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國留學生落戶條件
1、留學生直接落戶上海條件
留學生直接落戶上海條件如下:
博士學位留學生,在外累計學習時間須滿1年。雙一流本科+國外非高水平大學碩士或非雙一流本科+國外高水平大學碩士,在外累計學習時間須滿半年。
國外高水平大學本科(不含合作辦學、專升本、HND)+碩士。進修人員、訪問學者,在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國內非雙一流+國外非高水平,國內專科+國外碩士或+轉學分升國外本科+國外碩士或+非全日制國內本科+國外碩士。
留學是指一個人出國或出境接受各類教育,時間可以為短期或長期,這些人則被稱為留學生。留學的方式一般除了學生自行向收留外國學生的學校申請之外,很多學生出國也都會利用留學代辦或稱留學中介來注冊學校或選擇留學國家,或者兩者搭配使用的方式來協助出國學習的手續辦理。
博士是標志一個人具備出原創成果的能力或學力的學位,是最高級別的學位(博士后并不是學位)。博士標志一個人具備出原創成果的能力或學力的學位,是目前最高級別的學位。擁有博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同等學力,意味著一個人有能力由學習階段進入學術階段。
落戶上海的好處:
1、買房更簡單
持上海戶口單身可購買1套,已婚可購買2套。非上海戶口單身限購,已婚可購1套,要求社保繳滿五年。上海戶口可申請經濟適用房,非上海戶口不能申請。
2、享受更好的教育資源
上海戶口子女就讀無限制要求,高考錄取率高!非上海戶口子女就讀需家長持有長期居住證,而且不能在上海參加中考和高考,社保需連續繳納。如需參加中高考需辦理居住證積分國際學校上海選擇面廣。
3、醫療資源更豐富
上海擁有全國最好的醫療資源,上海戶籍的病人可以享受本地醫保,予以部分報銷,而外地的看病者需要全款支付醫藥費。
2、留學生落戶上海條件
留學生落戶上海的條件如下:
1、學歷要求:留學生必須在國外獲得本科及以上學歷,并且需要在回國后兩年內來上海工作。畢業院校要求,留學生必須在世界知名大學或一流學科攻讀本科及以上學歷,并且需要在回國后兩年內來上海工作。
2、社保要求:留學生需要在上海工作,并且繳納社保達到一定時間。具體要求為,在回國后兩年內來上海工作,并且在上海繳納社保滿一年;如果在上海工作期間更換工作單位,則需要在新單位重新繳納社保。
3、年齡要求:留學生年齡必須在18周歲以上,如果在上海工作期間更換工作單位,則需要在新單位重新繳納社保。婚姻要求,留學生必須為未婚或者已婚未育。如果在上海工作期間更換工作單位,則需要在新單位重新繳納社保。
上海的相關內容
1、地理位置:上海位于中國東部沿海,長江入海口處,與江蘇省和浙江省相鄰。歷史和文化,上海有著悠久的歷史和文化底蘊。自20世紀初以來,上海成為了中國現代化進程的重要城市,保存了大量歷史建筑和文化遺產。
2、經濟:上海是中國重要的經濟中心,擁有強大的工業、商業、金融和貿易實力。外灘是上海的金融中心,擁有眾多國內外銀行的總部和分支機構。旅游景點,上海有許多著名的旅游景點,如外灘、城隍廟、南京路步行街、豫園等。這些景點吸引了大量國內外游客前來觀光旅游。
3、交通:上海擁有發達的交通網絡,包括地鐵、公交、出租車等多種交通方式。此外,上海還擁有發達的航空運輸網絡,有多個國際機場和國內主要城市的航線。教育和科研,上海有許多著名的大學和研究機構,如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師范大學等。
3、留學生落戶上海新政策2022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經市政府同意,向有關單位印發了《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實施細則》,細則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實施細則
(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
為貫徹落實人才強市戰略,加大海外人才引進力度,規范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工作,根據《公安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規范留學回國人員落戶工作有關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0〕19號)、《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修訂后的〈鼓勵留學人員來上海工作和創業的若干規定〉的通知》(滬府發〔2016〕8號)、《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新時代上海實施人才引領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滬委發〔2020〕22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申請單位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申請單位應是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的具有用人自主權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合伙制企業(會計師事務所、律師 事務所等)以及符合本市產業發展方向、注冊資金在1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信譽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經營、依法納稅、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各類企業(非企業法人分支機構其上級法人注冊資金應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 留學回國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留學回國人員獲得的學歷學位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博士學位,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1年;如為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獲得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中央直屬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參照“雙一流”建設高校執行),并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碩士學位;或在國內非“雙一流”建設高校獲得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并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習獲得碩士學位;或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學士學位和碩士學位。
3.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習獲得學士學位。
4.在國內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后,赴國(境)外高校或科研機構進修、做訪問學者等滿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項條件,但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學士學位或碩士學位。
