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回國學生落戶上海流程_留學回國學生落戶上海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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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回國學生落戶上海流程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話題,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思考和討論。我愿意與您分享我的見解和經驗。
文章目錄列表:
1.咨詢留學生落戶上海應該去哪里2.上海留學生落戶申請流程
3.落戶上海最快的辦法
4.留學生上海落戶需要什么手續
5.留學生歸國,怎樣落戶上海
6.留學生落戶上海如何辦理
咨詢留學生落戶上海應該去哪里
留學生落戶上海應當在當地派出所辦理。
落戶本人在滬房屋的,提供房屋有效權證;落戶在滬直系親屬房屋的,提供入戶地房屋有效權證和產權人共同簽署的同意入戶意見書;落戶單位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管理單位的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同意入戶意見書。
辦理程序為:
1、到轄區派出所辦理上海市戶口準遷證明。需要提交的資料有申請書、積分證明、申請人身份證件等資料。
2、原戶籍地開具戶口遷移證。
3、攜帶戶口遷移證、身份證等相關資料到上海辦理戶口登記。
受理部門對申請單位提交的申請查,若是符合落戶要求的,辦理登記。材料進行審。
留學回國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留學回國人員獲得的學歷學位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博士學位,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1年;如為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獲得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并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碩士學位;或在國內非“雙一流”建設高校獲得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并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習獲得碩士學位;或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學士學位和碩士學位。
3.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習獲得學士學位。
4.在國內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后,赴國(境)外高校或科研機構進修、做訪問學者等滿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項條件,但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學士學位或碩士學位。
上海留學生落戶申請流程
一、2022留學生落戶審核全流程
1. 公司資質審核 只有 擁有落戶資質 的公司才能協助留學生申辦落戶上海的業務。 政策中對公司資質的要求如下: ...
2. 線下網點確認 自2021年9月1日起,上海市各區的用人單位可以 就近選擇注冊地或經營地的網點 ,為留學生辦理落戶業務。 網上申請提交之前需要做網點確認,可以由注冊地直接確認,經營地網點確認需要 3-10天左右。 ...
3. 網上預審 留學生在累計完社保個稅之后,公司需要幫忙線上提交材料,準備網上預審。 ...
4. 調檔、核檔 預審通過后,留學生需要在“ 一網通辦 ”系統中下載 調檔函 。 ...
請點擊輸入描述(最多18字)
5. 線下交材料 線下交材料的環節需要 單位聯系人 出面,申請人不需前去
落戶上海最快的辦法
本市企業繳納3倍半年社保,注意社保和個稅需要匹配。之后就可以去申請落戶
一、應屆生落戶上海:應屆生落戶方式又包括直接落戶和打分落戶。
二、留學生落戶上海: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海歸留學生,回國2年內來上海工作,都具備留學生落戶資格。留學人員回國后應直接來上海工作,累計待業時間不能超過2年。
三、人才引進落戶上海:人才引進落戶劃分為18類。不是高學歷博士,就是能力強的人士,再或者是單位加成,人才在哪都是稀缺資源,所以人才引進不適合于大多數人。
1、直接落戶
學校和學歷是第一條件,應屆博士、"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和"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建設學科的碩士以及在五大新城和自貿區新片區就業的上海市碩士應屆畢業生以及清北復交、同濟和華東師范大學的六所本科應屆畢業生都可以直接落戶。
2、打分落戶
學校條件不能滿足直接落戶條件的應屆同學,可以通過滿足72分打分政策,評分辦法是由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兩部分要素組成。
如果你想通過應屆生渠道落戶,一定要在簽訂三方協議時和企業明確,公司是否有資質且能幫助申請應屆生落戶。
主要的評分指標包括:學位和學歷、畢業學校、學習成績、外語和計算機水平、榮譽、用人單位要素分等。
應屆生落戶上海注意事項:
(1)只有畢業當年才可以申報。
(2)在讀期間不能繳納社保和個稅(自主創業除外),實習工資不能申報薪金,可以申報勞務報酬。
(3)以下企業影響應屆生落戶:勞務派遣、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被列入黑名單的企業等。
(4)提交落戶申請后不要換用人單位。
(5)公示審核結果后,單位及獲得落戶資格的學生必須在6個月內完成落戶手續,超過時間將失去落戶資格。
3、人才引進落戶上海:
以下5種人才可以直接落戶:
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重點機構緊缺急需人才、市場化創新創業人才、專門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其中對于重點用人機構緊缺急需的人才:
持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人員在高新技術企業工作滿1年的可按本市人才引進辦法申辦上海戶口。
高新技術企業緊缺的急需的具有本科學歷及學士學位的公司業務核心骨干人員在企業任職滿2年的可按本市人才引進辦法申辦上海戶口。
以上兩類重點用人機構落戶人員,政策中雖未明確申請人社保基數,但從實際成功申請案例來看,申請人的社保基數絕大多數不低于2倍,其中很多申請人社保基數都是3倍,這也符合緊缺急需人才的市場化薪酬價值標準。
上海人才引進落戶:
對于企業高級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
