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留學生落戶條件2021新規
1、留學生可以直接在上海落戶嗎?
不可以。留學生回國后2年內到上海,并持續在上海工作才可以落戶。
2021年留學生上海落戶必備條件
1、回國后兩年內上海納稅直到落戶結束。
2、畢業后累計待業時間不能超過兩年 待業一般是以結課后回國時間為準。
3、按照不同的學歷劃分,滿足相對應的納稅。
4、個稅、社保、勞動合同必須是同一家上海單位 個稅在北京總公司,社保在上海分公司繳納,這種情況是落戶不了的。
5、勞動合同有效期在兩年以上,且自網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個月以上 如合同約定有試用期,需完成試用期后方可申報;如已簽訂一年,續簽一年即可。
6、派遣人員原則上不屬于申報范圍。
上海落戶政策的注意事項
有個別區人才服務中心確實明確表示2016年之前生育的二胎,不需要提供準生證和再生育審批表,提供個人承諾書即可。
目前上海計劃生育政策還未放開。如果實為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卻謊稱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并填寫個人承諾書,一旦查出,直接拉黑。
2、上海留學生落戶新政策2021
2021上海留學生落戶還是主要有以下6點要求,按滿足程度困難度遞減
1學歷學位要求
落戶要求最高學歷至少是本科學歷及以上,而且要求在國外呆滿一年(本科)或者學制不少于1年(研究生)。博士,本科不用說了,基本都滿足一年以上。碩士絕大多數項目學制都是一年、一年半、兩年的。所以絕大多數都是滿足條件的。本科聯合培養3+1或者2+2的,且本科是最高學歷的,注意得在國外呆滿一年!國外拿到專科不行。
必須畢業,拿到學歷學位證書。不能肄業,沒讀完不行。即將畢業也不行,得等拿到學歷學位證書后才可以申請。
具體實施“保證一年以上”,工作人員是看看護照上留學相關出境入境蓋的章上的日期,或者學歷學位證書上的時間日期。
2社保要求
對于學校資質好的(1倍社保6個月):
同一單位繳滿六個月,
并且不低于1倍去年的上海社會平均工資,
對于學校資質一般的(1.5倍社保12個月):
同一單位繳滿12個月,
并且不低于1.5倍去年的上海社會平均工資,
在同一單位繳滿六個月,意味著如果換工作了,必須在新單位重新繳滿六個月。由于社保查詢滯后1-2個月,所以其實要八個月左右社保單才顯示實繳六個月。
而且同一單位繳滿6個月,是從申請日之前繳滿六個月,由于要審批2-3個月,所以其實得不間斷繳滿6+2+3=11個月的社保和匹配的稅。如果這11個月中有一個月不滿足條件,則只能重新從滿足條件的月開始,再繳滿六個月才能申請!
2021年上海戶口新政策 2021年上海戶口申請條件 2021年上海落戶 2021年積分落戶 2021年人才引進 2021年投靠落戶 2021年應屆生落戶 2021年海歸落戶
3回國后要求
主要有兩個要求,
第一份工作建議在上海
拿到學位后,累計待業時間不超過兩年
這兩條主要是看社保和稅,打出社保單,看從你拿到畢業證的那一天,到申辦的這一天之間所有的累計待業時間不能超過2年,國外的和國內的(有社保的)工作記錄都不算待業,待業就是在境內、外沒工作,或者境內工作(沒繳納社保的工作也算待業)。
3、留學生落戶上海條件
留學生落戶上海的條件如下:
1、學歷要求:留學生必須在國外獲得本科及以上學歷,并且需要在回國后兩年內來上海工作。畢業院校要求,留學生必須在世界知名大學或一流學科攻讀本科及以上學歷,并且需要在回國后兩年內來上海工作。
2、社保要求:留學生需要在上海工作,并且繳納社保達到一定時間。具體要求為,在回國后兩年內來上海工作,并且在上海繳納社保滿一年;如果在上海工作期間更換工作單位,則需要在新單位重新繳納社保。
3、年齡要求:留學生年齡必須在18周歲以上,如果在上海工作期間更換工作單位,則需要在新單位重新繳納社保。婚姻要求,留學生必須為未婚或者已婚未育。如果在上海工作期間更換工作單位,則需要在新單位重新繳納社保。
上海的相關內容
1、地理位置:上海位于中國東部沿海,長江入海口處,與江蘇省和浙江省相鄰。歷史和文化,上海有著悠久的歷史和文化底蘊。自20世紀初以來,上海成為了中國現代化進程的重要城市,保存了大量歷史建筑和文化遺產。
2、經濟:上海是中國重要的經濟中心,擁有強大的工業、商業、金融和貿易實力。外灘是上海的金融中心,擁有眾多國內外銀行的總部和分支機構。旅游景點,上海有許多著名的旅游景點,如外灘、城隍廟、南京路步行街、豫園等。這些景點吸引了大量國內外游客前來觀光旅游。
3、交通:上海擁有發達的交通網絡,包括地鐵、公交、出租車等多種交通方式。此外,上海還擁有發達的航空運輸網絡,有多個國際機場和國內主要城市的航線。教育和科研,上海有許多著名的大學和研究機構,如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師范大學等。
4、上海留學生落戶政策在2021年會有哪些變化?
