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留學時間規定_中國留學時間規定最新
最近有些忙碌,今天終于有時間和大家聊一聊“中國留學時間規定”的話題。如果你對這個話題還比較陌生,那么這篇文章就是為你而寫的,讓我們一起來探索其中的奧秘吧。
文章目錄列表:
1.中國學生留學須知2.我國自費留學政策暫行規定
3.根據中國出入境管理法規定,外籍學生的留學簽證怎么在中國續期呢?
4.留學生學籍管理規定
5.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 工作日上班時間?
6.中國學生去國外留學的制度,按照各個國家不同,越詳細越好,謝謝!
中國學生留學須知
1、申請留學的同學首先要對目標國家和院校有個初步的了解,具體可參考權威大學排名榜QS、Times、US.News和ARWU,初步了解目標院校和專業實力,然后去院校官網查詢更加詳細的內容,結合個人職業方向、興趣發展、移民意愿等因素,做好充分的信息搜集工作。
2、留學一般需要提供成績單、在讀證明(或畢業證學位證)、雅思成績、課程描述等相關材料。有空檔期的學生需要提供PS、CV,申請設計及音樂等相關專業的學生要提供作品集,部分商科類課程還需要GAMT或GRE成績,有些需要工作經驗的課程還要提供工作證明。同學們要根據官網要求提供符合規定的申請材料。
3、院校申請通過后就會收到目標院校的offer,收到offer的同學按照要求換取CAS或CoE,還要準備好護照、照片、戶口本、身份證、出生公證、畢業證、保險憑證、存款證明、體檢證明等材料,然后遞交簽證申請。
4、拿到學生簽證后就可以安排自己的留學行程了,可以預定住宿,具體是住在學校宿舍還是外面租房,可綜合考量成本、舒適度和安全度,建議新生選擇學校宿舍。此外還要買好機票、列好行李清單、明確出入境注意事項等。
我國自費留學政策暫行規定
出國留學是近幾年的熱門話題,但是每個學校的留學名額有限,對于自費出國留學的同學,我國有一些什么樣的政策呢,我來向大家介紹一下我國自費留學政策暫行規定。
自費出國留學是培養人才的一條渠道,也是貫徹對外開放政策、引進國外智力的一個方面。國家對自費出國留學人員在政治上與公費出國留學人員一視同仁。各級政府和基層單位應支持和關心自費出國留學人員,鼓勵他們早日學成回國,為祖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服務。
為此,作如下規定:
一、凡我國公民個人通過正當和合法手續取得外匯資助或國外獎學金,辦好入學許可證件的,不受學歷、年齡和工作年限的限制,均可申請自費到國外上大學(專科、本科)、作研究生或進修。
二、高等院校在校的專科生、本科生和在學的研究生,可以在學校或單位申請自費出國留學,出國后,保留學籍1年。應屆畢業專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凡屬國家統一分配的,應服從國家分配,到工作單位后,再申請和辦理自費出國留學。
三、自費出國留學人員的審批工作,除本規定第十二條另有規定者外,均按公安部門規定的辦法處理。屬在校學生或在職職工的,學校或單位應簽署意見。
四、自費出國留學人員的一切費用,包括生活費、學費、醫療費、往返旅費等,均由本人自理。如需用出國旅雜費,可憑公安部門簽發的出境證件和前往國的入境簽證,自備人民幣,按規定向中國銀行申請兌換外匯。
五、在職職工自費到國外留學的,一般可停薪留職,本人要求退職的,可予同意。凡停薪留職的,從出境的下一個月開始停發工資。出國進修人員5年以內回國參加工作的,可連續計算工齡,5年以后回國參加工作的,按出國前工作時間與回國后參加工作的時間合并計算工齡。
六、取得碩士、博士學位的自費出國留學人員(包括由自費轉為自費公派留學人員),回國參加工作的,由國家提供回國國際旅費。
七、自費出國留學人員在國外學習期間,可以回國探親、休假、實習等,次數不限,來去自由,費用自理。
自費出國留學人員的配偶、子女要求出國探望本人,可按公安部門有關出國探親的規定辦理。
八、自費出國留學人員出國前,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應主動向他們介紹有關留學的規定以及國外有關的情況,對他們出國所學專業給予指導;出國后,原單位和駐外使領館應主動與他們保持聯系,鼓勵他們努力學習,關心他們在國外的生活和在國內的親屬。
九、自費出國留學人員進出境行李、物品的驗放,與公費出國留學人員相同,均按照《海關對我出國人員進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規定》辦理。
十、自費出國留學人員回國后,應本著學用一致,尊重本人志愿的原則安排工作。屬進修人員需要跨地區、跨部門安排工作的,由所屬部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科技干部管理部門審核,報送國家科委科技干部局安排工作;屬畢業研究生或大學專科生、本科生,本人要求由國家分配工作的,可與我駐外使領館聯系,填寫《留學生回國分配工作登記表》,由使領館報告國內,回國后按公費留學畢業研究生、大學生的分配辦法辦理。
