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政治權利主要包括,公民的政治權利主要包括哪些
1、公民的政治權利主要包括哪些
公民的政治權利主要包括四個方面: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2、公民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3、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4、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的權利。對一些犯罪分子,國家會對其進行附加或單獨適用剝奪政治權利的處罰。被選舉權與擔任公職的權利具有密切的聯系,是擔任公職權利的一種法定條件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2、公民的政治權利主要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民的政治權利主要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選舉權,被選舉權,言論自由,出版自由,集會自由,結社自由,游行自由,示威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國家的統一,民族的團結,是國家順利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根本保證,也是實現公民的政治權利和其權利的重要保證。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是實現國家富強,民族振興的重要保證,是公民愛國主義精神的具體表現,是每個公民義不容辭的職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3、公民的政治權利有哪些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公民的政治權利的內容主要包括四個方面:1、選舉與被選舉權;2、公民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3、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4、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4、公民的政治權利有哪些?
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政治權利主要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結社、集會、游行、示威等政治自由權,監督權。
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①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管理國家事務的基礎,是公民基本的政治權利,是公民極為莊嚴的政治權利,是人民當家作主的表現。
②我們應該選舉那些政治素質、文化素質、健康條件和議政能力比較好的公民當人大代表,才能真正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行使國家權力。因此,我們必須十分珍惜,認真對待,依法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言論、出版、結社、集會、游行、示威等政治自由。
①政治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礎。讓人民充分表達自己的意愿,參加國家政治生活,是人民行使當家作主權利的重要方式,是社會主義民主的具體表現。
②自由和法律的關系:我國公民享有合法的政治自由必須在我國法律范圍內進行。法律是自由的體現和保障,法律和自由統一的,脫離法律的絕對自由是不存在的。
3.監督權.
①監督權包括批評和建議、申訴、控告、檢舉等形式。
②公民依法行使監督權,有利于克服官僚主義和不正之風,改進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有利于維護國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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