在國內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赴國(境)外進修、做訪問學者滿1年以上。
國內外聯合培養(3+1或2+2或3+2等聯合培養形式)的本科:需同時獲得國內外兩所學校的學位證書,并且國內外任一所學校在名單內。社保基數不低于上一年度上海市平均工資,社保和個稅要相匹配,并且在同一家單位連續繳納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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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首份工作要求:回國之后,異地不能工作,并且在上海之外的地區沒有社保記錄、個稅記錄、人事檔案中也無外地工作就業的材料,即認定首份工作在上海。
如果首份工作地不在上海:在審核留學生材料時候,人才中心的老師會查詢留學生在異地有無繳納社保和個稅,如果有就不可以辦理落戶,會導致落戶失敗。
來源:人民網-上海發布“4+1”海外人才新政
來源:人民網-上海作為2021年世界技能大賽主辦城市將煥發新活力
5、上海留學生落戶2021新政社保
法律分析:1—4類的申請者,需要按照1倍社保基數(9339),在同一家單位連續繳納6個月社保。其他申請者需要按照1.5倍社保基數(14008),在同一家單位連續繳納12個月社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四條規定: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6、上海留學生落戶2021新政
從上海剛剛頒發的“落戶新政策”來看,根據最新的落戶政策,留學生歸國無疑是耗時最短,要求最少的落戶方式,通過此方式可以簡單落戶。留學生落戶上海只要滿足境外停留天數,拿到相應文憑,回國后繳納一倍社保6個月就能申請。
注意事項:
七類留學生不能落戶上海
然而最新的政策指出,以下七類留學生不滿足要求、不能落戶上海:
1. 國外大專學歷——在中國境外就讀獲得大專學歷的留學生不能落戶。
2. 沒有學位證書——如果只獲得diploma文憑,而不是degree學位的留學生不能落戶。
3. 國內大專+國外本科——在中國境內獲得大專文憑,在國外就讀獲得本科學位的留學生不能落戶。
4. 轉學分——原本在國內大學就讀,隨后轉學分至國外大學就讀的留學生無法落戶。但最高學歷為碩士的留學生,如果本科轉學分就讀則不受影響。
5. 國內計劃外招生合作辦學項目——在國內參加大學自主招生,后參加合作辦學去境外就讀,畢業只拿到國外畢業證和學位證書的留學生無法辦理落戶。
6. 中外合作辦學,僅有一張畢業證——對于2+2或3+2中國大學與國外大學合作辦學的項目學生一般會獲得兩個學校的畢業證。但是如果學生僅獲得其中一個,則不滿足留學生落戶要求。
7. HND留學生——Higher National Diploma是英國國家高等教育文憑。因為合作的境外院校全球排名不高,獲得該文憑的學生僅需在國內完成3年課程即可,因此不能作為留學生落戶上海。
7、海外留學生落戶上海的條件
法律分析:1.無需繳納社保直接落戶
國外高水平大學博士
2.半年1倍社保基數
1、國外非高水平大學博士
2、雙一流本科+國外非高水平大學碩士
3、非雙一流本科+國外高水平大學碩士
4、國外高水平大學本科(不含合作辦學、專升本)+碩士
5、國外高水平大學本科(不含專升本、HND)
6、進修人員、訪問學者
3.1年1.5倍社保基數
1、國內非雙一流+國外非高水平
2、國內專科+國外碩士
3、國內專科+轉學分升國外本科+國外碩士
4、國內專科+非全日制國內本科+國外碩士
5、HND+國外碩士
6、合作辦學本科(國內非雙一流且國外非高水平)
7、合作辦學本科+國外碩士(國內非雙一流且國外非高水平)
四、上海留學生落戶境外累計學習時間要求
1.博士學位留學生
在外累計學習時間需滿1年;
2.碩士學位留學生
在外累計學習時間需滿半年;
3.學士學位留學生
在外累計學習時間需滿2年;
4.進修人員、訪問學者
在外學習時間需滿1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條 國家通過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就業條件,擴大就業機會。
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范圍內興辦產業或者拓展經營,增加就業。
國家支持勞動者自愿組織起來就業和從事個體經營實現就業。
8、留學生落戶上海新政策2021
上海市原先的政策表明留學生回國之后必須直接來上海工作并且繳納社保和個人所得稅,而最新的政策更新為:回國后首份工作地不在上海也同樣可以辦理,但是要求回國后2年內在上海參加工作,并且此后一直在上海工作,不能再去外地工作。上海將留學生落戶申請分為1-5類,繳納社保和個人所得稅滿6個月,按照上海市的平均工資,即可申請落戶。
9、上海留學生落戶條件2021新規
社保繳費基數下限應為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
對于國外學歷的要求
1:需要在國外取得本科或是以上學歷。其中不包含HND項目的本科,或是國內專科轉學分到國外的本科。
2:本科需要在國外就讀滿2年,碩士滿半年,博士滿1年。這里時間要除去回國時間,僅計算就讀期間內在國外的時間。
對于社保、個稅要求
在高水平名單內院校,按照1倍社保、個稅交滿半年。
不在名單內院校,需按照1.5倍社保滿1年
需要查看高水平大學名單的同學可以點擊:
2021最新海外高水平大學名單在線查詢
對于入職公司要求
公司需要在上海注冊,注冊資金滿100w依法納稅,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特別注意點
1:畢業回國后,兩年內來上海參加工作。
2:回國后累計待業時間不超過兩年(此處注意,如果畢業后在國外有工作的同學,需提交國外的工作證明+國外的稅單+工作簽證)。
3:社保、個稅、勞動合同三者需要一致,第三方代繳的不符合落戶條件。
4:勞動合同簽署期限要大于等于2年,提交當日起有效期在3個月以上。
資料拓展:
上海留學生落戶條件2021新規人群:
1、境外高校博士
第一點依然是博士,博士沒有院校排名的相關要求,只有出國學習時間要求。國際院校要一年,中外合辦這樣的聯合辦學要半年。
2、(1)雙一流本科+境外普通院校碩士(2)國內普通本科+境外高水平院校碩士(3)境外本碩連讀,境外本科+碩士
原先是要國內211高校本科+國外普通院校碩士,或者是國內普通高校本科+國外前500名院校碩士,然后累計一倍社保6個月提交材料。現在變成,雙一流高校本科+國外普通院校碩士,或者是國內普通高校本科+高水平大學碩士。只要是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就可以,不再要求211工程和985工程院校。國外院校把前500名改成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因為這個前五百名是綜合四個國際院校排名,每個榜單排名側重點不同,院校排名不同。所以四個榜單的前五百名院校加起來有一千三百所還多,就把前五百改成高水平了。