本款第2、3項所指國(境)外學士學位,不含國內大專起點本科、有關國家高等教育文憑(HND)、國內計劃外招生的合作辦學及轉學分等形式,本科階段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2年;碩士階段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國內計劃外招生的合作辦學及轉學分等形式);如為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學歷學位和國(境)外學位。
本款第5項所指國(境)外學士學位如為最高學位的,不含國內大專起點本科、有關國家高等教育文憑(HND)、國內計劃外招生的合作辦學及轉學分等形式,本科階段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2年。如最高學位為碩士的,國(境)外學士學位可不受前述限制,碩士階段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國內計劃外招生的合作辦學及轉學分等形式)。
被國(境)外高校錄取后如在國內校區或分校有就讀經歷的,累計在外學習時間和獲得的學分一般不少于總學習時間和總學分的50%;被國(境)外高校錄取后如利用暑期等在國內通過非學歷教育獲得學分的,累計在外獲得的學分一般不少于總學分的80%。
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以國家公布的名單為準。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參考英國泰晤士報高等教育副刊(Times HigherEducation)、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 News & World Report)、QS世界大學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上海軟科世界大學學術排名(Shanghai Ranking’s Academic Ranking ofWorld Universities)發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名單,以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認后發布的為準。
留學人員在國(境)外學習獲得學位的院校以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中載明的頒發該學位證書的院校名稱為準。
(二)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同時應符合下列條件
1.留學人員應在回國后2年內來本市并持續在本市工作,與本市相關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按規定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稅(符合下述第四條第一款條件的除外)。
2.符合本條第一款前4項條件的人員,最近連續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符合本條第一款第5項條件的人員,最近連續12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倍,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過渡期內每年的繳費基數以官方對外公布的數字為準。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期限及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原則上由系統自動比對;未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而補繳的、繳費單位與簽訂合同單位不一致的、委托非實際用人單位等第三方繳納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與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不能合理對應的不予認可。
3.留學回國人員應為單位緊缺急需并發揮重要作用、需長期使用的人才,與單位依法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網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個月及以上(如合同約定有試用期的,需完成試用期后方可申報);派遣人員原則上不屬于申辦范圍。
4.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
5.符合國家及本市現行計劃生育政策。
6.無刑事犯罪記錄等不宜申辦上海常住戶口的情形。
第四條 激勵條件
(一)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國際知名科研機構等擔任相當于副教授、副研究員及以上職務,在世界500強知名企業、跨國公司等擔任高級管理、技術、科研職務,或者經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高層次人才的留學人員,以及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習獲得博士學位的人員等,全職來本市工作后可直接申辦落戶。
(二)納入“上海科技創新職業清單”的用人單位,本市重點產業、重點區域和基礎研究領域等用人單位引進的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獲得科學、技術、工程和數學等緊缺急需專業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全職來本市工作并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后可申辦落戶。
(三)擁有專利、科研成果、專有技術等來本市創辦留學人員企業的負責人、團隊核心成員(一般累計不超過3人),企業正常運營、招用至少1名員工(不含企業負責人本人),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后可申辦落戶。企業注冊資金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實繳),留學人員企業負責人為第一大股東(不含股份轉讓、后期資金注入),個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
第五條 申請的提出
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須由單位提出申請。
第六條 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單位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法人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書。如申請單位為非法人分支機構的,提供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及上級法人的授權書。
2.單位經辦人員有效身份證件。
3.《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申請表》。
4.申請單位與留學回國人員簽訂的勞動或聘用合同。
