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落戶 流程_留學生落戶流程 上海
留學生落戶 流程_留學生落戶流程 上海
今天,我將與大家共同探討留學生落戶 流程的今日更新,希望我的介紹能為有需要的朋友提供一些參考和建議。
文章目錄列表:
1.留學生在京落戶條件及法律依據2.北京海歸落戶新政2022
3.留學生北京落戶流程
4.留學生落戶廣州全部流程?
5.留學生如何辦理上海落戶
6.留學生落戶上海的條件2022
留學生在京落戶條件及法律依據
留學生應具備的條件及法律依據,以及在京落戶的基本流程。
學歷碩士及以上留學生應在國外獲得碩士(含)以上學位。
出國留學365天以上出國留學365天以上,以護照出入境記錄為準。
提交申請材料學成回國兩年內通過在京用人單位(在留服有備案)提交申請材料。(從入境開始算起)
年齡45周歲以下年齡45周歲(含)以下。
解除勞動關系出國前已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提交申請材料留學人員的個人信息須與留學期間一致。
香港、澳門也可辦理赴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學習的人員,符合落戶條件也可以辦理。(注意:往返大陸的天數是要扣除的)
提交申請材料申請在京落戶的非北京戶籍留學回國人員,請將申請材料交由聘用單位統一辦理,中心不受理個人申請。
勞動關系留學回國人員須與在京接收單位建立正式勞動關系。
單位備案留學回國人員的在京接收單位需申請并完成單位備案手續。
檔案轉移留學回國人員需申請將其個人檔案由外地轉入北京。
提交材料留學回國人員登陸系統注冊、填寫相關信息并提交。在京接收單位通過數字證書登錄系統,上傳相應留學人員申請材料并提交。
受理審核系統受理申請材料,并按照初審、審核、復審的三級工作機制完成審核。
領取結果審核結果將以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留學回國人員。留學回國人員在線打印《就業報到證》(2份)和《落戶介紹信》(1份)。
后續事宜留學回國人員按郵件通知要求赴有關公安部門辦理戶籍遷移手續。留學回國人員根據在京接收單位要求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北京海歸落戶新政2022
一、北京海歸落戶新政2022
企業需要去留學生服務中心辦理企業立戶,提供以下材料: 1.《在京單位聘用留學人員單位備案和年度備案材料目錄》 2.《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CA數字安全證書申請表(就業落戶)》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數字證書用戶協議書》原件(單位法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需要年檢,每次都需要提供第7項所要求材料。 3.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合伙制事務所證書等能證明單位法人性質的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需單位法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在京企業單位的注冊資金需在人民幣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越高越好,不看實繳,只看認繳。 4.在北京市區(縣)工商管理部門注冊的企業單位,需提供由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頒發的,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需單位法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北京市工商局注冊的不需要高新證,區級工商局注冊的企業需要有高新證,所以建議企業一定不要怕麻煩,選擇在北京市工商局注冊成立。 二、能辦理留學生北京落戶的條件 1、出國前已辦理解除公職手續的留學回國人員; 2、出國留學一年以上(滿360天); 3、申請在北京落戶的需在國外取得碩士以上學位(含碩士),且學業結束回國兩年內,按要求把所有申請材料遞交至我處受理;(申請到其他省市省會城市(不包括上海、深圳)落戶的需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4、注意自己的原戶籍形式,一定要是城鎮居民戶口才行,如果是農村戶口,要提前辦理農轉非。 三、留學生北京落戶辦理的流程 1:辦理《留學人員回國證明》;辦理《國外學歷認證》。 2:找能夠提供落戶名額的公司并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至少是一年以上)并交納社保(遞交材料時,要遞交至少三個月的社保的清單)。值得注意的是,現在在對單位申請名額方面也越來越嚴格,如果是在北京市區縣級工商局注冊的公司,必須要有高新企業證書才能申請,所以請大家一定要了解清楚。 3:個人檔案調動,配合公司把檔案調進留服做短時間的存檔。 4:個人登錄留服的落戶系統注冊,然后公司用CA證書,給你預約遞交材料的時間,并打印預約單。 5:按預約的時間把材料遞交上去(公司的人事會統一遞交材料的) 6:等待審核完畢,得到通知去留服領取兩份《就業報到證》和一份《落戶介紹信》,提醒大家,在通知去領結果時會給到一張需要遞交的材料清單,其中包括落戶地址證明,很多公司的集體戶口是掛靠在人才市場,就需要人才那邊開具;如果有自己的居住用房或直系親屬、配偶在北京有房產,落在上面也是可以的。 7:在北京公安局人口管理處辦理準遷證。留學生北京落戶流程
法律主觀:
留學生北京落戶審核被拒理由包括:
1、不滿足北京的學歷落戶條件。
2、未達到落戶的社保繳納期限。
3、留學國外的期限未達到留學落戶的標準。
4、落戶被拒絕的其他理由。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五條
公民在常住地市、縣范圍以外的城市暫住三日以上的,由暫住地的戶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內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暫住登記,離開前申報注銷;暫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設置旅客登記簿隨時登記。
公民在常住地市、縣范圍以內暫住,或者在常住地市、縣范圍以外的農村暫住,除暫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設置旅客登記簿隨時登記以外,不辦理暫住登記。
留學生落戶廣州全部流程?
如需辦理廣州入戶推薦選擇廣州啟航入戶。廣州留學人員入戶手續操作具體如下:點擊測試我符不符合廣州入戶條件
1、申請:留學人員到廣州留學人員服務中心遞交紙質材料,核驗原件(無需等待系統審批)。
2、審核:廣州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審核。
3、審批: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4、辦結:廣州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廣州市入戶人員信息卡》、《留學人員人才引進入戶申報表》加蓋人才引進信息確認章。
5、送達:廣州留學人員服務中心郵寄《廣州市入戶人員信息卡》,申請人需簽收回執交由快遞人員寄送我中心(申請人選擇郵寄方式)或到現場領取(申請人選擇現場領取方式)。
