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留學碩士上海落戶條件
1、海外留學生落戶上海的條件
海外留學生落戶上海的條件如下:
1、國外非高水平大學博士
2、雙一流本科+國外非高水平大學碩士
3、非雙一流本科+國外高水平大學碩士
4、國外高水平大學本科(不含合作辦學、專升本)+碩士
5、國外高水平大學本科(不含專升本、HND)
6、進修人員、訪問學者
1、國內非雙一流+國外非高水平
2、國內專科+國外碩士
3、國內專科+轉學分升國外本科+國外碩士
4、國內專科+非全日制國內本科+國外碩士
5、HND+國外碩士
6、合作辦學本科(國內非雙一流且國外非高水平)
7、合作辦學本科+國外碩士(國內非雙一流且國外非高水平)
上海留學生落戶境外累計學習時間要求
1.博士學位留學生
在外累計學習時間須滿1年;
2.碩士學位留學生
在外累計學習時間須滿半年;
3.學士學位留學生
在外累計學習時間須滿2年;
4.進修人員、訪問學者
在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條 國家通過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就業條件,擴大就業機會。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范圍內興辦產業或者拓展經營,增加就業。國家支持勞動者自愿組織起來就業和從事個體經營實現就業。
2、碩士留學生落戶上海政策
法律分析:以下1-4類留學生,繳納社保和個稅6個月,按照上海的平均工資,可以申請落戶(本科境外累計學習天數要求從1年增加為2年,碩士不低于半年)。
第1類:
國(境)外高校博士學位,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不少于1年
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的博士學位畢業生;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不少于180天
其中,境外高水平高校(500強大學)畢業的博士,不需要社保和個稅,可以直接申請落戶上海。
第2類:
國內雙一流大學本科+境外碩士
國內非雙一流大學本科+境外高水平大學碩士
境外本科+境外碩士
第3類:
境外高水平大學本科
第4類:
國內碩士或以上學歷+境外高校、科研機構進修或者做訪問學者1年
第5類留學生,交1年社保和個稅,按照1.5工資繳納,可以申請落戶上海。
第5類:
境外本科或境外碩士學位(非高水平大學),本科境外學習不少于2年;碩士境外學習不少于半年(不含大專、HND起點、國內計劃外招生的合作辦學及轉學分形式)。 中外聯合培養性質的畢業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境外學歷:境外學校錄取+在國內校區或分校學習,境外學習時間和獲得的學分不低于總學習時間和總學分的50%;境外高校錄取+利用暑假在國內通過非學歷教育獲得學分的,境外學分不低于總學分的8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3、2022留學生落戶上海需要什么條件
(一)留學回國人員獲得的學歷學位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博士學位,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1年;如為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獲得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中央直屬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參照“雙一流”建設高校執行),并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碩士學位;或在國內非“雙一流”建設高校獲得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并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習獲得碩士學位;或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學士學位和碩士學位。
3.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習獲得學士學位。
4.在國內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后,赴國(境)外高校或科研機構進修、做訪問學者等滿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項條件,但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學士學位或碩士學位。
(二)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同時應符合下列條件
1.留學人員應在回國后2年內來本市并持續在本市工作,與本市相關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按規定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稅(符合下述第四條第一款條件的除外)。
2.符合本條第一款前4項條件的人員,最近連續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符合本條第一款第5項條件的人員,最近連續12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1.5倍,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過渡期內每年的繳費基數以官方對外公布的數字為準。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期限及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原則上由系統自動比對;未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而補繳的、繳費單位與簽訂合同單位不一致的、委托非實際用人單位等第三方繳納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與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不能合理對應的不予認可。
3.留學回國人員應為單位緊缺急需并發揮重要作用、需長期使用的人才,與單位依法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網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個月及以上(如合同約定有試用期的,需完成試用期后方可申報);派遣人員原則上不屬于申辦范圍。
4.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
5.符合國家及本市現行計劃生育政策。