5.人事檔案核實情況表及相關材料復印件。如檔案為非本單位保管的,由在滬檔案保管單位提供。
其中,第1項材料僅需單位首次申請(注冊)時提供。
(二)單位有下列情形的,需補充提交以下材料
來本市創辦留學人員企業的留學回國人員及團隊核心成員,單位另需提交:
1.企業驗資報告。
2.企業最近連續6個月繳納增值稅(營業稅)或企業所得稅稅單。
3.企業最近連續6個月為至少1名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憑證。
4.企業章程及相關決議。
其中,第4項材料僅需團隊核心成員申報時提供。
(三)個人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境)外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如為進修人員的,提供國(境)外進修材料和國內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或副高級及以上職稱證書。
2.出國留學前國內獲得的相應的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如出國前系在職人員的,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調出或已離職材料。
3.護照、簽證及所有出入境記錄。
4.居民戶口簿和身份證。如留學期間戶籍已注銷的,提供90天內有效的戶籍注銷材料。
5.符合第四條激勵條件的,需補充提交相應材料。
(四)個人有下列情形的,需補充提交以下材料
1.落非社區公共戶的,提供在滬落戶地址材料。落戶本人在滬房屋的,提供房屋有效權證;落戶在滬直系親屬房屋的,提供入戶地房屋有效權證和產權人共同簽署的同意入戶意見書;落戶單位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管理單位的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同意入戶意見書。
2.已婚的,提供結婚證書;離異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調解書、判決書等。
3.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證及符合國家和本市現行計劃生育政策的個人承諾。
本實施細則所需材料中,能夠通過數據共享或網上核驗的材料及能夠通過電子證照庫調取的證照,無需重復提交。
第七條 申辦流程
(一)申請單位通過本市“一網通辦”系統向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上傳申請材料原件的掃描件等電子文檔。
(二)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一網通辦”系統收到申請后,對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由受理部門告知申請單位補齊或重新上傳相關材料;對材料齊全有效的,進入人事檔案核實階段。核實通過后,申請單位向受理部門遞交書面材料進行現場受理,受理部門核驗原件、根據實際留存原件或復印件。受理部門在現場受理后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
(三)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規定對初審通過的材料進行審核,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四)審核通過的,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數據共享方式,將人員信息發送至公安部門,并通過“一網通辦”系統及短信等形式告知申請單位。審核不通過及審核過程中退回的,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上述形式告知申請單位審核不通過或退回的結果及理由。
(五)審核通過的人員按照公安部門的相關規定,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第八條 家屬隨遷條件
符合落戶條件的留學回國人員,其配偶(須在留學人員學成回國前與其結婚,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和16周歲及以下或16周歲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讀的子女屬隨遷范圍。
申請人配偶需隨遷的,應在申請人提出申請時一并提出;配偶暫未回國的,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待回國后再申請補辦落戶手續。
申請人子女需隨遷的,如子女在國內出生,須在父(母)原戶籍地辦理出生登記落戶后一并提出。如子女在國外出生,應在申請人提出申請時一并提出;暫未回國的,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待回國后再申請補辦落戶手續。
第九條 家屬隨遷需提交的材料
(一)配偶和子女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在滬落戶地址材料、子女出生證、中國護照或旅行證及簽證、出入境記錄;16周歲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讀的子女需隨遷的,提供學籍材料。
(二)在滬檔案保管單位提供的配偶人事檔案核實情況表及相關材料復印件。配偶來本市前原來在外省市有工作單位的,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調出或已離職材料。
(三)放棄隨遷的,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及書面放棄隨遷承諾書。
第十條 法律責任
申請單位和留學回國人員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規定,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嚴禁弄虛作假或者偽造。如有弄虛作假、偽造或申辦落戶后人員流失異常等情況的,根據其情節輕重,暫停或取消其申請資格,并將相關信息納入申辦系統。對審核通過后發現具有違反相關規定等不宜申辦落戶或通過虛假材料騙取本市常住戶口等情形的,撤銷審核決定、注銷其本市常住戶口;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 其他
本實施細則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本實施細則中未盡事宜,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原《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實施細則》(滬人社外發〔2015〕49號)同時廢止。
4、留學生落戶上海的條件2022
其他信息:
