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碩士青島政策補助_留學碩士青島政策補助多少
非常感謝大家對留學碩士青島政策補助問題集合的關注和提問。我會以全面和系統的方式回答每個問題,并為大家提供一些實用的建議和思路。
文章目錄列表:
1.青島人才政策2.青島人才引進購房補貼政策
3.青島碩士購房補貼10萬有效期
4.青島碩士人才引進政策
5.山東青島落戶研究生可申請36個月的住房補貼
6.青島研究生10萬補貼條件
青島人才政策
青島人才政策如下:
一、安家費的發放對象是什么?
2018年6月6日以后,在青島市行政轄區內初次就業或創業,并在我市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研究生。
二、安家費的發放標準是什么?
博士研究生每人15萬元,碩士研究生每人10萬元一次性給予發放。
三、安家費的申領條件是什么?
1、博士研究生年齡40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年齡35周歲以下(以申報時實際年齡為準)。
2、研究生畢業并獲得相應的碩士或博士學位,具有本市戶籍。
3、在我市各類企業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就業的,須與就業單位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聘用)合同。
在青初次自主創業的,須依法登記注冊成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事務所以及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并擔任法定代表人,創業實體須正常經營1年及以上。申報人員須按規定由就業單位或創業實體在青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累計滿12個月。
4、申報人員須于2018年6月6日以后在青島市行政轄區內新購買首套商品住房(以簽訂合同備案時間為準),符合青島市現行購買商品住房有關政策。其中,購買新建商品住房須完成預告登記,并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明;購買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書。
5、安家費每人只可享受一次。申報人員未婚的,所購商品房產權人須為申報人且產權為申報人單獨所有;申報人員已婚的,所購商品房產權人可為申報人單獨所有或夫妻共有。夫妻雙方同時具備申報安家費條件的,按照“就高”的原則,只可其中一人享受安家費。
6、申報人員已購買青島市產權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限價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及享受過本市引進優秀高層次人才購房安家補貼等購房優惠政策的,不再享受安家費。已分配租賃型人才公寓、公共租賃住房的應退出后方可申請安家費。
已享受過在青就業研究生住房補貼或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的人員,符合安家費申領條件的,可提出申請,已申領的住房補貼將在安家費中予以扣減。
青島人才引進購房補貼政策
(一)畢業三年內的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二)畢業三年內的國 (境)外高等院校本科學歷留學人員;三年內來青就業創業的國 (境)外高等院校研究生學歷留學人員。 (三)2020年4月20日 (《中共青島市委辦公廳 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地方 經貿合作示范區、中國 (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青島片區人 才集聚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試行)〉的通知》印發之日)及以后,在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地方經貿合作示范區、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青島片區 (以下簡稱 “兩區”)就業創業的畢業三年內外籍及港澳臺本科及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二、補貼條件
申請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的學士、碩士、博士學位。其中,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 (境)外學歷學位認證。 (二)申請人申領補貼時須具有本市戶籍 (在 “兩區”就業創業的外籍及港澳臺高校畢業生不受戶籍限制)。 (三)申請人在我市就業創業,并由用人單位或創業實體 (含個體工商戶)按規定為其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包括以靈活就業身份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負責人。(一)補貼標準。本科畢業生每人每月500元,碩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
(二)補貼期限。申請人自首次享受補貼月份起,可享受最長36個月的住房補貼。對已領取補貼但補貼期限未滿且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 (聘用)合同的人員,提高學歷層次取得新學歷后可按現行政策申請剩余月份的住房補貼。提高學歷層次的人員,須先通過青島人才網 “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 報”模塊提交 暫停住房補貼申請,記錄已申領補貼月份。
(一)學歷確認。申請人登錄青島人才網進入“青島人社·學歷匯”畢業生學歷信息采集平臺,根據提示填寫相關信息。其中,國內高校畢業生上傳 《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原件照片;留學 人員上傳《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由區(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學信網)等國家學歷信息查詢平臺,對畢業生學歷情況給予確認。核實結果通過 “青島人才”微信公眾號反饋。
(二)個人申報。申請人可通過青島人才網申請,也可到用人單位或創業實體注冊登記地所在區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現場辦理。通過青島人才網申請的,由申請人登錄青島人才網進入 “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報”模塊錄入相關信息,并對提報信息真實性進行承諾。到現場辦理的,由申請人持身份證原件到用人單位或創業實體注冊登記地所在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窗口辦理。申請人在青島行政區域外繳納社會保險情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不能通過信息共享方式獲取的,由申請人提交當地社保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險繳納情況相關材料。
(三)審核發放。申請人提交申請后,由用人單位或創業實體注冊登記地所在區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自次月首個工作日開始通過系統進行線上匯總核實,系統無法核實的,由申請人按照審核時間要求提供材料進行現場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區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所在區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補貼資金到賬后由區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發放到申請人。
