公安派出所出具。公安派出所和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出具證明的內容,詳見我處印制的《證明信參考樣本》。
4、由于美國和泰國均要求在出生公證書上加貼照片,因此,凡辦理在上述兩國使用的出生公證書,當事人均應提交與辦證件數相應的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若干。
當事人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需委托他人代理的,代理人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學歷、學位、成績單公證”
學歷、學位、成績單公證是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其學習經歷或所持有的畢業證書、結業證書、學位證書、成績單的真實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上述公證事項由當事人的住所地或事實發生地有管轄權的公證處管轄。
辦理學歷、學位、成績單公證,當事人應向公證處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1、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及其復印件。
2、需公證的畢業證書、結業證書、學位證書、成績單及相應的復印件若干。
3、若需由公證處對當事人的學習經歷直接作出證明,當事人還應提供由其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所在單位的人事、組織、勞資等部門;人才交流中心;住所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學習經歷證明信函(信函的具體內容詳見我處印制的《證明信參考樣本》)及與辦證件數相應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若干。
當事人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的,代理人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是否受過刑事處分公證
是否受過刑事處分公證,是公證處根據申請人的申請,依法對其在中國居住期間,是否受過刑事處分這一法律事實予以證明的活動。
辦理是否受過刑事處分,應提供以下證件和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2、本人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蓋有人事、勞資、組織專用章的證明材料。未受刑事處分證明材料內容詳見證明信參考樣本;受過刑事處分的證明材料應寫明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現戶籍所在地地址以及×年×月×日被×法院以×罪判處×××、×××(主刑與附加刑),同時還應提供法院的刑事判決書。
如果委托他人代辦,受托人還要提供當事人的委托書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親屬關系公證”
親屬關系公證是公證處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申請人因血緣、婚姻、收養而與他人產生的相互關系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辦理親屬關系公證應提供以下證件和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2、本人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蓋有人事、勞資、組織專用章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內容詳見證明信參考樣本。
3、當事人的親屬在境外,則還需提供境外親屬的來信。證明信參考樣本中“域外親屬關系”一欄要求開具。
4、如果委托他人代辦,受托人還要提供當事人的委托書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婚姻狀況公證”
婚姻狀況是指當事人的結婚、未婚、離婚、喪偶及未再婚的情況。婚姻狀況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當事人現存的婚姻狀況這一法律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婚姻狀況公證包括結婚、未婚、離婚、喪偶后未再婚公證。
申請辦理婚姻狀況公證,當事人應向本人住所地或事實發生地公證處申請。
1 結婚公證
公證證明的婚姻關系必須是我國法律所承認的婚姻關系,包括:
⑴經合法手續登記的婚姻;
⑵1950年婚姻法發頒布前建立的婚姻。
申請辦理結婚公證,當事人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⑴結婚證書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⑵申請人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的證明信,內容包括:夫妻雙方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結婚時間、地點、方式;
⑶結婚證遺失的由雙方檔案管理部門出具婚姻狀況證明信,可以辦理夫妻關系公證;
⑷申請人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
⑸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代理人應提供申請人的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明。
2 未婚公證
當事人應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a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戶口本;
b
申請人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的證明信,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現住北京市X區)至X年X月X日止未曾登記結婚。已離境者: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原住北京市X區)至X年X月X日在中國居住期間未曾登記結婚;
c 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代理人應提供申請人的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明。
3 離婚、喪偶后未再婚公證
當事人應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a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戶口本;
b 離婚證書或民事調解書、判決書(判決離婚的還應提交原法院出具的該判決書已生效的裁定證明);
c
申請人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信,內容包括:XXX(性別、出生年月日)與XXX(性別、出生年月日)于X年X月X日在X省X市(或縣)登記結婚,X年X月X日在X省X市(或縣)經XX部門登記(或調解、判決)離婚(或XXX于X年X月X日因何原因在何地死亡),XXX至X年X月X日未再登記結婚。(已經離境的應注明離境日期)。
d 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代理人應提供申請人的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明。
“工作經歷公證”
工作經歷公證是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其在某段時間內,在某地、某單位從事某種工作的事實予以證明的活動。
工作經歷公證由當事人住所地或事實發生地具有涉外公證管轄權的公證處管轄。
辦理工作經歷公證,當事人應向公證處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1 、 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及其復印件;
2、
當事人的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所在單位的人事、勞資、組織部門;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證明當事人工作經歷的信函;
3 、 當事人需證明其專業技術職務或技術等級職稱的,應提交有關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或技術等級證書;