越來越多的留學生在畢業后選擇回國,為國效力,體現著新時代青年的擔當。不少同學都會選擇北上廣以及其他發展迅速的城市來謀求自己的發展,其中上海也對我們選擇回國發展的留學生們提出了更加便利的落戶政策,下面就跟隨一起來了解一下2022年留學生落戶上海的條件。 一、2022年留學生落戶上海的條件 留學回國人員獲得的學歷學位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博士學位,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1年;如為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獲得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中央直屬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參照“雙一流”建設高校執行),并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碩士學位;或在國內非“雙一流”建設高校獲得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并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習獲得碩士學位;或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學士學位和碩士學位。 3、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習獲得學士學位。 4、在國內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后,赴國(境)外高校或科研機構進修、做訪問學者等滿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項條件,但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學士學位或碩士學位。 被國(境)外高校錄取后如在國內校區或分校有就讀經歷的,累計在外學習時間和獲得的學分一般不少于總學習時間和總學分的50%;被國(境)外高校錄取后如利用暑期等在國內通過非學歷教育獲得學分的,累計在外獲得的學分一般不少于總學分的80%。 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以國家公布的名單為準。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參考英國泰晤士報高等教育副刊(Times HigherEducation)、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U.S. News & World Report)、QS世界大學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上海軟科世界大學學術排名(Shanghai Ranking’s Academic Ranking ofWorld Universities)發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名單,以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認后發布的為準。 留學人員在國(境)外學習獲得學位的院校以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中載明的頒發該學位證書的院校名稱為準。 二、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 同時應符合下列條件 1、留學人員應在回國后2年內來本市并持續在本市工作,與本市相關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按規定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稅(符合下述第四條第一款條件的除外)。 2、符合本條第一款前4項條件的人員,最近連續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符合本條第一款第5項條件的人員,最近連續12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1.5倍,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過渡期內每年的繳費基數以官方對外公布的數字為準。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期限及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原則上由系統自動比對;未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而補繳的、繳費單位與簽訂合同單位不一致的、委托非實際用人單位等第三方繳納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與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不能合理對應的不予認可。 3、留學回國人員應為單位緊缺急需并發揮重要作用、需長期使用的人才,與單位依法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網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個月及以上(如合同約定有試用期的,需完成試用期后方可申報);派遣人員原則上不屬于申辦范圍。 4、無刑事犯罪記錄等不宜申辦上海常住戶口的情形。 三、留學生落戶上海申請的提出 (一)單位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法人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書。如申請單位為非法人分支機構的,提供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及上級法人的授權書。 2、單位經辦人員有效身份證件。 3、《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申請表》。 4、申請單位與留學回國人員簽訂的勞動或聘用合同。 5、人事檔案核實情況表及相關材料復印件。如檔案為非本單位保管的,由在滬檔案保管單位提供。 (二)個人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境)外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如為進修人員的,提供國(境)外進修材料和國內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或副高級及以上職稱證書。 2、出國留學前國內獲得的相應的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如出國前系在職人員的,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調出或已離職材料。 3、護照、簽證及所有出入境記錄。 4、居民戶口簿和身份證。如留學期間戶籍已注銷的,提供90天內有效的戶籍注銷材料。 5、符合第四條激勵條件的,需補充提交相應材料。 個人有下列情形的,需補充提交以下材料 1、落非社區公共戶的,提供在滬落戶地址材料。落戶本人在滬房屋的,提供房屋有效權證;落戶在滬直系親屬房屋的,提供入戶地房屋有效權證和產權人共同簽署的同意入戶意見書;落戶單位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管理單位的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同意入戶意見書。 2、已婚的,提供結婚證書;離異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調解書、判決書等。 3、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證及符合國家和本市現行計劃生育政策的個人承諾。 以上就是官方可以考究的有關2022年留學生落戶上海的條件的詳細解答,作為優秀留學生的朋友們以及懷揣著為祖國發展效力的留學生們,都要做到發揮自己的價值,實現自己的理想,為國家更好發展盡心竭力!