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社保基數為本市上年城鎮職工社平工資的3倍,且繳納個人所得稅累計達到100萬元的企業高級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辦落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辦法實施細則》
一、關于適用對象
(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正常經營且依法納稅的機構,引進國內優秀人才,適用本細則。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
2.中央單位在滬一級分支機構、總部在滬單位的分支機構。
3.經各區域或行業主管部門推薦的其他分支機構。
4.確需引進辦法第五條第(四)款第14項人才的分支機構。
(二)自主擇業軍轉干部等其他特殊管理人員的引進落戶,根據相關部門或文件規定執行。
二、關于申辦條件
(一)用人單位應與引進落戶的人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并在滬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引進人才一般應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對于特別優秀或者特別緊缺急需的,可適當放寬年限要求。引進人才工作地點一般應在上海。
(二)辦法第五條第(一)款第1項所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是指按照規定取得高級職稱并受聘相應職務,包括明確可聘為高級職稱相對應的國家職業資格。
(三)辦法第五條第(一)款第2項所稱“省部級及以上政府表彰”,是指省部級及以上科學技術獎,或由省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相關部委共同授予的、享受省部級及以上表彰獎勵獲得者待遇的政府表彰,且具有個人證書。政府表彰項目由政府表彰主管部門認定。用人單位一般可在人員獲得表彰5年內申請引進。
(四)辦法第五條第(一)款第3項所稱“列入省部級及以上人才培養計劃的人選”的認定依據,參照國家相關主管部門或各省、市、自治區政府和人才主管部門批復。用人單位一般可在人員列入人才培養計劃5年內申請引進。
(五)辦法第五條第(一)款第4項所稱“國家重大科技專項項目、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項目”,是指根據國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門項目立項批復進行認定的科技項目;所稱“項目負責人及其團隊核心成員”,應由國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門根據項目立項、申報材料予以認定。在項目執行期限內,用人單位可申請引進項目負責人及其團隊核心成員。
留學生上海落戶需要什么手續
留學生上海落戶需要以下手續:
《留學回國人員安置登記表》一份(附一張二寸證件照)。
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原件。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位(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位(歷)證書復印件。
法律依據:
《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實施細則》(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
為貫徹落實人才強市戰略,加大海外人才引進力度,規范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工作,根據《公安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規范留學回國人員落戶工作有關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0〕19號)、《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修訂后的〈鼓勵留學人員來上海工作和創業的若干規定〉的通知》(滬府發〔2016〕8號)、《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新時代上海實施人才引領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滬委發〔2020〕22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申請單位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申請單位應是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的具有用人自主權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合伙制企業(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以及符合本市產業發展方向、注冊資金在1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信譽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經營、依法納稅、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各類企業(非企業法人分支機構其上級法人注冊資金應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 留學回國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留學回國人員獲得的學歷學位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博士學位,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1年;如為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獲得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中央直屬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參照“雙一流”建設高校執行),并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碩士學位;或在國內非“雙一流”建設高校獲得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并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習獲得碩士學位;或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學士學位和碩士學位。
3.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習獲得學士學位。