10、留學生落戶上海的條件2022
一、留學生落戶上海條件:
1.在國外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2.在國內“211”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中央直屬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碩士畢業生參照“211”高校畢業生執行),并在國(境)外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國內非“211”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并在國(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和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國(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累計在國(境)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以上;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境)外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國內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赴國(境)外進修、做訪問學者滿1年以上。同時,符合上述四項條件的人員最近連續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應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個稅繳納情況應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
5.其他不符合第(2)、(3)項條件,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人員累計在國(境)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以上;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境)外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時最近連續12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5倍,個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的人員。
二、留學回國人員獲得的學歷學位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博士學位
在國(境)外高校獲得博士學位,累計學習時間應不少于一年;如果是在中外合作辦學的國(境)外高校,累計學習時間不能少于半年。無社保基數,回國就可以落戶上海。
2、碩士學位
國內雙一流本科+國外排名前500院校碩士:按照留學生社保基數交夠6個月的社保;國內雙一流本科+國外非排名前500院校碩士:按照留學生社保基數交夠6個月的社保;國內雙非本科+國外排名前500院校碩士:按照留學生社保基數交夠6個月的社保;國外正規本科+國外正規碩士:按照留學生社保基數交夠6個月的社保;國內雙非本科+國外非排名前500院校:按照按照留學生社保基數交夠12個月的社保,且社保基數比前幾種學歷的留學生更高。
3、本科學歷
國外前500院校本科:繳納6個月社保;國外非前500院校本科:繳納12個月社保基數,且繳納的基數更高。
4、附加條件
國內雙一流本科+境外碩士、國內非雙一流本科+境外高水平大學碩士、境外本科+碩士、境外高水平大學本科;博士需在國(境)外待滿1年,碩士180天,本科不少于2年;回國后首份工作可以不在上海,但回國后2年內需在上海工作;同時要求落戶的同學此后一直在上海工作,不能再去外地工作。
三、申辦流程:
1、申請單位通過本市“一網通辦”系統向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上傳申請材料原件的掃描件等電子文檔。
2、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一網通辦”系統收到申請后,對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由受理部門告知申請單位補齊或重新上傳相關材料;對材料齊全有效的,進入人事檔案核實階段。核實通過后,申請單位向受理部門遞交書面材料進行現場受理,受理部門核驗原件、根據實際留存原件或復印件。受理部門在現場受理后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
3、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規定對初審通過的材料進行審核,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4、審核通過的,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數據共享方式,將人員信息發送至公安部門,并通過“一網通辦”系統及短信等形式告知申請單位。審核不通過及審核過程中退回的,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上述形式告知申請單位審核不通過或退回的結果及理由。
5、審核通過的人員按照公安部門的相關規定,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四、個人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境)外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如為進修人員的,提供國(境)外進修材料和國內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或副高級及以上職稱證書。
2、出國留學前國內獲得的相應的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如出國前系在職人員的,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調出或已離職材料。
3、護照、簽證及所有出入境記錄。
4、居民戶口簿和身份證。如留學期間戶籍已注銷的,提供90天內有效的戶籍注銷材料。
5、符合第四條激勵條件的,需補充提交相應材料。
法律依據:
《留學回國工作人員來滬工作申辦本市常住戶口實施細則》
第二條留學回國人員落戶條件