以上人員回國后的工資待遇和職稱的評定,均按同類公費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規定辦理。
十一、自費進入國外大專院校學習但沒有畢業的人員,回國后均由出國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人事部門,根據所學專長,量才錄用,享受國內同類人員工資待遇。
十二、教學、科研、生產等單位的業務骨干(助理研究員、講師、工程師、主治醫師和相應職稱以上的人員,以及優秀文藝骨干、優秀運動員、機關工作業務骨干和具有特殊技藝的人才等)和畢業研究生(包括應屆畢業研究生)申請自費出國留學,必須取得所在單位同意,按隸屬關系,報請國務院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科技干部管理部門審批,按照自費公派出國留學辦法(即屬于自費出國留學,但按公費出國留學派出辦法辦理出國手續)辦理。
大學本科畢業的人員(包括應屆大學畢業生)和在學的研究生,申請自費出國留學,根據本人自愿,可以按第三條規定的辦法辦理,也可以按自費公派出國留學辦法辦理。
十三、在國外作研究生的自費出國留學人員,如本人自愿,可以轉為自費公派留 學人員,由我駐外使領館頒發“國家派出留學人員證明”,不變更護照和簽證。
十四、自費公派出國留學人員享受對方獎學金或取得對方資助,在出國時尚未收取獎學金和資助費現款的,可由派出單位墊付出國旅雜費,本人回國后,按在國外的實際收入狀況,酌情歸還;由親友提供資助的,其出國旅雜費,可憑護照和前往國的入境簽證,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部門出具的因公派出證明,自備人民幣,按規定向中國銀行申請兌換外匯。
十五、自費公派出國進修人員,具有兩年以上工齡的,在批準出國年限內,由原單位照發工資。工齡可按本規定第五條辦法計算。自費公派出國留學的研究生,包括在國外留學期間由進修人員轉為研究生的,其國內原享受的人民助學金或工資待遇,同國家派出的公費研究生一樣對待。
自費公派出國留學的人員,凡按期回國參加工作、回國旅費確有困難的,由原派出單位提供回國的國際旅費。
十六、為謀取自費出國留學而徇私舞弊、偽造情況、利用職權,損害國家利益的人,要根據情節輕重,或不批準出國,或給以行政處分,直至提請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十七、高級干部和外事工作人員的子女及其配偶自費出國留學,按有關規定辦理。
十八、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國務院1982年7月16日批轉教育部等4個部門《關于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同時廢止。
根據中國出入境管理法規定,外籍學生的留學簽證怎么在中國續期呢?
在國際合作愈來愈頻繁地今日,國外留學早就不是一件稀奇的事,您也許聽說過身旁的一些人要想出國學習,亦或是在大學期間看到來源于世界各地的留學人員。而現階段正值疫情期內,大量的在華留學生中有的有增加在中國學習培訓的想法,也遇到過許多資詢相關的事宜的留學生。
有關學生簽證的有關規定及表明依據中國出入境管理法要求,來華留學的學生們應持學習簽證(X簽證辦理)入關。學習培訓限期在180天以內的,請持院校出具的入學通知書申請辦理X2就可以1學習培訓限期在180天左右的,應持院校出具的入學通知書和赴華學生簽證表(JW202)申請辦理X1簽證辦理。X1簽證的有效期僅有30天,留學生中心會為持X1簽證辦理入關的同學們備好申報材料,到時候會機構去當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廳辦理X1簽證辦理轉居留許可的辦理手續。
長期性在學校學習的留學生,請于簽證到期前45天向留學生中心報請續期。申請辦理簽證延期或變更的學生們,需前去本地派出所進出境大廳依規辦理手續。中國現行標準《出境入境法》要求:申請辦理增加居留許可的,需在居民證件有效期滿前30日前去本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方法延期申請,申請辦理增加留學簽證的,需在滯留有效證件有效期滿前7日向公安機關明確提出增加簽證的申請辦理。
申請者應當提交《來華留學生簽證申請表》以及有申請者簽名的《辦證須知》。遞交申請時,應并提供申請者護照和最近一次進行辦理《境外人員住宿登記回執》正本供審理人檢查。遞交的申報材料或提供檢查的原材料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立案;申請者應按照本通知限定時間再次申請,超期不會再審理。
常見問題:1.留學人員需在簽證到期前45天前去留學生中心申辦簽證延期辦理手續,簽證申請時長大約為30天,遇有假日、測試、出門等事項,須提早申請辦理簽證延期。簽證辦理逾期滯留者將遭受公安部門懲罰
2.留學人員在入關后(包含領取新護照、領取新簽證辦理、變動家庭住址、外地出門和出國后重新入關),假如是在校內酒店住宿的24小時之內持護照簽證至留學生中心,要是在校外住宿的24小時之內持護照和租房子合同到居所管轄派出所登記住宿登記。未備案造成逾期者將遭受公安部門處罰