4.在國內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后,赴國(境)外高校或科研機構進修、做訪問學者等滿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項條件,但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學士學位或碩士學位。
本款第2、3項所指國(境)外學士學位,不含國內大專起點本科、有關國家高等教育文憑(HND)、國內計劃外招生的合作辦學及轉學分等形式,本科階段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2年;碩士階段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國內計劃外招生的合作辦學及轉學分等形式);如為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學歷學位和國(境)外學位。
本款第5項所指國(境)外學士學位如為最高學位的,不含國內大專起點本科、有關國家高等教育文憑(HND)、國內計劃外招生的合作辦學及轉學分等形式,本科階段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2年。如最高學位為碩士的,國(境)外學士學位可不受前述限制,碩士階段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國內計劃外招生的合作辦學及轉學分等形式)。
被國(境)外高校錄取后如在國內校區或分校有就讀經歷的,累計在外學習時間和獲得的學分一般不少于總學習時間和總學分的50%;被國(境)外高校錄取后如利用暑期等在國內通過非學歷教育獲得學分的,累計在外獲得的學分一般不少于總學分的80%。
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以國家公布的名單為準。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參考英國泰晤士報高等教育副刊(Times HigherEducation)、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U.S. News & World Report)、QS世界大學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上海軟科世界大學學術排名(Shanghai Ranking’s Academic Ranking ofWorld Universities)發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名單,以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認后發布的為準。
留學人員在國(境)外學習獲得學位的院校以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中載明的頒發該學位證書的院校名稱為準。
留學生歸國,怎樣落戶上海
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回國后直接來上海工作,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回國時間在1年內且未在國內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2、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回國時間在2年內且未在國內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回國時間在3年內且未在國內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二)用人單位與留學回國人員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請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須六個月(含)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試用期。
(三)申辦落戶人員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須五年以上。屬于國家認定的高層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專長并為本市緊缺急需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但須由用人單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外國專家局)申報,經審核同意后受理。
擴展資料:
家屬申請隨遷須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留學回國人員配偶安置登記表(附一張二寸證件照,子女免表)。
(二)國內最高學歷(位)證書;屬肄業的提交肄業或退學證明;若配偶為留學回國人員的所需材料與留學回國人員相同。
(三)隨(歸)遷配偶(屬農業戶口的須先辦理“農轉非”)和子女的戶口本或戶籍證明,身份證,配偶體檢證明(由上海市二級(含)以上醫院出具的六個月內有效的體檢報告原件)。
(四)國內無戶籍由國外隨歸的配偶,附90天有效期的戶籍注銷證明、本人護照、簽證及出入境記錄。
(五)在國外出生的隨歸子女且父母雙方國內均注銷戶籍的,須附國外出生證明和推薦翻譯機構的翻譯件、中國護照或中國旅行證及簽證、出入境記錄。
在國外出生的隨歸子女且父母一方國內有戶籍的,先要在父(母)或其他親屬戶籍地報出生入戶,且附國外出生證明、戶口本或戶籍證明、本人護照或旅行證。
參考資料:
留學回國人員來滬工作申辦本市常住戶口實施細則-上海市政府網
留學生落戶上海如何辦理
一、留學生落戶上海辦理方法:
第一步:單位資質審核
單位在“一網通辦”系統提交申請,進行在線資質審核
(二)選擇“我要辦——個人——戶籍辦理——留學人員及其家屬來滬工作辦理戶口審批”,點擊“立即辦理”進入自助經辦系統。
(三) 右側導航菜單打開“單位信息管理”,選擇“單位信息填寫”。
(四)單位信息填寫完畢后,點擊“單位信息上報”,核對單位信息無誤后,將界面拉到末尾,點擊“上報”按鈕。
第二步:個人信息填報
填報個人申報信息并提交系統審核
右側導航菜單打開“申請信息管理”,選擇“新增”
(一)插入公司CA證書(數字證書),打開上海一網通辦首頁并選擇法人用戶登錄
(二)填寫身份證信息,點擊“下一步”,開始填寫個人信息。
(三)首先選擇符合自身情況的“留學人員申請條件或依據選擇”,并依次填寫個人信息。
1、個人信息填寫主要分為以下幾個部分:
① 申請人基本信息填寫(注意籍貫信息的填寫,不要錯字、漏字)
② 主要科研成果(工作業績)及專業特長(限500字)
③ 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填寫
④ 就業及社保信息填寫(勞動合同起止日期、是否為事業/機關單位編制內人員/是否為創業人員等)
⑤ 戶口遷出地信息(需與戶口本或戶籍證明保持一致)、戶口遷入地信息(可照下圖填寫)、檔案信息(根據自身情況填寫)
⑥ 教育經歷(從高中起)
⑦ 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時間需要連續、待業時間超過三個月,填寫待業)