4 、 當事人如需證明其企、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應提供有效的資格證明;
5、 當事人如需對其兼職的工作經歷進行證明,應提供兼職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
6 、 在北京工作的外地當事人申請工作經歷公證,可由其工作單位代為申請,如本人申請,除提供以上所述材料外,還需提供暫住證;
7 、 應提供與辦證數量相應的(比辦證數量多一張)近期二寸免冠照片若干;
8、 代辦公證的代辦人還應提供申請人的委托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聲明書公證”
聲明書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公民、法人在民事活動中的單方意思表示真實、合法的活動。
聲明是本人的意思表示,應當由本人親自辦理,聲明人應親自到其住所地或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不能委他人代理。
申請辦理聲明書公證,當事人應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1 本人身份證件;法人申辦,應提供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2 草擬的聲明書。當事人書寫有困難的,公證員可為其代寫;
3 與聲明內容有關的證明材料。
出國留學戶口本公證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主觀:
辦理簽證、準備文書材料、面試等等都是每一個出國留學的學生需要準備和經歷的過程。其中,準備各種各樣的文書材料是最讓每個留學生頭疼的事情。但是除了所需要的簽證、材料,還要辦理各種公證。具體要求需要向你申請的有關國家或學校、科研機構了解核實,再向我國公證機構申請辦理。辦理出國留學公證書,又稱涉外公證書,具有域外的法律效力。出國留學,最常需要的公證有以下幾種:出生公證出生公證是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其在中國領域內出生的事實予以證明的活動。若當事人在其它國家或地區出生,且其在域外出生的事實在回國定居時已記入戶籍檔案的,公證處亦可依據戶籍檔案記載為其出具公證書。出生公證由當事人住所地或事實發生地有涉外管轄權的公證處管轄。辦理出生公證,當事人應向公證處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1、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及其復印件。2、戶口簿及其復印件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3、當事人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所在單位的人事、組織、勞資等部門;人才交流中心;住所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們政府)出具的證明其出生事實的信函。當事人為未成年人的,證明信函可由其父母的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或本人住所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們政府或公安派出所出具。公安派出所和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出具證明的內容,詳見我處印制的《證明信參考樣本》。4、由于美國和泰國均要求在出生公證書上加貼照片,因此,凡辦理在上述兩國使用的出生公證書,當事人均應提交與辦證件數相應的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若干。當事人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需委托他人代理的,代理人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學歷、學位、成績單公證學歷、學位、成績單公證是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其學習經歷或所持有的畢業證書、結業證書、學位證書、成績單的真實性予以證明的活動。上述公證事項由當事人的住所地或事實發生地有管轄權的公證處管轄。辦理學歷、學位、成績單公證,當事人應向公證處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1、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及其復印件。2、需公證的畢業證書、結業證書、學位證書、成績單及相應的復印件若干。3、若需由公證處對當事人的學習經歷直接作出證明,當事人還應提供由其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所在單位的人事、組織、勞資等部門;人才交流中心;住所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學習經歷證明信函(信函的具體內容詳見我處印制的《證明信參考樣本》)及與辦證件數相應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若干。當事人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的,代理人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及其復印件。是否受過刑事處分公證是否受過刑事處分公證,是公證處根據申請人的申請,依法對其在中國居住期間,是否受過刑事處分這一法律事實予以證明的活動。辦理是否受過刑事處分,應提供以下證件和材料:1、當事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2、本人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蓋有人事、勞資、組織專用章的證明材料。未受刑事處分證明材料內容詳見證明信參考樣本;受過刑事處分的證明材料應寫明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現戶籍所在地地址以及×年×月×日被×法院以×罪判處×××、×××(主刑與附加刑),同時還應提供法院的刑事判決書。如果委托他人代辦,受托人還要提供當事人的委托書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親屬關系公證親屬關系公證是公證處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申請人因血緣、婚姻、收養而與他人產生的相互關系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辦理親屬關系公證應提供以下證件和材料:1、當事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2、本人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蓋有人事、勞資、組織專用章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內容詳見證明信參考樣本。3、當事人的親屬在境外,則還需提供境外親屬的來信。證明信參考樣本中“域外親屬關系”一欄要求開具。4、如果委托他人代辦,受托人還要提供當事人的委托書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婚姻狀況公證婚姻狀況是指當事人的結婚、未婚、離婚、喪偶及未再婚的情況。婚姻狀況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當事人現存的婚姻狀況這一法律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婚姻狀況公證包括結婚、未婚、離婚、喪偶后未再婚公證。以上就是出國留學常需要的公證有哪些的介紹。基本上就是出生公證、親屬關系公證、工作公證、婚姻公證等等,希望上面的介紹可以幫助大家。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條
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依法申請辦理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
中國公民前往其他國家或者地區,還需要取得前往國簽證或者其他入境許可證明。但是,中國政府與其他國家政府簽訂互免簽證協議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國公民以海員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國外船舶上從事工作的,應當依法申請辦理海員證。
出國留學的出生公證如何辦理?