6.無刑事犯罪記錄等不宜申辦上海常住戶口的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4、留學碩士生在上海落戶政策
法律分析: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國際知名科研機構等擔任相當于副教授、副研究員及以上職務,在世界500強知名企業、跨國公司等擔任高級管理、技術、科研職務,或者經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高層次人才的留學人員,以及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習獲得博士學位的人員等,全職來本市工作后可直接申辦落戶。納入“上海科技創新職業清單”的用人單位,本市重點產業、重點區域和基礎研究領域等用人單位引進的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獲得科學、技術、工程和數學等緊缺急需專業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全職來本市工作并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后可申辦落戶。擁有專利、科研成果、專有技術等來本市創辦留學人員企業的負責人、團隊核心成員(一般累計不超過3人),企業正常運營、招用至少1名員工(不含企業負責人本人),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后可申辦落戶。企業注冊資金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實繳),留學人員企業負責人為第一大股東(不含股份轉讓、后期資金注入),個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5、海外留學生落戶上海的條件
法律分析:1.無需繳納社保直接落戶
國外高水平大學博士
2.半年1倍社保基數
1、國外非高水平大學博士
2、雙一流本科+國外非高水平大學碩士
3、非雙一流本科+國外高水平大學碩士
4、國外高水平大學本科(不含合作辦學、專升本)+碩士
5、國外高水平大學本科(不含專升本、HND)
6、進修人員、訪問學者
3.1年1.5倍社保基數
1、國內非雙一流+國外非高水平
2、國內專科+國外碩士
3、國內專科+轉學分升國外本科+國外碩士
4、國內專科+非全日制國內本科+國外碩士
5、HND+國外碩士
6、合作辦學本科(國內非雙一流且國外非高水平)
7、合作辦學本科+國外碩士(國內非雙一流且國外非高水平)
四、上海留學生落戶境外累計學習時間要求
1.博士學位留學生
在外累計學習時間需滿1年;
2.碩士學位留學生
在外累計學習時間需滿半年;
3.學士學位留學生
在外累計學習時間需滿2年;
4.進修人員、訪問學者
在外學習時間需滿1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條 國家通過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就業條件,擴大就業機會。
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范圍內興辦產業或者拓展經營,增加就業。
國家支持勞動者自愿組織起來就業和從事個體經營實現就業。
6、海外留學生落戶上海的條件
其他信息:
海外留學生不是一定可以落戶到北京的。
北京落戶采用積分制,申請人取得國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認可的學歷的,可獲得相應的積分:
一、大學專科(含高職)10.5分。
二、大學本科學歷并取得學士學位15分。
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碩士學位26分。
四、研究生學歷并取得博士學位37分。
學歷的認定以申請人獲得的最高學歷為準,不累計。取得學歷期間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年限及連續居住年限的積分與學歷積分不累計。海外留學生依照上述學歷計分,學要達到分數條件才可以落戶。
積分落戶制指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核準分值達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請落戶,利于增強農民工的歸屬感。2011年6月20日,政協北京市第十一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加快首都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若干問題的建議》,提出了積分落戶制。
“積分落戶制”確有進步之處,比如對于人才的認定,就不再僅僅局限于高端人才。另外,“海歸”與“高級藍領”、“高級護工”受到一視同仁的對待。是不是人才,“積分”上一決高下,而不是主觀地認為“海歸就是好,就是好”。
對人才的認定更加務實,評價人才的體系也更加客觀、科學,這是“積分落戶制”的亮點所在,這對于保障公平是有積極意義的。
從戶籍改革的角度來看,這項舉措能給外地人提供一個公平競爭的平臺,相對于一些地方的“戶籍堡壘”來說,用公平競爭的方式來打破這個堡壘,也有一定的進步意義。
截止2014年7月,北京、廣東和上海等城市雖然都實施了“積分落戶”,但如何計算分數,各地政策又有很大不同,這實際上直接決定著戶籍改革的成敗。
“積分落戶”當然非治本之策,但相對于北京遲滯的戶籍改革而言,仍有其現實價值。無論是為了吸引到更貼近市場需求的人才,還是解決現有的外來人口問題,北京的戶籍改革都應該“逐步開閘、階梯放水”。
來源:百度百科--積分落戶制
來源:百度百科--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
7、上海留學生落戶需要哪些條件?
留學生落戶上海的條件2023如下:
一、留學生上海落戶口條件:
1、工作合同有效期在2年(含)以上,申請落戶時合同剩余有效期在3個月(含)以上;
2、留學生回國后2年內來上海并持續在上海工作;
3、按規定在上海繳納社保和個人所得稅;
4、年齡距離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
5、符合國家及本市現行計劃生育政策;
6、無刑事犯罪記錄等不宜申辦上海常住戶口的情形。
二、留學生上海落戶境外學習時間要求:
海歸博士:1年以上(360天);
海歸碩士:半年以上(180天);
海歸學士:2年以上(720天);
訪問學者:1年以上(360天)。
三、留學是指一個人出國或出境接受各類教育,時間可以為短期或長期(從幾個星期到幾年),這些人則被稱為“留學生”。
留學的方式一般除了學生自行向收留外國學生的學校申請之外,很多學生出國也都會利用留學代辦或稱留學中介來注冊學校或選擇留學國家,或者兩者搭配使用的方式來協助出國學習的手續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
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8、國外留學碩士上海落戶條件
法律分析:在國內“211”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中央直屬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碩士畢業生參照“211”高校畢業生執行),并在國(境)外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9、留學生落戶上海條件
