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留學歸國人才政策,內蒙古留學歸國人才政策2012
內蒙古留學歸國人才政策,內蒙古留學歸國人才政策2012
對于內蒙古留學歸國人才政策的問題,我有一些專業的知識和經驗,并且可以為您提供相關的指導和建議。
文章目錄列表:
1.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如何聯系2.2022年內蒙古鄂爾多斯市公安局所屬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如何聯系
一、辦公室
負責廳機關會議組織、文稿起草、文電處理、檔案、機要保密、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負責廳機關財務及直屬事業單位的經費、基本建設投資、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廳機關政務事務的協調和督察;組織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負責受理人民群眾的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信訪事項;負責綜合治理、政務公開等機關信息化、辦公自動化的規劃建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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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電話:0471-6913125 0471-6944513
辦公電話:0471-6610336
二、人事處
負責本廳、公務員局和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干部教育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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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電話:0471-6944556 0471-6944922
辦公電話:0471-6945991
三、政策研究和宣傳處
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及科研課題研究,牽頭組織重大政策和綜合性問題的調研;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宣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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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電話:0471-6266190 0471-6946409
辦公電話:0471-6967832
四、法規處
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監督檢查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情況;承辦相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相關普法、法律咨詢及有關法律事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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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電話:0471-6946875 0471-6944617
辦公電話:0471-6944976
五、規劃財務處
編制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牽頭組織實施;起草人力資源開發、就業、社會保障基金(資金)財務管理規章制度;組織編制人力資源開發、就業、社會保障基金(資金)預決算;承擔有關信息規劃和統計管理工作;組織發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要工作信息與情況通報;承擔有關國際援貸款項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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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電話:0471-6945260 0471-6944075
辦公電話:0471-6945797
六、就業促進處
研究提出全區就業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和規范公共就業服務管理,推進勞動者平等就業、農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和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貫徹落實失業保險政策、規劃、標準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建立失業預警制度;擬訂失業保險費率確定辦法、基金征繳規章、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擬訂失業保險金稽核規則并組織實施;參與制定專項就業資金和失業保險基金使用管理辦法;承擔自治區就業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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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電話:0471-6918887 0471-6611651
辦公電話:0471-6610900
七、人力資源市場處
擬訂并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政策和規劃,指導規范人力資源市場建設;擬訂國(境)外、區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準入管理制度;依法指導、規范人力資源市場和職業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依法審批人力資源中介服務機構的設置;負責人力資源市場信息收集匯總、分析和發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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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電話:0471-6946080 0471-6946865
辦公電話:0471-6946865
八、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
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辦法,并組織指導實施;承擔職稱改革和組織指導評審工作,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完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統籌擬訂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承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等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的選拔管理工作,負責留學人員回國安置;負責非教育系統出國留學人員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申報建立博士后工作站(流動站)和留學人員創業園區工作;參與制定全區人才開發基金使用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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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電話:0471-6613165 0471-6283951
辦公電話:0471-6946607
九、軍官轉業安置處
擬訂全區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培訓政策和安置計劃;指導全區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工作;承擔自治區本級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困難企業軍隊轉業干部解困和穩定政策;擬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管理服務辦法;參與制定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專項經費使用管理辦法;承擔自治區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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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電話:0471-6937239 0471-6924920
辦公電話:0471-6925698
十、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擬訂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政策以及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按照管理權限,承辦區直事業單位崗位設置、人員招聘、調任(配)等人事管理事宜,按規定承辦中央駐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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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電話:0471-6914907 0471-6944911
辦公電話:0471-6944911
十一、工資福利處
擬訂并組織實施自治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擬訂地區津貼和崗位津貼發放辦法;負責編制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年度工資總量計劃;負責編制自治區本級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計劃、工資基金管理工作;負責自治區本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審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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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電話:0471-6964495 0471-6966796
辦公電話:0471-6611940
十二、人才開發處
擬訂人才開發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和完善人才儲備制度;擬訂各類人才的培養、引進、使用、評價、激勵政策;參與制定相關人才項目經費的使用管理辦法;承擔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和人才項目的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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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電話:0471-6918369 0471-6965638