⑧ 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⑨ 獲獎情況(日期、名稱、發獎單位、榮譽等級、證書編號)
⑩ 子女信息(如無則不填)
(四)以上個人信息填寫完畢后需要上傳相關附件
附件為系統根據你的個人情況自動生成的附件列表,系統有樣張可供下載。
二、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勞動合同簽訂期限2年
2. 要求合同剩余期限3個月才能提交落戶申請
注意:
(1)公司為落戶人員繳納的社保個稅基數需滿足落戶要求
(2)勞動合同不能為派遣合同。
(3)公司內部是否有忠誠度考核、霸王條款等問題(比如落戶后多少年之內不可離職,大額違約金等)。
(4)公司配合度要高(文件蓋章、走申請流程等)。
三、上海留學生落戶學歷要求
1、(2022年底最新標準變更)
無需繳納社保直接落戶
國外高水平大學博士畢業生
對于畢業于新發布學校榜單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取消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和繳費時間要求,全職來本市工作后即可直接申辦落戶。
2、半年1倍社保基數
對于畢業于新發布學校榜單世界排名51-100名的,全職來本市工作并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后可申辦落戶,不看社保基數。
3. 一年1.5倍社保基數
四、上海留學生落戶境外累計學習時間要求:
1.博士學位留學生 —— 在外累計學習時間需滿1年;
2. 碩士學位留學生 —— 在外累計學習時間需滿半年;
3. 學士學位留學生 —— 在外累計學習時間需滿2年;
4. 進修人員、訪問學者 —— 在外學習時間需滿1年。
ps. 境外高校錄取后在國內就讀,國內學習總學分不能超過50%
境外高校錄取后非學歷教學學分<20%
五、部分新政修改內容
首份工作地不再需要在上海,要求回國后2年內在上海參加工作,并且此后一直在上海工作,不能再去外地工作!
其他注意事項:
1. 留學生落戶申請辦理結束前(領取身份證前),申請單位必須確保申請人的社保正常繳納,個稅正常申報,不可以出現社保斷繳、漏繳、補繳,不可以出現個稅漏報、補報。
2. 留學生在申請單位繳納社保期間,不可以頻繁或長期出境。
3. 留學生在上海繳納社保個稅期間,不可在外地(上海以外城市)繳納社保個稅。
4. 留學生歸國后至申請辦理結束前(領取身份證前),不可以人才引進落戶外地(上海以外城市)。
5. 入職公司后,如果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和繳納社保的單位不是同一個,就無法申請落戶。
6. 漏稅需要補繳,但補繳是不算在累計期間內的。
7. 目前留學生落戶上海公司是沒有名額限制的,但是不排除一些大型公司由于要落戶的同學過多,需要等待一段時間才可以申請,入職前可以問一下HR這方面的問題。
8. 如果五險一金中的公積金沒有繳納,是對申請落戶沒有影響的。
9. 辦理落戶手續中途是不可以離職的,需要等落戶通過后才可以,如果碰上公司信息變更需要及時更新。
10. 公司的營業執照也要注意到,萬一有效營業期小于6個月,是不可以申報落戶的。
法律依據:
《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第五條
用人單位引進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在滬工作穩定的人才,專業(業績)與崗位相符,可以申辦本市常住戶口: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二)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獎勵的人員。
(三)國家重大科技專項項目、國家重要科技計劃項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項目負責人及其團隊核心成員。
(四)列入省部級及以上人才培養計劃的人選。
(五)在本市重點支持的產業和領域中擔任高級經營管理職務且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人員。
《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實施細則》
第三條 留學回國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留學回國人員獲得的學歷學位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博士學位,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1年;如為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獲得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中央直屬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參照“雙一流”建設高校執行),并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碩士學位;或在國內非“雙一流”建設高校獲得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并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習獲得碩士學位;或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學士學位和碩士學位。
3.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習獲得學士學位。
4.在國內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后,赴國(境)外高校或科研機構進修、做訪問學者等滿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項條件,但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學士學位或碩士學位。
本款第2、3項所指國(境)外學士學位,不含國內大專起點本科、有關國家高等教育文憑(HND)、國內計劃外招生的合作辦學及轉學分等形式,本科階段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2年;碩士階段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國內計劃外招生的合作辦學及轉學分等形式);如為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學歷學位和國(境)外學位。
好了,今天關于“留學回國學生落戶上海流程”的話題就到這里了。希望大家能夠通過我的講解對“留學回國學生落戶上海流程”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夠在今后的生活中更好地運用所學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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