3.留學人員在中國期內若出現違法亂紀等情形,院校有權利匯報公安部門取消其在中國學習簽證/居留許可
留學生學籍管理規定
為了進一步規范我校外國留學生本科生學籍管理工作,制定了學籍相關管理規定,下面我給大家介紹關于留學生學籍管理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留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如下一、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體現育人為本、德育為先、依法治校的思想,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保證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鄭州大學留學生學籍管理規定》。
第二條《鄭州大學留學生學籍管理規定》適用于鄭州大學全日制本科、碩士和博士留學生。
二、入學與注冊
第三條 凡被我校錄取的新生須持我校簽發的錄取通知書及有關證件,按規定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須事先向學校招生辦公室說明,并附有相關證明。從報到截止日的第二天算起,最長不得超過兩周,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四條 新生入學一個月內,按照招生規定進行嚴格復審,合格者到留學生管理辦公室注冊登記,即取得學籍。
第五條 凡體檢復查不合格的新生不予注冊。
第六條 學生必須在每學年按學校規定時間交費,每學期開課前兩天為學生注冊時間。學生必須按時持學生證到留學生管理辦公室注冊登記。因故不能如期注冊者,必須辦理請假或暫緩注冊手續,否則以曠課論處。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逾期兩周不注冊者,按自動退學處理。凡休學、保留學籍或其它原因離校的學生,未經批準復學者,不予注冊。
第七條 各年級輔導員每學期開課的第一周向教務辦公室報送學生未注冊和暫緩注冊學生的名單及原因。
第八條 學期安排 鄭州大學學年分為春季和秋季兩個學期。具體的學期安排以校歷為準。
第九條 學習年限 博士生在校學習期限一般為3?5年,碩士生在校學習期限為2?4年,本科生在校學習年限為 4?6 年 ,進修生和研究學者的學習期限不限 。
留學生可以申請提前畢業或延長學習年限, 延長學習期限須另行繳費。
三、課程與學分
第十條 開設課程
教學計劃規定開設的課程,包括必修課、限選課和任選課。留學生畢業要求與中國學生相同,免修課程按中國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必修課是學生必須完成且不能自主選擇的課程。
限選課是根據教學計劃要求限制學生選修的課程。
任選課是可以在全校范圍內自由選擇的課程。
第十一條 學分的計算方法,每1 6學時課堂講授為1學分。
(一)實驗課、見習課等實踐性強的課程,以每32學時計1學分。
(二)畢業實習、畢業論文或畢業設計原則上1周計1學分,為必修學分。
(三)入學教育以及屬于補習性質的課程,均不計學分。
第十二條 標準學分制
計算學分的課程均要進行考試或考核,及格者方可取得學分。
四、課程考核與成績記載
第十三條 所有課程均應考試或考核,考試采用百分制計分。本科生60分為及格,研究生的必修和限選課程75分為及格。及格以上的成績可獲得該門課程的學分。考查課的成績一般按合格、不合格來評定,達到合格要求可獲學分。學生出勤情況、課堂表現、作業、平時測驗以及期中考試都與期末成績有關,期末考試只是考試成績的一部分。考試考核成績及所得學分載入成績表,歸入學籍檔案。
第十四條 每學期最后2周安排期末考試。某些課程的考試經學院教務辦公室主管批準,可提前進行。
第十五條 課程的成績可參考如下辦法計算,期末考試成績占70%-80%,平時成績(含考勤、作業、平時測驗、期中考試等)占20%-30%;平時欠交課程作業、不參加實驗累計1/3或缺課累計超過本課程教學時數1/3者,均不得參加該門課程的期末考試,該課程成績以零分計。
第十六條 考試期間,一般不得請事假,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正常考試者,應提交相關證明,經批準后,可參加緩考,未經批準,學生無故不參加考試者,本課程按重修處理。
第十七條 補考 考試或考核不合格的必須補考,補考安排在每學期開學后兩周內進行。補考及格可獲得該課程相應的學分,其成績按60分記載。
第十八條 緩考 學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須提前提出申請,經留學生管理辦公室審核批準,報教學辦公室后,方可參加正常補考。
第十九條 免修、補修和重修
(一)免修 留級或者轉專業的學生,學籍異動前已經取得的課程的學分,經教務辦公室審核,可以申請免修。
(二)補修 轉專業學生,根據本專業的教學的計劃要求需要補修的,需提出申請。
(三)重修 下列學生必須重修