出國留學的出生公證辦理方法:
1、當事人向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即填寫“申請表”。
2、填寫申請表后,做出材料與陳述均真實的承諾。如發現材料虛假,公證機關有權沒收虛假材料,已收公證費不予退還,并向公安機關報案處理。
3、公證員審查材料,予以受理,按《公證程序規則》要求為當事人打印文書和筆錄,并出具受理回執。
4、當事人繳納公證費。
5、公證員后期制作公證書,當事人在規定的時間憑受理回執和公證費收據到公證處領取公證書。
申請條件
1、申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申請人與申請的公證事項具有利害關系
3、申請人具有本市戶籍或者出生地為本市
申請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當事人已離境的,需提交護照等旅行證件的復印件。
2、代理人代為辦理的,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3、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的,需提交委托書;法定代理人或其他代理人提交有代理權證明:委托親屬的,提交親屬關系證明;委托非親屬的,提交委托書。
4、《出生醫學證明》或《獨生子女證》或由檔案管理權限的單位或其他了解情況的單位出具的《出生證明》。
5、公證書發往美、法、奧地利等國家使用的,需提供2存免冠近照(比公證書多一張)。
6、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擴展資料:
注意事項
1、公證書中的當事人姓名要真實,有特殊要求的,必須認真審查核實后再予證明。當事人的姓名一律采用簡化字。在外文譯文中,要使用漢語拼音。為便于當事人使用公證書,對有曾用名的,經有效證明,應在公證書上同時證明。
2、公證書中當事人的出生日期,是公證證明的核心內容之一,務必準確、真實,并有確鑿的證據。出生日期以身份證為準,沒有身份證以戶籍證明或出生證明為準,無上述證明,參照其他證明(如檔案、護照等),一律采用公歷,公證當事人另有要求的,可在括號內注明農歷出生日期。
3、公證書中當事人的出生地點應明確、具體,地名應寫全稱。出生地址應寫到市、縣,根據使用地(國家)要求,也可寫到鄉、村或城鎮街道。如果當事人出生時的地名已改變,應在現在地名后括號內,寫明原地名全稱。
4、出生證明當事人父母要寫明生父母的姓名,如父母死亡的,要加括號注明,如當事人已被他人收養,應注明養父母姓名,對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公證書,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要求,不寫生父姓名。
5、當事人所提供身份證與境外證件上(如護照、通行證等)日期不一致,而提出更改的,如確屬原發證機關工作失誤造成不一致,當事人需到發證機關要求更正,然后給予公證。如公證當事人當時為了出國而謊報年齡,查清楚后應按真實年齡給予公證。
6、已在國外的當事人申請辦理出生公證書,公證處經調查,未找到任何線索的,可為當事人出具"查無檔案記載公證書"。在美國等國家,此公證書可做為次要證據使用。
7、公證處只能為在我國出生的我國公民或外國人辦理出生公證書。在國外出生的人,如需要此類證明的,應在當地有關機關取得出生證明。
參考資料:
辦理出國留學中所需要公證的應準備什么資料,費用,周期
主要涉外公證的辦理程序
在通常情況下,辦理涉外公證,應由當事人親自到公證機關提出書面或者口頭申請。如果當事人不能親自到場,可以由代理人持當事人出具的委托書前往申辦。但辦理委托書、遺囑、收養子女協議和簽名印鑒等公證事項,不能委托他人進行。
公證申請時,必須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公證的內容不同,其辦理程序和所需提供的材料也不同。
1.辦理出生公證書。
《出生公證書》的內容上證明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與地點、父母姓名等,出國出境入員辦理出生證明書的公證,須向公證處提供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本人的出生證原件、如果本人是在解放前出生或解放后出生而無出生證的話,須向公證處提供工作單位或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出具的證明,證明要詳細寫明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出生地點、生父母姓名和現在住址。提供了以上證件材料后,申請人須按要求填寫由公證機關制發的公證書申請表,回答經辦人對有關問題的詢問。公證處經審核,確認申請人所提供的種種材料沒有疑誤,便出具出生公證書。涉外出生公證書用中文寫就,附外文翻譯件(大多是英文翻譯件,有些需翻譯成所赴國家的文字)、兩件都須有公證處的鋼印,中文件上須有公證員的簽名并加蓋公證處公章。
2.辦理學歷、學位和成績公證
凡出國留學都須向國外有關院校和機構提供學歷、學位和成績證明,不同的國家或同一國家內不同的學校對這三者的要求各不相同。一般只要提供學歷、學位和成績單的復印件和外文翻譯件,并由原頒發學校分別加蓋公章和有關人員(校長、教務長)簽名即可。但有的國家和學校只接受經過公證的學歷、學位證書和成績單,這就需要辦理學歷、學位和成績的公證。辦理學歷、學位和成績公證書的程序與辦理出生證明書相同,具體要求的證件為:
(1)申請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身份證明;
(2)申請人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成績單、結業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3)申猜人遺失學歷證原件的,應向原就讀學校申請補發,如果原就讀學校已經撒銷,須提供原就讀學校的上級主管機關出具的證明。無學歷證原件,申請辦理學歷證明書,應提供大一寸相片三張;
3.辦理經歷證書
經歷公證書(經歷證明)對辦理所赴國入境簽證,在國外謀職等有重要作用,辦理經歷公證書須提供的證件:
(1)申請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
(2)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或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出具的證明。證明應詳列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莊什么單位做什么工作或任何職務。有職稱的應提供職稱證書,如工程師證,廚師證、駕駛執照等(上述證書應備一份復印件交公證處存擋);
(3)申請人的大一寸照片三張;
(4)公證人員要求提供的與此項公證有關的其他證件或材料。
4. 辦理親屬關系公證書
親屬關系公證書(親屬關系證明)應用很廣泛,申請入出境定居、探親、自費留學等,一般都須辦理親屬關系公證書。
辦理親屬關系公證書須提供下列證件:
(1)申請入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或其他證明;