五、資金來源和撥付方式
(一)資金來源。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資金由市財政、用人單位或創業實體注冊登記地所在區 (市)財政負擔,所需資金從市、區 (市)人才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其中,在中央、省駐青機關、事業單位及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就業 的,由市財政負擔;在中央、省駐青企業單位、市直企業單位就業的,由市財政和區 (市)財政各負擔50%;其余由用人單位或創業實體注冊登記地所在區 (市)財政負擔。
(二)撥付方式。市財政采取 “先預撥、后清算”方式,根據區 (市)上年度補貼發放情況,年初將市本級承擔的資金預先撥付區 (市),不足部分由區 (市)墊付。第四季度,市財政根據發放情況進行清算,多退少補。
(一)已按 《關于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領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字 〔2019〕17號)規定申領住房補貼但未享受政策期滿的人員,可按本通知規定領取剩余期限的住房補貼;符合 《關于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領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7號)補貼范圍但尚未領取住房補貼的留學人員,應于2021年12月31日前按本通知規定申領住房補貼。 (二)申請人已享受本市引進優秀高層次人才購房安家補貼、博士后安家補貼、博士后生活及住房補貼、青年人才在青創新創業一次性安家費政策的,不再享受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請人已申領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的,申請上述補貼時按就高原則予以扣減。 (三)在“兩區”就業創業的外籍及港澳臺高校畢業生,由申請人所在的用人單位或創業實體進行申請,提供申請人護照首頁、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決定書、工作居留許可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及學歷學位相關材料等,經 “兩區”有關部門核實后,符合申領條件的,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至申請人。具體經辦程序由 “兩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 (四)在青島行政區域內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各類用人單位在職期間提高學歷的人員,不享受住房補貼。非在職期間提高學歷的人員,上學期間在用人單位有過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繳納記錄的,可享受住房補貼,但須對是否在職提高學歷情況作出信用承諾。其中,對累計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12個月及以上的,由用人單位注冊登記地所在區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行線下核實。 (五)研究生學歷留學人員就業時間,以申請人獲得最高學歷后在青就業繳納社會保險時間為準;創業時間,以申請人獲得最高學歷后在青創辦創業實體登記注冊時間為準。青島碩士購房補貼10萬有效期
3年。根據查詢青島碩士購房補貼相關資料可知,青島碩士購房補貼10萬有效期是三年。青島,山東省轄地級市,別稱島城、膠澳,副省級市、計劃單列市、特大城市,國務院批復確定的中國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濱海度假旅游城市、國際性港口城市。
青島碩士人才引進政策
青島市實行青年人才在青創新創業一次性安家費政策。該安家費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萬元,碩士研究生每人10萬元一次性給予發放。安家費申報人員須具備的條件有:
1.博士研究生年齡40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年齡35周歲以下。
2.研究生畢業并獲得相應的碩士或博士學位,具有本市戶籍等。
青島研究生人才引進政策具體內容包括:
1、引進對象:
(1)學歷型人才 。其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歷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具有相應學位證書,生源地為其他省份,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不受院校及生源限制;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報考年齡可分別放寬至35周歲、45周歲。個別急需緊缺優秀人才,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2)中高級職稱人才 。其他省市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資格的專業技術人才,其中:中級職稱、副高級職稱、正高級職稱報考年齡分別放寬至35周歲、45周歲、50周歲。個別急需緊缺優秀人才,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2、引進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思想素質好,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和崗位適應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健康;
(4)符合引進崗位所需的基本條件。
3、優惠政策:
(1)引進人才待遇保障:
直屬事業單位引進的碩士研究生和中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提供一套建筑面積70平米左右的住房;博士研究生以上和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提供一套建筑面積100平米左右的住房,在阿克蘇地區連續工作滿5年后,產權歸引進人才所有;
引進人才可申請周轉性住房、公共租賃房;
地區縣(市)事業單位引進的各類人才,相關待遇保障可咨詢報考單位所在縣(市)人社部門。
(2)引進人才編制。引進至阿克蘇地區事業單位的各類人才,按引進人才相關程序納入事業編制,兌現事業單位相應崗位的工資福利待遇,工資福利待遇從到崗參加崗前培訓之日起計發;
(3)其他優惠政策。對聘任專業技術崗位的博士研究生,工作當年直接授予副高專業技術職稱(國家以考代評除外),聘任專業技術崗位七級;碩士研究生工作當年直接授予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國家以考代評除外),聘任專業技術崗位十級;本科生(國家以考代評除外)工作當年直接授予助理職稱,聘任專業技術崗位十二級;對已取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直接聘任。
4、引進程序。青島地區2022年引進急需緊缺人才按照發布公告、網上報名、簡歷篩查、筆試測評、性格測試、面談及專業測評、擬引進人員確定、資格審查、體檢、考察政審、崗前培訓等程序進行。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于引進國外人才工作的暫行規定》第九條 引用人才,要善于利用民間往來的渠道,充分發揮群眾團體的作用。可以通過各種學會、協會和校友會等團體或以專家、學者個人名義,對外聯系人選。
山東青島落戶研究生可申請36個月的住房補貼
青島市下半年碩士和博士研究生住房補貼申報工作近日啟動,2012年以后畢業且在青島就業落戶的研究生,可享受最長不超過36個月的住房補貼,補貼標準為碩士研究生每月4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600元,領取時間以3年內繳納五險實際月份為準。