1.無故不參加正常考試、補考者。
2.考試作弊者。
需要重修的課程,應交納一定費用。學生需免修、補修或重修的,應在學期開學1周內,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報教務辦公室審核批準。
第二十條 考試紀律
凡擅自缺考、作弊或嚴重違反考場紀律者,其課程成績以零分計,不得參加正常補考,并按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關于考試紀律的詳細規定,可以參閱《鄭州大學考場規則》。
第二十一條 成績單
留學生畢業、結業時由學院統一出具中英文成績單。在校期間如需要成績單者,請提前按照規定到教務辦公室登記申請,成績單辦理一般需要5個工作日。
五、轉專業與轉學
第二十二條 學生入學后,一般應在被錄取的專業完成學業。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申請轉專業、轉學。
(一)學校認為學生就讀原專業,確有某種特殊困難,無法繼續學習者。
(二)個別學生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或其它專業學習者。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般不予考慮轉專業、轉學
(一)作退學處理者。
(二)已轉過一次專業者。
(三)其他無正當理由者。
第二十四條 符合轉學條件的留學生可申請轉學。
第二十五條 轉入不同專業的學生,凡未修過的必修課要補修,已修過的同類課程成績及格的可免修,承認其所得學分。如原校學分值與我校不同,則按我校規定的學分值換算方法重新計算學分。
國家計劃內招收的外國留學生轉學、轉專業須由鄭州大學書面上報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批。
六、休學與復學
第二十六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休學。
(一)一學期因請假(包括病假和事假)缺課累計超過該學期上課總學時三分之一的;
(二) 因其他特殊原因本人申請或者其他原因無法正常學習、需要休學的。
接受獎學金的外國留學生休學期間其獎學金暫停發放。國家計劃內招收的外國留學生休學須由鄭州大學書面上報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批。
第二十七條 學生休學須由本人申請,經留學生管理辦公室審核、學院領導批準后,報各相關部門備案。
第二十八條 休學時間一般以一學年為單位。休學時間不計入在校學習年限,但累計不得超過兩年。學期中辦理休學者,該學期按休學計算,已考核課程成績有效。休學期間學校保留其學籍。
第二十九條 休學的學生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休學手續離校。學生休學期間,不享受在校學習學生的待遇。
第三十條 休學者復學,應于期滿前一個月向學院提交書面復學申請,經留學生管理辦公室審核、學院領導批準后,報各相關部門備案,辦理復學手續。
(一)因病休學申請復學時,須附省級以上醫院開具的?可以正常學習?的診斷證明。偽造診斷證明或復查不合格者不得復學。
(二)因其他原因休學者,須提供必要的證明。
七、升級、留級與退學
第三十一條 學生修完并獲得本學年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準予升級。
第三十二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留級:
(一) 一學期不及格課程達到19學分,或不及格課程累計達到38學分;
(二)一學期無故缺課累計達到該學期上課總學時三分之一者。
第三十三條 學生在校期間只允許留級2次,最后一學年不再留級。
第三十四條 每學年開學后兩周內辦理留級手續,由留學生管理辦公室審核、報學院領導批準。
八、退學
第三十五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退學:
(一)休學期滿逾期2周未辦理復學手續者;
(二)本科修讀時間超過原學制2年者;
(三)按規定必須休學而拒不休學者;
(四)經我校附屬醫院或省級以上醫院確診,患有精神病、癲癇、麻風等疾病者,意外傷殘不能堅持學習者;
(五)經批準保留學籍1年,逾期2周未辦復學者;
(六)一學期曠課累計超過本學期總學時二分之一者;
(七)超過學校規定期限未注冊而無正當理由者;
(八)本人申請退學者。
國家計劃內招收的獎學金生退學由鄭州大學書面上報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并通知其國家駐華使館。
第三十六條 學生退學須經經留學生管理辦公室審核、學院領導批準后,報各相關部門備案。對退學的學生,由學院出具退學決定書并送交本人,同時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七條 學生退學善后問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退學的學生,按規定在一周內辦理離校手續并離校;
