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交流基金會,臺灣地區從事兩岸民間交流的機構可申請什么項目
1、臺灣地區從事兩岸民間交流的機構可申請什么項目
海峽交流基金會(Straits Exchange Foundation),臺灣民間機構。1990年11月21日在臺灣成立,由辜振甫任董事長,陳長文、許勝發任副董事長,秘書長由陳長文兼任。海基會以“是一座橋,不是一堵墻”為己任,主要任務是執行臺灣當局委托辦理的兩岸民間交流中技術性、事務性的工作,包括兩岸同胞入出境收件、核轉,大陸地區文書驗證及送達,兩岸人犯的遣返,經貿糾紛的調解處理,學術文化交流的溝通等等。因而可視為臺灣當局與大陸隱核信聯系的中介機構。海基會通過臺灣當局“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對臺灣當局“立法院”負責, 同時接受臺灣“國民大會”監督。其資金來源大多是當局撥款,少部分為工商企業界捐款。海基會設董事會,董事會下設秘書處,文化服務處,經貿服務處,法律服務處,旅行服務處和綜合服務處,負責處理有關具體事宜。1993年4月27~29日,董事長辜振甫與海峽兩岸關系協會會長汪道涵在新加坡舉行汪辜會談。
海基會采用財團法人基金會氏森的形式,經費由政府與民間共同捐助。海基會初成立時的定位是“以協調處理臺灣地灶輪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事務,并以保障兩地人民權益為宗旨,不以營利為目的”。
2、兩岸三通是指兩岸
兩岸三通是指兩岸之間雙向的直接通郵、通商與通航。
在郵政業務方面。1993年,海峽兩岸關系協會與臺灣海峽交流基金會簽署《兩岸掛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兩岸郵政部門正式互辦掛號函件業務。
在海上通航方面。1997年4月,福州、廈門和高雄間的海上試點直航開始運行。2001年初,考慮到金門、馬祖民眾的需求,大陸方面為金、馬與福建沿海地區的海上通航盡力提供協助。雙方使用兩岸資本并在兩岸注冊的船舶,采用只掛公司旗的方式,開通了兩地海上客運、貨運航線。在兩岸貿易方面。從1979年開始,大陸方面即對臺灣產品開放市場,并給予免稅、減稅等優惠待遇。
兩岸三通意義
大陸各有關部門和各地方不斷改善投資環境,努力為臺胞提供優質服務,促進了臺胞投資。自1993年始,大陸成為臺商投資的首選地區。在兩岸金融交流與合作方面。不過,兩岸三通至今仍處于間接、單向、局部的狀態。在通郵方面。兩岸郵件總包仍需經香港、澳門轉運,而且業務種類少,郵政包裹、小包、匯兌、速遞等項業務均不能開辦。
在通航方面。兩岸船舶、飛機不能直接往來;兩岸人員旅行仍需經香港、澳門等地中轉;試點直航不能運輸兩岸貿易貨物,兩岸貿易貨物仍需經日本、香港等第三地中轉,造成了“船通貨不通,貨通船不通”的怪現象。
在通商方面。大陸市場向臺灣企業和商品全面開放,而大陸產品輸臺受到諸多歧視性的限制,許多大陸較具優勢及臺灣同胞迫切需要的商品不能進入臺灣;大陸的企業不能向臺灣投資,必要的商務機構也不能在臺設立。
3、1992年11月海峽兩岸達成什么共識
九二共識是用于概括海峽兩岸關系協會與海峽交流基金會在1992年香港會談中就“一個中國”問題及其內涵進行討論所形成之認識見解的名詞。其核心內容與精神是“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
1987年底,長達三十多年的兩岸隔絕狀態被打破后,兩岸人員往來和經濟、文化等各項交流隨之發展起來,同時也衍生出種種問題。為了解決這些問題,臺灣不得不調整“不接觸、不妥協、不談判”的“三不政策”,于1990年11月21日成立了得到官方授權的與大陸聯系與協商的民間性中介機構──海峽交流基金會,出面處理官方“不便與不能出面的兩岸事務”。為便于與海基會接觸、商談,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推動于1991年12月16日成立海峽兩岸關系協會,并授權以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作為兩會交往和事務性商談的基礎。
1992年10月28日至30日,兩會在香港商談中,就海峽兩岸事務性(公證書使用)商談中如何表述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問題進行了討論。海協的基本態度是,海峽兩岸交往中的具體問題是中國的內部事務,應本著一個中國原則協商解決。在事務性商談中,只要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基本態度,可以不討論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表述的方式可以充分協商。
1992年11月大陸的海峽兩岸關系協會與臺灣的海峽交流基金會就解決兩會事務性商談中如何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態度問題所達成的以口頭方式表達的“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
在香港商談中,海協提出了5種文字表述,臺灣海基會也根據“國統會”的結論提出了5種文字表述,臺方雖然也同意兩岸公證書使用是中國內部的事務,雙方均應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并表達了謀求國家統一的愿望,但在文字表述方案上,兩會很難達成一致。在會談即將結束時,海基會代表又增提了3種表述方式,并拿出了他們的最后表述內容:“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于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惟鑒于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為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對于文書查證,應加以妥善解決。”還建議“用各自口頭聲明的方式表述一個中國原則”,海協代表表示這是此次商談的主要成果,等把海基會的建議與具體表述內容報告后再正式答復。
九二共識這個名詞,是2000年4月底前臺當局大陸事務主管部門負責人蘇起正式提出的新名詞。但它不是憑空捏造。1992年兩岸之間確曾達成共識。但它的誕生具有重大的歷史意義,因為它是兩岸自1949年以來,歷經無數武裝沖突與意識形態斗爭后達成的第一次政治妥協;而且它針對的議題又是兩岸之間最最棘手的“一個中國”問題。
4、我國大陸最主要的促進海峽兩岸交往的民間團體是哪個協會
我國大陸最主要的促進海峽兩岸交往的民間團體是海峽兩岸關系協會。海峽兩岸關系協會,根據章程其為社會團體法人,以促進海峽兩岸交往,發展兩岸關系,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為宗旨;
致力于加強同贊成其宗旨的社會團體和各界人士的聯系與合作,協助有關方面促進海峽兩岸各項交往和交流,協助有關方面促進海峽兩岸同胞交往中的問題,維護兩岸同胞的正常權益。
據其章程的規定,設會長一人、常務副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秘書長一人;分設設立秘書部、研究部、綜合部、協調部、聯絡部、經濟部,作為辦事機構。
努力解決兩岸同胞關心的問題,推動兩岸人員往來和經濟文化交流,推動兩岸全面直接雙向“三通”進程;并且在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的過程中,積極創造條件,尋求解決兩岸關系和平發展中遇到的問題,為構建兩岸關系和平發展框架而努力。
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將一如既往地支持海協會的工作,保障海協會職能的順利履行。 海協會第一屆理事會常務副會長李炳才代表上一屆理事會作了會務報告。
來源:百度百科-海峽兩岸關系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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