6、落戶:符合申辦條件的人員現場辦理需通過網上預約后,向擬入戶地區公安分局辦理入戶核準,經核準通過的,屬廣東省戶籍的人才引進、積分制人員等待手機收到信息后網上預約(同上操作,進入“入戶登記”事項),應屆畢業生、安置類的原屬軍籍人員直接網上預約,其他的須憑《準予遷入證明》及相關材料回戶籍地辦理戶口遷出后網上預約,統一向可辦理戶政業務的派出所或區分局辦證中心辦理落戶。
想了解更多關于廣州入戶的相關信息,推薦廣州啟航入戶。廣州啟航入戶成立以來,長期參與入戶政策研討。前后為千余家會員單位提供人力資源整體服務解決方案。公司專注于為企業提供人才引進、學歷入戶、積分入戶、技能入戶、人事代理、學歷提升等相關人力資源咨詢服務。
留學生如何辦理上海落戶
流程:
(一)申請單位通過本市“一網通辦”系統向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上傳申請材料原件的掃描件等電子文檔。
(二)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一網通辦”系統收到申請后,對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由受理部門告知申請單位補齊或重新上傳相關材料;對材料齊全有效的,進入人事檔案核實階段。核實通過后,申請單位向受理部門遞交書面材料進行現場受理,受理部門核驗原件、根據實際留存原件或復印件。受理部門在現場受理后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
(三)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規定對初審通過的材料進行審核,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四)審核通過的,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數據共享方式,將人員信息發送至公安部門,并通過“一網通辦”系統及短信等形式告知申請單位。審核不通過及審核過程中退回的,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上述形式告知申請單位審核不通過或退回的結果及理由。
(五)審核通過的人員按照公安部門的相關規定,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法律依據:
《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實施細則》第三條 留學回國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留學回國人員獲得的學歷學位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博士學位,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1年;如為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獲得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中央直屬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參照“雙一流”建設高校執行),并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碩士學位;或在國內非“雙一流”建設高校獲得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并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習獲得碩士學位;或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學士學位和碩士學位。
3.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習獲得學士學位。
4.在國內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后,赴國(境)外高校或科研機構進修、做訪問學者等滿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項條件,但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學士學位或碩士學位。
留學生落戶上海的條件2022
一、留學生落戶上海條件:
1.在國外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2.在國內“211”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中央直屬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碩士畢業生參照“211”高校畢業生執行),并在國(境)外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國內非“211”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并在國(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和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國(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累計在國(境)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以上;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境)外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國內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赴國(境)外進修、做訪問學者滿1年以上。同時,符合上述四項條件的人員最近連續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應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個稅繳納情況應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
5.其他不符合第(2)、(3)項條件,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人員累計在國(境)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以上;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境)外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時最近連續12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5倍,個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的人員。
二、留學回國人員獲得的學歷學位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博士學位