(二)經省級以上醫院確診患有某種嚴重疾病(包括意外致殘)無法繼續在校學習者,由監護人負責領回;
(三)退學的學生辦完離校手續后,由留學生管理辦公室發給退學證明,符合規定的學生同時發給肄業證書;
(四)因各種原因退學的學生,均不得申請復學。
九、畢業、肄業與結業
第三十八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達到畢業要求,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確認,準予畢業,由學校頒發畢業證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授予相應的學位,由學校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十九條 學習期滿一年以上退學的學生,學校發給肄業證書。學習未滿一年退學或被開除學籍的學生,學校可提供在校學習期間的成績單或學習經歷證明。
第四十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未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結業,由學校發給結業證書;符合換發畢業證書條件者,可在結業后一年內,按學校的規定補考或重修,合格后頒發畢業證書,畢業時間按發證日期填寫。
第四十一條 離校手續
留學生學習結束,請于離校前一星期憑學生證到國際教育學院領取《離校手續單》,辦理如下手續:
(1)到留學生管理辦公室辦理學生證、校園卡注銷手續;
(2)到學校圖書館辦理借書證銷號退證手續;
(3)到收費辦公室辦理有關費用結算手續;
(4)如住在校內,須按宿舍規定辦理退房手續;
(5)到教學辦公室領取成績單、學業證書等;
(6)留學生須于畢業、結業之日起15日內離校。
第四十二條 本規定從即日起執行,其他未盡事宜(如考勤、獎勵與處分等),可參照鄭州大學相關規定和留學生相關的補充規定執行。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 工作日上班時間?
留學生服務中心周末不上班。
留學生服務中心對外服務時間:周一到周五 9:00----16:00(周六、周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
中國留學服務中心,是教育部直屬事業單位,以事業單位法人注冊。
主要從事出國留學、留學回國和來華留學以及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的有關服務,與國內外相關機構建立了良好的業務合作關系。
留學生服務中心出國留學培訓基地
自2007年4月,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先后與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東北財經大學、西安外國語大學、西南財經大學、青島大學、天津師范大學、湖南大學、河北師范大學、廈門大學、云南大學、揚州大學、武漢大學及中國石油大學(華東)等高校合作,共同建立了出國留學培訓基地。
出國留學培訓項目的學生在國內合作院校進行外語培訓及留學預備課程的學習,在國內的階段性學習結束后,成績合格的學生可赴國外學習,在注冊國外大學學籍后,學生繼續攻讀國外院校相應的課程,取得國外大學學位。國外大學將視國內學習的情況豁免相應的課程或學分。
出國留學培訓項目是中心為培養適應全球化發展趨勢并具有國際化背景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探索出的一種全新模式;項目疏導和規范了有關院校的跨境教育項目,是協助教育部規范出國留學市場秩序、建立出國留學示范樣板,有效推動我國國際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
中國學生去國外留學的制度,按照各個國家不同,越詳細越好,謝謝!
1.美、加的教育體制是差不多的,本科4年,碩士2年,英、澳的教育是聯邦體制的,本科3年,碩士1~2年。
2.美式采用開放式教學,相反,聯邦體制教育相對較為嚴謹。
3.學術上:美、加考toefl,英、澳考ielTS。美國本科較好的學校還需要SAT,碩士需要GRE或者GMAT。
剩下的就是根據國家的不同準備簽證所需的文書材料。比如美國是需要面簽的,澳洲還可以電簽,不過只能在指定中介處辦理等等。LZ需知道出國留學“錄取是前提,簽證才是關鍵”,拿到錄取卻因為被拒簽而止步夢想的學生比比皆是,LZ千萬不要小覷了簽證哦~
好了,今天關于“中國留學時間規定”的話題就到這里了。希望大家能夠通過我的講解對“中國留學時間規定”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夠在今后的生活中更好地運用所學知識。
請添加微信號咨詢:19071507959
最新更新
推薦閱讀
猜你喜歡
關注我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