5、留學生落戶上海的條件2023
上海落戶政策較嚴格,但也歡迎人才落戶。所以留學生落戶上海的條件相對寬泛一點。那么,留學生落戶上海需要具備什鄭山么條件呢上海留學生落戶有什么新政策呢哪些留學生可落戶上海哪些不可以呢我將在下文為您詳細介紹留學生上海落戶相關規定。想要了解更多關于留學生落戶上海要具有哪些條件的知識,跟著一起看看吧。
2020年留學生落戶上海要具有哪些條件
上海落戶政策較嚴格,但也歡迎人才落戶。所以留學生落戶上海的條件相對寬泛一點。
那么,留學生落戶上海需要具備什么條件呢?上海留學生落戶有什么新政策呢?哪些留學生可落戶上海哪些不可以呢?將在下文為您詳細介紹留學生上海落戶條件和政策。
留學生落戶上海條件
1.在國外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2.在國內“211”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中央直屬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碩士畢業生參照“211”高校畢業生執行),并在國(境)外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國內非“211”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并在國(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和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國(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累計在國(境)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以上;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境)外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不含謹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國內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赴國(境)外進修、做訪問學者滿1年以上。喊老中同時,符合上述四項條件的人員最近連續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應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個稅繳納情況應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
5.其他不符合第(2)、(3)項條件,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人員累計在國(境)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以上;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境)外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時最近連續12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倍,個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的人員。
留學生落戶上海學歷政策要求學歷情況其它條款本科
國外世界前500名高校學士畢業且累計學習需滿1年及以上
中外合作辦學需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外學歷6個月社保及稅單不低于上年度平均工資本科+碩士
國內“211”高校本科畢業+國外碩士
國內非“211”高校本科+國外世界前500名高校碩士
國外本科+碩士6個月社保及稅單不低于上年度平均工資博士國外博士直接落戶6個月社保及稅單不低于上年度平均工資國內碩士及以上海外進修及訪問學者1年以上6個月社保及稅單不低于上年度平均工資其它本科生:國外非500強本科生國外學習滿1年12個月社保及稅單高于上年度平均工資倍
本碩生:國內非211本科+國外非500強碩士留學生落戶辦理所需材料序號提交材料名稱原件/復印件份數紙質/電子報件備注用人單位須提交的材料1單位介紹信原件1份紙質
2經辦人員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1份紙質
3用人單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請示公函原件1份紙質須加蓋單位公章
4法人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依許可經營的,另須提供相關主管部門批準的許可證書;外商投資企業、臺港澳僑投資企業另須提供批準證書);申請單位為非法人分支機構的,提供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同時提供上級法人的上述相關證件(須加蓋上級法人公章)和上級法人的授權書復印件1份紙質須加蓋單位公章;證件剩余有效期6個月以上
5《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申請表》原件1份紙質附一張2寸證件照
以上就是我為您整理的相關資料,通過上述內容我們對這些問題有了更進一步的了解。
6、留學生落戶上海需滿足的條件有哪些
在國(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累計在國(境)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以上;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境)外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 在國內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赴國(境)外進修、做訪問學者滿1年以上。 同時,符合上述四項條件的人員最近連續6個月在同一單位 社會保險 繳費基數不應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 工資 , 個稅 繳納情況應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 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人員累計在國(境)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以上;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境)外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時最近連續12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5倍,個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的人員。