青島市規定,中央、山東省駐青島的單位及市直機關、市屬企事業單位接收的國內外研究生于1月5日到1月18日在青島人才中心進行集中申報;國外留學研究生申報地點為市外國專家局留學回國人員管理處;區市機關、事業單位及其他企業到各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申報,企業申報部門以營業執照注冊地址為準。具體申報流程可登錄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工作通知”欄查詢。
青島研究生10萬補貼條件
申請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博士研究生年齡40周歲(不含)以下,碩士研究生年齡35周歲(不含)以下,以申報時實際年齡為準。
(二)申請人須為研究生畢業并獲得相應的碩士或博士學位,具有本市戶籍(在“兩區”就業創業的外籍及港澳臺高校研究生不受戶籍限制)。
(三)在我市各類企業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就業的,須與就業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在青創業的,須登記注冊成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事務所以及個體工商戶1年及以上,并擔任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戶負責人。申請人須由用人單位或創業實體按規定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累計滿12個月,包括以靈活就業身份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負責人。
(四)申請人須于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島行政區域內購買唯一商品住宅(購房時間以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未辦理合同網簽備案的,以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明或證書時間為準)。其中,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須完成預告登記并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明;購買二手商品住宅的,須取得不動產權登記證書。申請人未婚的,所購商品住宅須為個人在青唯一商品住宅,且產權為申請人單獨所有;申請人已婚的,所購商品住宅為夫妻在青唯一商品住宅,產權為申請人或配偶單獨所有,或夫妻共有。
(五)安家費每人只可享受一次。對申請人夫妻雙方同時具備安家費申領條件的,可分別享受。
(六)申請人已享受本市引進優秀高層次人才購房安家補貼、博士后安家補貼的,不再享受安家費;申請人已享受安家費的,申請上述補貼時,按就高原則予以扣減;申請人已享受過在青就業研究生住房補貼或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的人員,符合安家費申領條件的,可申請安家費,已申領的住房補貼在安家費中予以扣減;申請人及配偶已購買青島市產權型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限價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的,不再享受安家費;申請人及配偶已分配租賃型人才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的,應退出后方可申請安家費。
申請流程
(一)學歷確認
申請人登錄青島人才網進入“青島人社·學歷匯”畢業生學歷信息采集平臺,根據提示填寫相關信息。其中,國內高校畢業生上傳《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原件照片,留學人員上傳《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由區(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等國家學歷信息查詢平臺,對畢業生學歷情況給予確認。核實結果通過“青島人才”反饋。
(二)個人申報
申請人可通過青島人才網申請,也可到用人單位或創業實體注冊登記地所在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現場辦理。通過線上申請的,申請人須登錄青島人才網進入“在青創新創業安家費申報”模塊錄入相關信息,并對提報信息的真實性進行承諾。到現場辦理的,申請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證、不動產權證或不動產登記證明、結婚證等材料,到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窗口辦理。申請人在青島行政區域外繳納社會保險情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不能通過信息共享方式獲取的,由申請人提交當地社保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險繳納情況相關材料。
(三)審核發放
1.申請人提交申請后,由用人單位或創業實體注冊登記地所在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自次月首個工作日開始通過系統進行線上核實,線上無法核實的,由申請人按照審核時間要求持材料進行現場審核。
2.對不動產登記情況、享受青島市產權型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等信息,由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通過國家或全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進行核實比對;系統無法核實或對申請人不動產登記情況存疑的,由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匯總后,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核實確定。
3.審核通過的,由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所在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補貼資金到賬后由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發放到申請人。
法律依據
《青島市青年人才在青創新創業一次性安家費審核發放實施細則(試行)》第四條
安家費申報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博士研究生年齡40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年齡35周歲以下(以申報時實際年齡為準)。
(二)研究生畢業并獲得相應的碩士或博士學位,具有本市戶籍。
(三)在我市各類企業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就業的,須與就業單位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在青初次自主創業的,須依法登記注冊成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事務所以及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并擔任法定代表人,創業實體須正常經營1年及以上。申報人員須按規定由就業單位或創業實體在青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累計滿12個月。
好了,今天關于“留學碩士青島政策補助”的話題就到這里了。希望大家通過我的介紹對“留學碩士青島政策補助”有更全面、深入的認識,并且能夠在今后的學習中更好地運用所學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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