在國(境)外高校獲得博士學位,累計學習時間應不少于一年;如果是在中外合作辦學的國(境)外高校,累計學習時間不能少于半年。無社保基數,回國就可以落戶上海。
2、碩士學位
國內雙一流本科+國外排名前500院校碩士:按照留學生社保基數交夠6個月的社保;國內雙一流本科+國外非排名前500院校碩士:按照留學生社保基數交夠6個月的社保;國內雙非本科+國外排名前500院校碩士:按照留學生社保基數交夠6個月的社保;國外正規本科+國外正規碩士:按照留學生社保基數交夠6個月的社保;國內雙非本科+國外非排名前500院校:按照按照留學生社保基數交夠12個月的社保,且社保基數比前幾種學歷的留學生更高。
3、本科學歷
國外前500院校本科:繳納6個月社保;國外非前500院校本科:繳納12個月社保基數,且繳納的基數更高。
4、附加條件
國內雙一流本科+境外碩士、國內非雙一流本科+境外高水平大學碩士、境外本科+碩士、境外高水平大學本科;博士需在國(境)外待滿1年,碩士180天,本科不少于2年;回國后首份工作可以不在上海,但回國后2年內需在上海工作;同時要求落戶的同學此后一直在上海工作,不能再去外地工作。
三、申辦流程:
1、申請單位通過本市“一網通辦”系統向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上傳申請材料原件的掃描件等電子文檔。
2、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一網通辦”系統收到申請后,對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由受理部門告知申請單位補齊或重新上傳相關材料;對材料齊全有效的,進入人事檔案核實階段。核實通過后,申請單位向受理部門遞交書面材料進行現場受理,受理部門核驗原件、根據實際留存原件或復印件。受理部門在現場受理后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
3、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規定對初審通過的材料進行審核,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4、審核通過的,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數據共享方式,將人員信息發送至公安部門,并通過“一網通辦”系統及短信等形式告知申請單位。審核不通過及審核過程中退回的,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上述形式告知申請單位審核不通過或退回的結果及理由。
5、審核通過的人員按照公安部門的相關規定,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四、個人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境)外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如為進修人員的,提供國(境)外進修材料和國內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或副高級及以上職稱證書。
2、出國留學前國內獲得的相應的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如出國前系在職人員的,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調出或已離職材料。
3、護照、簽證及所有出入境記錄。
4、居民戶口簿和身份證。如留學期間戶籍已注銷的,提供90天內有效的戶籍注銷材料。
5、符合第四條激勵條件的,需補充提交相應材料。
法律依據:
《留學回國工作人員來滬工作申辦本市常住戶口實施細則》
第二條 留學回國人員落戶條件
留學人員是指公派或自費出國(境)學習,并獲得國(境)外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含)以上的人員;在國內獲得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到國(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進修一年(含)以上的訪問學者或進修人員。
留學回國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回國后直接來上海工作,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回國時間在1年內且未在國內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2、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回國時間在2年內且未在國內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回國時間在3年內且未在國內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二)用人單位與留學回國人員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請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須六個月(含)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試用期。
(三)申辦落戶人員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須五年以上。屬于國家認定的高層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專長并為本市緊缺急需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但須由用人單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外國專家局)申報,經審核同意后受理。
第二條 留學回國人員落戶條件
留學人員是指公派或自費出國(境)學習,并獲得國(境)外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含)以上的人員;在國內獲得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到國(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進修一年(含)以上的訪問學者或進修人員。
留學回國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回國后直接來上海工作,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回國時間在1年內且未在國內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2、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回國時間在2年內且未在國內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回國時間在3年內且未在國內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二)用人單位與留學回國人員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請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須六個月(含)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試用期。