7、上海落戶需要什么條件2023
2023年上海落戶條件:上海居轉戶、上海人才引進、留學生落戶上海、應屆生落戶上海、上海投靠落戶。
一、上海居轉戶
1、7年居住證+社保滿84個月+前4年1倍社保基數+后4年累計36個月達2倍社保基數落戶上海。
2、7年居住證+社保滿84個月+中級職稱+前4年1倍社保基數+后4年累計36個月達1.3倍社保基數落戶上海。
3、5年居住證+5年社保+科創科技企業+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達到3倍社保基數,其余2年時間內至少1倍社保基數落戶上海。
4、5年居住證+5年社保+遠郊教育、衛生等工作滿5年落戶上海。
5、3年居住證+3年社保+臨港新片區重點企業、張江科學城骨干人才且在相應地區工作滿2年落戶上海。
6、3年居住證+3年社保+張江臨港且在相應地區工作滿3年落戶上海。
7、5年居住證+5年社保+五大新城(重點企業)。
二、上海人才引進
1、重點機構員工,持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繳納2年社保,可落戶上海。
2、重點機構員工,持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繳納1年社保,可落戶上海。
3、重點機構員工,持二級技師證書,繳納2年社保,可落戶上海。
4、持博士學位,可直接落戶上海。
5、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可直接落戶上海。
6、企業法人或高管+3年納稅百萬+3年3倍基數,可落戶上海。
7、特殊急需或特殊技能型人才+不限社保基數可直接落戶。
三、留學生落戶上海
留學生本科以上學歷,畢業回國2年內到上海工作,根據政策繳納一定時間一定基數的社保是可以直接落戶的。
1、世界排名前50學校留學生,直接落戶上海。
2、世界排名前51-100學校留學生,繳納6個月社保不限基數。
3、國內任意本科+國外高水平大學碩士、國內雙一流本科+國外任意大學碩士、國外高水平大學本科,繳納6個月1倍社保。
4、國內非雙一流本科+國外非高水平大學碩士、國外非高水平大學本科,繳納1年1.5倍社保。
5、科創企業+留學生高水平院校理學碩士+6個月+不限基數。
6、留學生高水平院校博士+1個月社保+不限基數。
7、留學生非高水平院校博士+6個月社保+1倍基數。
8、留學生創業落戶6個月+不限基數+注資50w。
9、留學生創業團隊核心成員+6個月社保+1倍基數+專利等。
四、應屆生落戶上海
1、博士應屆畢業生免打分直接落戶上海。
2、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應屆碩士畢業生免打分直接落戶上海。
3、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建設學科應屆碩士畢業生可直接落戶上海。
4、在滬各研究所、各高校應屆碩士畢業生可直接落戶上海。
5、北大、清華、復旦、同濟、交大、華師大應屆本科畢業生可直接落戶上海。
6、上海雙一流建設高校應屆本科+五大新城/南北地區可直接落戶上海。
7、不滿足直接落戶上海條件的應屆本科生,根據打分政策達到72分可以申請落戶上海。
五、上海投靠落戶
1、配偶上海戶口+結婚證領10年+滿35周歲。
2、配偶上海戶口殘疾人+結婚證領5年。
3、配偶上海戶口+少數民族+結婚證領7年。
4、配偶上海戶口+華僑+結婚證領7年。
5、配偶上海戶口+支內、知青+結婚證領5年。
8、2022留學生落戶上海需要什么條件
留學生落戶上海需要的條件如下:
1、持《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
2、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
3、持證期間依法在上海市繳納所得稅;
4、在上海市被聘任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及工種對應;
5、無違反國家及上海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
留學生上海落戶,會設置專項經費,支持留學生來滬工作,上海市政府設立專項經費,對來滬工作或短期講學的留學生進行資金資助和補貼;工資不由企業定,留學生在上海工作的工資報酬,可以在與企業協商后從優決定。在事業單位工作的留學生,可以不受單位績效工資的限制;還會幫助留學生解決住房問題,聘用單位可以向來滬工作的留學生提供住房補貼,或者是直接以合約形式提供住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9、海外留學生落戶上海的條件
法律分析:1.無需繳納社保直接落戶
國外高水平大學博士
2.半年1倍社保基數
1、國外非高水平大學博士
2、雙一流本科+國外非高水平大學碩士
3、非雙一流本科+國外高水平大學碩士
4、國外高水平大學本科(不含合作辦學、專升本)+碩士
5、國外高水平大學本科(不含專升本、HND)
6、進修人員、訪問學者
3.1年1.5倍社保基數
1、國內非雙一流+國外非高水平
2、國內專科+國外碩士
3、國內專科+轉學分升國外本科+國外碩士
4、國內專科+非全日制國內本科+國外碩士
5、HND+國外碩士
6、合作辦學本科(國內非雙一流且國外非高水平)
7、合作辦學本科+國外碩士(國內非雙一流且國外非高水平)
四、上海留學生落戶境外累計學習時間要求
1.博士學位留學生
在外累計學習時間需滿1年;
2.碩士學位留學生
在外累計學習時間需滿半年;
3.學士學位留學生
在外累計學習時間需滿2年;
4.進修人員、訪問學者
在外學習時間需滿1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條 國家通過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就業條件,擴大就業機會。
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范圍內興辦產業或者拓展經營,增加就業。
國家支持勞動者自愿組織起來就業和從事個體經營實現就業。
10、留學生上海落戶條件2020新規
請添加微信號咨詢:19071507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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