辦公電話:0471-6946229
十三、職業能力建設處
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并指導實施;擬訂技工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指導實施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參與制定職業能力建設資金的使用管理辦法;負責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審批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的資質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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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電話:0471-6967106 0471-6944622
辦公電話:0471-6613983
十四、勞動關系處
貫徹執行勞動關系政策;擬訂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實施的規范性意見;提出企業職工工資宏觀調控和正常增長機制意見;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指導勞動標準制訂工作;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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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電話:0471-6611136 0471-6968863
辦公電話:0471-6945364
十五、養老保險處
統籌擬訂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及其補充養老保險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完善全區企業職工退休政策;擬訂全區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參與制定自治區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訂全區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擬訂全區基本養老保險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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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電話:0471-6944941 0471-6944624
辦公電話:0471-6944624
十六、醫療保險處
統籌擬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擬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含城鎮職工和居民)、生育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和發展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的資格審核認定及管理辦法;監督、指導全區城鎮基本醫療、生育保險制度改革工作及各項方針政策的實施;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
****:
負責人電話:0471-6946869 0471-6944624
辦公電話:0471-6610125
十七、工傷保險處
擬訂工傷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完善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組織擬訂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標準;組織擬訂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準;參與制定自治區儲備基金的使用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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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電話:0471-6945992 0471-6945051
辦公電話:0471-6944634
十八、農村牧區社會保險處
擬訂農牧區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牧民社會保障的政策、規劃和標準;參與擬訂農牧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訂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牧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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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電話:0471-6610952 0471-6964880
辦公電話:0471-6946157
十九、審計監督處
擬訂人力資源開發、就業、社會保險基金(資金)審計監督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依法審計監督人力資源開發、就業、社會保險基金(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建立基金(資金)監督舉報系統,受理投訴舉報,組織查處基金管理的違紀案件;負責廳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的內部財務審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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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電話:0471-6280353 0471-6944958
辦公電話:0471-6945224
二十、調解仲裁管理處
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的實施規范,指導監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協調處理區內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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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電話:0471-6962909 0471-6945329
辦公電話:0471-6945298
二十一、勞動監察局
擬訂勞動監察工作制度;組織實施勞動監察,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案件;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指導全區勞動監察隊伍建設;承擔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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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電話:0471-6945170 0471-6944443
辦公電話:0471-6946445
二十二、外國專家局
擬訂自治區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政策和規劃,并組織實施;根據規定,負責全區有關部門(單位)聘請外國專家的資格審批和來區工作的外國專家的管理;負責國家和自治區重點聘請外國專家項目和引智成果推廣項目的組織實施、成果評估推廣;參與制定引智專項經費的使用管理辦法,負責自治區出國(境)培訓年度計劃管理和出國(境)培訓項目申報;承擔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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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電話:0471-6965548 0471-9644635
辦公電話:0471-6968544
二十三、機關黨委
負責本廳、公務員局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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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電話:0471-6944619 0471-6946887
辦公電話:0471-6946010
二十四、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負責本廳、公務員局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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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電話:0471-6611105 0471-6613350
辦公電話:0471-6613350
二十五、紀檢、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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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電話:0471-6944603 0471-6913124
辦公電話:0471-6913124
二十六、公務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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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電話:0471-6952885 0471-6611597
辦公電話:0471-6266092
2022年內蒙古鄂爾多斯市公安局所屬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
內蒙古的考生注意了,近日,內蒙古鄂爾多斯市發布了公安局所屬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公告,有符合條件的考生可以報考。下面是我為大家整理的“2022年內蒙古鄂爾多斯市公安局所屬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可供各位考生參考。