(三)申辦落戶人員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須五年以上。屬于國家認定的高層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專長并為本市緊缺急需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但須由用人單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外國專家局)申報,經審核同意后受理。
第三條 留學回國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須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留學回國人員安置登記表》一份(附一張二寸證件照)。
(二)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原件。
(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位(歷)認證書原件。
(四)國外學位(歷)證書復印件。
(五)屬于進修人員的須提供國外進修證明(附推薦機構的翻譯件)、國內本科以上學歷證書或中級以上職稱資格證書。
(六)出國留學前國內最高學歷(位)證書復印件;屬肄業的須提交肄業或退學證明復印件;留學期間與原單位未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需附相關辭職證明。
(七)本人護照內所有簽證及出入境記錄;屬在香港地區學習的須附香港居民身份證。
(八)系家庭戶口須提交戶口本和身份證(出國前系農業戶口的須在原籍辦理“農轉非”后申請);系集體戶口須提交戶籍證明和身份證;留學期間已注銷戶籍的須附90天內有效的戶籍注銷證明。
(九)戶口若報入上海市直系親屬處,須附戶主的戶口本、戶主的房屋產權證、戶主同意入戶承諾書;戶口若報入用人單位的附集體戶口本地址首頁;戶口若報入上海市或區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戶口若報入由業務管理部門推薦的集體戶口的,用人單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外國專家局)的請示函中須注明;戶口若報入本人購買的產權房內的,附房屋產權證。
(十)回國后已在滬工作未申辦落戶的,須提交勞動(聘用)合同、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繳費憑證或社會保險繳費憑證;回國后未就業時間超過半年的需附勞動用工手冊或由人事檔案管理單位出具的書面證明。
(十一)有婚史者須遞交結(離)婚證及相關證明;持國外結(離)婚證明另需附推薦翻譯機構的翻譯件。
(十二)相關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上海留學生落戶手續辦理
一、上海留學生落戶辦理流程
(一)申請單位通過本市“一網通辦”系統向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上傳申請材料原件的掃描件等電子文檔。
(二)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一網通辦”系統收到申請后,對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由受理部門告知申請單位補齊或重新上傳相關材料;對材料齊全有效的,進入人事檔案核實階段。核實通過后,申請單位向受理部門遞交書面材料進行現場受理,受理部門核驗原件、根據實際留存原件或復印件。受理部門在現場受理后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
(三)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規定對初審通過的材料進行審核,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四)審核通過的,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數據共享方式,將人員信息發送至公安部門,并通過“一網通辦”系統及短信等形式告知申請單位。審核不通過及審核過程中退回的,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上述形式告知申請單位審核不通過或退回的結果及理由。
(五)審核通過的人員按照公安部門的相關規定,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二、海外留學歸國人員,要落戶上海,需要滿足以下的條件之一:
1.在國(境)外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2.在國內“211”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中央直屬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碩士畢業生參照“211”高校畢業生執行),并在國(境)外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國內非“211”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并在國(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和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國(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累計在國(境)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以上;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境)外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國內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赴國(境)外進修、做訪問學者滿1年以上。
同時,符合上述四項條件的人員最近連續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應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個稅繳納情況應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辦理。
好了,關于“留學生落戶 流程”的話題就到這里了。希望大家通過我的介紹對“留學生落戶 流程”有更全面、深入的認識,并且能夠在今后的實踐中更好地運用所學知識。
請添加微信號咨詢:19071507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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