留學人員是指公派或自費出國(境)學習,并獲得國(境)外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含)以上的人員;在國內獲得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到國(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進修一年(含)以上的訪問學者或進修人員。
留學回國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回國后直接來上海工作,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回國時間在1年內且未在國內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2、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回國時間在2年內且未在國內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回國時間在3年內且未在國內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二)用人單位與留學回國人員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請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須六個月(含)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試用期。
(三)申辦落戶人員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須五年以上。屬于國家認定的高層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專長并為本市緊缺急需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但須由用人單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外國專家局)申報,經審核同意后受理。
第二條留學回國人員落戶條件
留學人員是指公派或自費出國(境)學習,并獲得國(境)外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含)以上的人員;在國內獲得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到國(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進修一年(含)以上的訪問學者或進修人員。
留學回國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回國后直接來上海工作,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回國時間在1年內且未在國內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2、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回國時間在2年內且未在國內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回國時間在3年內且未在國內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二)用人單位與留學回國人員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請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須六個月(含)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試用期。
(三)申辦落戶人員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須五年以上。屬于國家認定的高層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專長并為本市緊缺急需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但須由用人單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外國專家局)申報,經審核同意后受理。
第三條留學回國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須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留學回國人員安置登記表》一份(附一張二寸證件照)。
(二)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原件。
(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位(歷)認證書原件。
(四)國外學位(歷)證書復印件。
(五)屬于進修人員的須提供國外進修證明(附推薦機構的翻譯件)、國內本科以上學歷證書或中級以上職稱資格證書。
(六)出國留學前國內最高學歷(位)證書復印件;屬肄業的須提交肄業或退學證明復印件;留學期間與原單位未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需附相關辭職證明。
(七)本人護照內所有簽證及出入境記錄;屬在香港地區學習的須附香港居民身份證。
(八)系家庭戶口須提交戶口本和身份證(出國前系農業戶口的須在原籍辦理“農轉非”后申請);系集體戶口須提交戶籍證明和身份證;留學期間已注銷戶籍的須附90天內有效的戶籍注銷證明。
(九)戶口若報入上海市直系親屬處,須附戶主的戶口本、戶主的房屋產權證、戶主同意入戶承諾書;戶口若報入用人單位的附集體戶口本地址首頁;戶口若報入上海市或區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戶口若報入由業務管理部門推薦的集體戶口的,用人單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外國專家局)的請示函中須注明;戶口若報入本人購買的產權房內的,附房屋產權證。
(十)回國后已在滬工作未申辦落戶的,須提交勞動(聘用)合同、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繳費憑證或社會保險繳費憑證;回國后未就業時間超過半年的需附勞動用工手冊或由人事檔案管理單位出具的書面證明。
(十一)有婚史者須遞交結(離)婚證及相關證明;持國外結(離)婚證明另需附推薦翻譯機構的翻譯件。
(十二)相關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請添加微信號咨詢:19071507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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