2022年內蒙古鄂爾多斯市公安局所屬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為充分發揮人才支撐引領作用,根據《鄂爾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印發〈鄂爾多斯市關于加強新時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鄂黨發〔2021〕22號)和《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深入落實“科技興蒙”行動以科技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鄂府發〔2021〕61號)以及《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和緊缺專業人才實施辦法〉的通知》(鄂人社發〔2021〕216號)文件精神,經市公安局研究、有關部門批復同意,決定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1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及條件
(一)引進計劃
鄂爾多斯市公安局所屬事業單位計劃引進高層次人才1名。具體信息和要求詳見《鄂爾多斯市公安局所屬事業單位2022年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目錄》(附件1)。
(二)引進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擁護中國***的領導,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取得國民教育序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取得教育部認證的海外博士研究生學位(含2022年12月31日以前的博士應屆畢業生)人員;
6.國(境)外高校博士學位畢業生須于報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并提供學歷認證結果;
7.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40周歲(即1981年11月3日以后出生);
8.符合引進崗位要求的專業及其他資格條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引進范圍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博士研究生(不含2023年應屆畢業生);
2.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開除黨籍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人員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引進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8.鄂爾多斯市各級黨政機關在職在編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正式聘用人員;離開鄂爾多斯市工作未滿一年的原黨政機關在職在編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正式聘用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引進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2年11月10日9:00至2022年11月30日17:30 ,為避免網絡擁堵,請報考人員盡可能提早報名。
2.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凡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可登錄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rsj.ordos.gov.cn),點擊“鄂爾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務大廳”飄窗中“個人登錄”,注冊登錄后點擊“人才引進報名”,按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同時上傳以下材料:二代身份證;應屆畢業生提供加蓋學院(系)和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非應屆畢業生提供博士研究生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經本人簽名的誠信承諾書(附件2)等。數碼彩照上傳格式為jpg,大小為100k以下,寬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核對所填信息準確無誤后,點擊保存后提交。
(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與報名工作同步進行,資格初審時間截至報名結束后2個工作日。鄂爾多斯市公安局根據引進資格條件和接收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報名系統反饋資格初審結果。
報名人員須對本人填寫的信息、提供的證件和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有虛假,一經查實,取消引進資格。凡是因未按要求報送材料、報送材料不全、信息內容有誤等主觀因素導致審查未通過的后果自負。
(三)資格復審。鄂爾多斯市公安局進行資格復審工作,重點審核報考人員學歷學位、專業及其他要求的相關內容。資格復審合格的,進入面試環節。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在 2022年12月5日9:00至2022年12月6日17:30 內到鄂爾多斯市公安局政治部629辦公室提交下列材料并進行資格復審:
1.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加蓋學院(系)和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原件;非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博士研究生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1份;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未按照規定時間提交復審材料的,不予接收,取消面試資格。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四)面試及總成績計算
本次人才引進不設開考比例。報考人員經資格復審合格的,進入面試環節。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報考人員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未按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報考人員總成績=面試成績,考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3.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引進人才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選。末位出現并列的,通過面試加試方式確定。考試總成績在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進行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1.體檢在指定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規定執行。需要進行復檢的報考人員,接到體檢機構通知后應及時進行復檢。對于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取消其引進資格,并依次遞補。
2.按照引進崗位要求,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學等情況及其與引進崗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查閱本人檔案,并對其進行政治審查。考察結果將作為確定錄用人選的依據之一。
3.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的,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等額遞補,遞補人員體檢、考察按引進程序進行,遞補只進行1次。體檢和考察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察人選的總成績以及體檢、考察情況,經鄂爾多斯市公安局黨委會議研究后,確定擬引進人選,在鄂爾多斯市公安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引進的,辦理引進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引進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暫緩引進,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引進。
本次引進人才實行試用期制度,期間按正式工作人員實施崗位聘用,并享受相應工資待遇。新聘人員屬于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一般不超過3個月;特殊情況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待遇
引進人才辦理人事手續,列編注冊為事業編制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保險等待遇。符合鄂爾多斯市高層次人才引進條件的,可享受住房補貼和配置政策性周轉房以及科研經費相關政策。相關政策可參考《鄂爾多斯市關于加強新時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鄂黨發〔2021〕22號)《鄂爾多斯市人才安居保障實施辦法》(鄂人社發〔2022〕90號)等文件。
四、紀律和監督
(一)考生在報名時,請規范并正確填寫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通暢。后續未進入下一環節的考生,將不再電話告知。
(二)鄂爾多斯市紀委監委派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對引進人才工作全程監督。
(三)對引進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引進人才工作全過程,在引進工作任何階段及聘用后發現引進人員與引進條件不符和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引進資格。
(四)未盡事宜由鄂爾多斯市公安局、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五)咨詢和監督電話
鄂爾多斯市公安局咨詢電話:0477-8582022
監督舉報電話:0477-8582178
電話受理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1. 《鄂爾多斯市公安局所屬事業單位2022年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目錄》
2. 《誠信承諾書》
鄂爾多斯市公安局
2022年11月3日
本篇文章來源于 鄂爾多斯市公 安局。
好了,今天關于“內蒙古留學歸國人才政策”的探討就到這里了。希望大家能夠對“內蒙古留學歸國人才政策”有更深入的認識,并且從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幫助。
請添加微信號咨詢:19071507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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