留學生落戶上海的條件如下:
1、學歷要求:留學生必須在國外獲得本科及以上學歷,并且需要在回國后兩年內來上海工作。畢業院校要求,留學生必須在世界知名大學或一流學科攻讀本科及以上學歷,并且需要在回國后兩年內來上海工作。
2、社保要求:留學生需要在上海工作,并且繳納社保達到一定時間。具體要求為,在回國后兩年內來上海工作,并且在上海繳納社保滿一年;如果在上海工作期間更換工作單位,則需要在新單位重新繳納社保。
3、年齡要求:留學生年齡必須在18周歲以上,如果在上海工作期間更換工作單位,則需要在新單位重新繳納社保。婚姻要求,留學生必須為未婚或者已婚未育。如果在上海工作期間更換工作單位,則需要在新單位重新繳納社保。
上海的相關內容
1、地理位置:上海位于中國東部沿海,長江入海口處,與江蘇省和浙江省相鄰。歷史和文化,上海有著悠久的歷史和文化底蘊。自20世紀初以來,上海成為了中國現代化進程的重要城市,保存了大量歷史建筑和文化遺產。
2、經濟:上海是中國重要的經濟中心,擁有強大的工業、商業、金融和貿易實力。外灘是上海的金融中心,擁有眾多國內外銀行的總部和分支機構。旅游景點,上海有許多著名的旅游景點,如外灘、城隍廟、南京路步行街、豫園等。這些景點吸引了大量國內外游客前來觀光旅游。
3、交通:上海擁有發達的交通網絡,包括地鐵、公交、出租車等多種交通方式。此外,上海還擁有發達的航空運輸網絡,有多個國際機場和國內主要城市的航線。教育和科研,上海有許多著名的大學和研究機構,如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師范大學等。
10、留學生落戶上海的條件2021
條件:
1.回國后2年內來上海并持續在上海工作
2.與上海市相關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按規定在上海市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稅
3.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網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個月及以上(如合同約定有試用期的,需完成試用期后方可申報)
4.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
5.符合國家及本市現行計劃生育政策。
6.無刑事犯罪記錄等不宜申辦上海常住戶口的情形。
留學生落戶上海,社保應該如何繳納:
1、高水平大學、國際知名科研機構等擔任相當于副教授、副研究員及以上職務
2、世界500強知名企業、跨國公司等擔任高級管理、技術、科研職務
3、上海人社認定高層次人才留學人員
4、境外高水平大學學習獲得博士學位的人員
以上人員,不看社保可直接落戶上海!
上海科技創新職業清單”單位引進的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獲得科學、技術、工程和數學等緊缺急需專業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不看社保工作滿半年后可以直接申請落戶!
1、非高水平大學博士學歷
2、國內雙一流本科+境外碩士
3、國內非雙一流本科+境外高水平大學碩士
4、境外本科+碩士
5、境外高水平大學本科
以上2、3、4、5均不含大專或HND起點,本科要求境外學習天數≥2年,如果是境外本碩連讀,本科學歷可不受2年限制,但是碩士境外學習天數必須大于半年。均可以半年一倍社保落戶上海!
如果學歷不符合半年一倍社保,但是符合創業落戶的同學也是可以落戶的。
1、國內非雙一流且境外非高水平大學碩士畢業
2、境外非高水平大學本科畢業
3、HND或大專起點研究生
1、2均不含大專或HND起點,本科境外學習天數≥2年,碩士境外學習天數≥半年,以上三種學歷均需要累積一年1.5倍社保基數可落戶。
建議:
a.2021年5月前可以到柜面遞交紙質落戶材料申請的留學生,建議稅前工資≥社保基數≥元
b.2021年7月后可以提交落戶申請的留學生,建議稅前工資≥社保基數≥元
要特別注意的兩類特殊學歷:
1、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如2+2、3+1等形式
2、在國內校區或分校就讀。如果留學生被境外高校錄取后,在國內校區就讀,那么國內所獲成績不能超過總學分的50%,境外高校錄取后非學歷教學學分小于20%
以上便是關于留學生落戶上海的社保繳納問題匯總,各位海外歸來的學子一定要注意了!
1.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境)外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如為進修人員的,提供國(境)外進修材料和國內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或副高級及以上職稱證書。
2.出國留學前國內獲得的相應的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如出國前系在職人員的,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調出或已離職材料。
3.護照、簽證及所有出入境記錄。
4.居民戶口簿和身份證。如留學期間戶籍已注銷的,提供90天內有效的戶籍注銷材料。
1.申請單位通過本市“一網通辦”系統向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上傳申請材料原件的掃描件等電子文檔。
2.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一網通辦”系統收到申請后,對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由受理部門告知申請單位補齊或重新上傳相關材料;對材料齊全有效的,進入人事檔案核實階段。核實通過后,申請單位向受理部門遞交書面材料進行現場受理,受理部門核驗原件、根據實際留存原件或復印件。受理部門在現場受理后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
3.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規定對初審通過的材料進行審核,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4.審核通過的,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數據共享方式,將人員信息發送至公安部門,并通過“一網通辦”系統及短信等形式告知申請單位。審核不通過及審核過程中退回的,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上述形式告知申請單位審核不通過或退回的結果及理由。
5.審核通過的人員按照公安部門的相關規定,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請添加微信號咨詢:19071507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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