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在莊重場合可佩戴國徽徽章,公民在什么場合可佩戴國徽徽章?
1、公民在什么場合可佩戴國徽徽章?
公民在莊重的場合是可以佩戴國徽徽章的。
一、規定的由來
2020年10月,《國旗法》(修正案草案)、《國徽法》(修正案草案)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審議稿進一步規范了國旗、國徽及其圖案的懸掛和使用。其中新增規范如下:
1、公檢法機關、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澳門特區有關機關,應于工作日升掛國旗,并依規定懸掛國徽;
2、有條件之學校,應依學校規定定期升掛國旗;
3、展覽館、體育館,應于開放日升掛國旗;
4、國家機關及武裝力量之徽章,可以以國徽為核心圖案;
5、公民在莊重的場合,可佩戴國徽徽章,以表達愛國之情。
二、意義
這次國徽國旗使用規范的修訂和完善,有助于進一步使愛國熱情得到更有效的表達,提高公民對國旗國徽正確使用的認識,減少一些機關或者公民可能存在誤用的現象,有利于進一步促進社會和諧發展和國家統一。
國徽國旗使用的正確使用一直是中國學生教育重要內容,《國旗法》(修正案草案)、《國徽法》(修正案草案)的修改和完善,也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了國旗國徽的愛國主義教育。
三、禁止使用國徽的范圍
雖然在本次修正案中,對國徽的使用作出了鼓勵,但一些地方還是禁止使用國徽的,例如:國徽不得進行商用或者個人使用。同時在使用國徽時一定要保證國徽的符合要求,不得使用破損、污損或者不合規格的國徽,具體規定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
第十條
國徽及其圖案不得用于:
(一)商標、廣告;
(二)日常生活的陳設布置;
(三)私人慶吊活動;
(四)國務院辦公廳規定不得使用國徽及其圖案的其他場合。
2、公民在莊重場合可佩戴國徽徽章,表達什么情感?
公民在莊重場合可佩戴國徽徽章,表達了濃濃的愛國情感。
國旗法(修正草案)、國徽法(修正草案)于10月13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二次審議。二次審議稿對國旗、國徽及其圖案的懸掛和使用進一步規范。
二次審議稿增加規定:專門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機構應當在工作日升掛國旗并懸掛國徽;
有條件的幼兒園參照學校的規定升掛國旗;展覽館、體育館應當在開放日升掛、懸掛國旗;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的徽章可以將國徽圖案作為核心圖案;公民在莊重的場合可以佩戴國徽徽章,表達愛國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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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審議稿規定:
1、中小學應當將國徽作為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內容,教育學生了解國徽的歷史和精神內涵。
2、需要懸掛非通用尺度國徽的,應當按照通用尺度成比例適當放大或者縮小,并與使用目的、所在建筑物、周邊環境相適應。
3、國務院辦公廳統籌協調全國范圍內國旗、國徽管理有關工作。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國徽法修正草案:公民在莊重場合可佩戴國徽徽章
3、公民可以在任何場合佩戴國徽徽章嗎?
公民不可以在任何場合佩戴國輝徽章,國徽是一個國家的象征,是非常莊嚴的,必須要在特定的場合才可以佩戴,比如參加歷史博物館或者祭奠烈士,或是觀看升旗儀式的時候都可以佩戴國徽徽章,但是如果是在一些娛樂性的場所就千萬不要佩戴國徽徽章了,因為這是對徽章本身的一種羞辱。
設想一下,如果一群社會青年在打架的時候佩戴國徽徽章該是多么諷刺,國家辛勤培養教育出來的孩子,卻是這樣危害社會治安的不良青年,國家該有多么痛心。如果一群人在酒吧蹦迪的時候佩戴國徽徽章又是多么顯眼,這樣確實可以讓一些人更加引人注目,滿足他們的虛榮心,但是國家尊嚴開不得玩笑,他們必須要分清楚國徽佩戴的場合。
一個國家的尊嚴和榮譽不允許挑戰,我們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子孫,在這個國家當中我們必須要遵守相應的規章制度,要維護國家的尊嚴。如果隨意佩戴國徽,會造成很多惡劣的影響,對于我們國家的國際形象也有很大影響。
所以如果我們在許多娛樂場合看到有人佩戴國徽徽章一定要及時制止,避免他們做出不文明行為,辱沒了國徽徽章和國家的形象。在哪些場合可以佩戴國徽徽章必須要有明文規定,禁止有人鉆空子。
我們應該告訴青年學子們在一些比較莊嚴的場合可以多佩戴國徽徽章,以此來提升自己對祖國的情感,佩戴國徽徽章的人們可能更能體會到祖國在我們心中,這樣也能體現出我們強烈的愛國之心,通過這個徽章激發人們內心對祖國的敬意和責任感。
國徽國旗都是國家尊嚴的象征,不容許挑釁,我們一定要好好愛護它們,不允許別人侮辱踐踏。有國才有家,保衛祖國的尊嚴就是保衛我們自己的尊嚴。
4、國徽胸章個人能佩戴嗎
國徽胸章個人能佩戴。根據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相關公開信息顯示:普通公民只能在莊重場合下佩戴,其它場合不可以佩戴國徽胸章。
請添加微信號咨詢:19071507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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