(2)申請人所在地工作單位或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出具的證明。證明應詳細列明申請人與國外的關系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現在住址以及與他們之間是何種親屬關系等;
(3)公證人員要求提供的有關的其他證件材料,
5. 無犯罪記錄公證書
申請人需提供所在地工作單位或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保衛部門或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有關證明。
6. 婚姻狀況公證
申請人需提供結婚證、離婚證、未婚等證明材料。 公證處收取公正費100 翻譯中英文費用100 合計200一本
出國留學最常需要的幾種公證
我國公民在辦理出國留學手續時,都需要提交有關的公證材料,由于前往留學的國家不同,學校或科研機構不同,所要求提供的公證書種類、譯文、認證手續及副本數量也有所不同。具體要求需要向你申請的有關國家或學校、科研機構了解核實,再向我國公證機構申請辦理。辦理出國留學公證書,又稱涉外公證書,具有域外的法律效力。
需要公證的種類
出國留學,最常需要的公證有以下幾種:
出生公證
出生公證是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其在中國領域內出生的事實予以證明的活動。若當事人在其它國家或地區出生,且其在域外出生的事實在回國定居時已記入戶籍檔案的,公證處亦可依據戶籍檔案記載為其出具公證書。
出生公證由當事人住所地或事實發生地有涉外管轄權的公證處管轄。
辦理出生公證,當事人應向公證處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1、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及其復印件。
2、戶口簿及其復印件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3、當事人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所在單位的人事、組織、勞資等部門;人才交流中心;住所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們政府)出具的證明其出生事實的信函。當事人為未成年人的,證明信函可由其父母的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或本人住所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們政府或公安派出所出具。公安派出所和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出具證明的內容
4、由于美國和泰國均要求在出生公證書上加貼照片,因此,凡辦理在上述兩國使用的出生公證書,當事人均應提交與辦證件數相應的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若干。
當事人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需委托他人代理的,代理人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學歷、學位、成績單公證
學歷、學位、成績單公證是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其學習經歷或所持有的畢業證書、結業證書、學位證書、成績單的真實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上述公證事項由當事人的住所地或事實發生地有管轄權的公證處管轄。
辦理學歷、學位、成績單公證,當事人應向公證處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1、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及其復印件。
2、需公證的畢業證書、結業證書、學位證書、成績單及相應的復印件若干。
3、若需由公證處對當事人的學習經歷直接作出證明,當事人還應提供由其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所在單位的人事、組織、勞資等部門;人才交流中心;住所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學習經歷證明信函(信函的具體內容詳見我處印制的《證明信參考樣本》)及與辦證件數相應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若干。
當事人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的,代理人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是否受過刑事處分公證
是否受過刑事處分公證,是公證處根據申請人的申請,依法對其在中國居住期間,是否受過刑事處分這一法律事實予以證明的活動。
辦理是否受過刑事處分,應提供以下證件和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2、本人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蓋有人事、勞資、組織專用章的證明材料。未受刑事處分證明材料內容詳見證明信參考樣本;受過刑事處分的證明材料應寫明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現戶籍所在地地址以及?年?月?日被?法院以?罪判處、(主刑與附加刑),同時還應提供法院的刑事判決書。
如果委托他人代辦,受托人還要提供當事人的委托書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親屬關系公證
親屬關系公證是公證處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申請人因血緣、婚姻、收養而與他人產生的相互關系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辦理親屬關系公證應提供以下證件和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2、本人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蓋有人事、勞資、組織專用章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內容詳見證明信參考樣本。
3、當事人的親屬在境外,則還需提供境外親屬的來信。證明信參考樣本中?域外親屬關系?一欄要求開具。
4、如果委托他人代辦,受托人還要提供當事人的委托書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婚姻狀況公證
婚姻狀況是指當事人的結婚、未婚、離婚、喪偶及未再婚的情況。婚姻狀況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當事人現存的婚姻狀況這一法律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婚姻狀況公證包括結婚、未婚、離婚、喪偶后未再婚公證。
申請辦理婚姻狀況公證,當事人應向本人住所地或事實發生地公證處申請。
1結婚公證
公證證明的婚姻關系必須是我國法律所承認的婚姻關系,包括:
⑴經合法手續登記的婚姻;
⑵ 1950年婚姻法發頒布前建立的婚姻。
申請辦理結婚公證,當事人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⑴結婚證書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⑵申請人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的證明信,內容包括:夫妻雙方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結婚時間、地點、方式;
⑶結婚證遺失的由雙方檔案管理部門出具婚姻狀況證明信,可以辦理夫妻關系公證;
⑷申請人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
⑸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代理人應提供申請人的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明。
2未婚公證
當事人應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a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戶口本;
b 申請人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的證明信,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現住北京市X區)至X年X月X日止未曾登記結婚。已離境者: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原住北京市X區)至X年X月X日在中國居住期間未曾登記結婚;
c 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代理人應提供申請人的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明。
3離婚、喪偶后未再婚公證
當事人應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a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戶口本;
b 離婚證書或民事調解書、判決書(判決離婚的還應提交原法院出具的該判決書已生效的裁定證明);
c 申請人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信,內容包括:XXX(性別、出生年月日)與XXX(性別、出生年月日)于X年X月X日在X省X市(或縣)登記結婚,X年X月X日在X省X市(或縣)經XX部門登記(或調解、判決)離婚(或XXX于X年X月X日因何原因在何地死亡),XXX至X年X月X日未再登記結婚。(已經離境的應注明離境日期)。
d 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代理人應提供申請人的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明。
工作經歷公證
工作經歷公證是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其在某段時間內,在某地、某單位從事某種工作的事實予以證明的活動。
工作經歷公證由當事人住所地或事實發生地具有涉外公證管轄權的公證處管轄。
辦理工作經歷公證,當事人應向公證處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1 、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及其復印件;
2、當事人的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所在單位的人事、勞資、組織部門;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證明當事人工作經歷的信函;
3 、當事人需證明其專業技術職務或技術等級職稱的,應提交有關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或技術等級證書;
4 、當事人如需證明其企、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應提供有效的資格證明;
5、當事人如需對其兼職的工作經歷進行證明,應提供兼職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
6 、在北京工作的外地當事人申請工作經歷公證,可由其工作單位代為申請,如本人申請,除提供以上所述材料外,還需提供暫住證;
7 、應提供與辦證數量相應的(比辦證數量多一張)近期二寸免冠照片若干;
8、代辦公證的代辦人還應提供申請人的委托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聲明書公證
聲明書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公民、法人在民事活動中的單方意思表示真實、合法的活動。
聲明是本人的意思表示,應當由本人親自辦理,聲明人應親自到其住所地或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不能委他人代理。
申請辦理聲明書公證,當事人應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1 本人身份證件;法人申辦,應提供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2 草擬的聲明書。當事人書寫有困難的,公證員可為其代寫;
3 與聲明內容有關的證明材料。
我在準備留學簽證,需要與父母的親屬關系公證,請問需要哪些證件,父母雙方都需要在場嗎
需要證件:
(1)自己與父母雙方的身份證;
(2)三個人的戶口本;
(3)如果戶口本不在同一本上,需要去派出所開證明;
(4)父母的結婚證;
(5)派出所身份證明。
拿著這些材料去公證處就可以了,不需要父母雙方全部在場。
非常高興能與大家分享這些有關“出國留學 公證 流程”的信息。在今天的討論中,我希望能幫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這個主題。感謝大家的參與和聆聽,希望這些信息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請添加微信號咨詢:19071507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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