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黨政正職監督的暫行規定,經法院判決離婚,離婚后孩子撫養權歸女方,女方出國工作再婚,后帶孩子出國讀書,男方在國內算裸官嗎?
1、經法院判決離婚,離婚后孩子撫養權歸女方,女方出國工作再婚,后帶孩子出國讀書,男方在國內算裸官嗎?
裸官,即裸體官員,是指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國(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國國籍,或取得國(境)外永久居留權的公職人員。按照該解釋予以理解,首先是具備公職人員的身份,其次是其有配偶,配偶在國外定居或已取得外國國籍的。經法院判決離婚的,雙方已經解除婚姻關系,不再互為配偶,條件并不符合,不能算是裸官。
《關于加強黨政正職監督的暫行規定》
第五條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通過民主測評等形式廣泛聽取干部群眾對擬任人選的意見,在全面考察的基礎上重點考察個人品德。凡考察對象在現任工作單位時間不滿三年的,還應到以前工作單位進行延伸考察。考察對象在考察過程中應申報住房、投資等財產狀況和配偶、子女從業及出國(境)定居等個人有關事項。有意隱瞞報告事項的,取消其擬任用資格;已經任命的,撤銷任命。
第六條加強對配偶和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公職人員的管理,凡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國(境)外定居或者加入外國國籍或者取得國(境)外永久居留權的公職人員不得擔任黨政正職和重要部門的班子成員。
中共中央印發《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第二條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必須堅持下列原則:
(一)黨管干部;
(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賢;
(三)事業為上、人崗相適、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實績、群眾公認;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規辦事。
第二十三條確定考察對象,應當根據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條件,將民主推薦與日常了解、綜合分析研判以及崗位匹配度等情況綜合考慮,深入分析、比較擇優,防止把推薦票等同于選舉票、簡單以推薦票取人。
2、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縣區黨政正職重點權力制約監督的若干規定》規定中,監督措施有哪些內容(簡答題)
參考答案:推行四責聯審;實行重大決策事項績效評估;實行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制度;防范利益沖突;強化質詢評議;加強預警提醒。
3、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辦法規定健全地方黨委干部選拔任用監督工
《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辦法規定》健全地方黨委干部選拔任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形成監督工作合力。聯席會議由組織部門召集,一般每年召開1次,重要情況隨時溝通。
《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辦法規定》第十六條健全地方黨委干部選拔任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形成監督工作合力。聯席會議由組織部門召集,一般每年召開1次,重要情況隨時溝通。
第十七條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在事前向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報告:
(一)機構變動或者主要領導成員即將離任前提拔、調整干部的;
(二)除領導班子換屆外,一次集中調整干部數量較大或者一定時期內頻繁調整干部的;
(三)因機構改革等特殊情況暫時超職數配備干部的;
(四)黨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個別特殊需要的領導成員人選,不經民主推薦,由組織推薦提名作為考察對象的;
(五)破格、越級提拔干部的;
(六)領導干部秘書等身邊工作人員提拔任用的;
(七)領導干部近親屬在領導干部所在單位(系統)內提拔任用,或者在領導干部所在地區提拔擔任下一級領導職務的;
(八)國家級貧困縣、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地市在完成脫貧任務前黨政正職職級晉升或者崗位變動的,以及市(地、州、盟)、縣(市、區、旗)、鄉(鎮)黨政正職任職不滿3年進行調整的;
(九)領導干部因問責引咎辭職或者被責令辭職、免職、降職、撤職,影響期滿擬重新擔任領導職務或者提拔任職的;
(十)各類高層次人才中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人員、本人已移居國(境)外的人員(含外籍專家),因工作需要在限制性崗位任職的;
(十一)干部達到任職或者退休年齡界限,需要延遲免職(退休)的;
(十二)其他應當報告的事項。
4、如何加強對黨政正職權力運行監督
1、分解制約權力,有效規范和約束黨政正職的用權行為。也就是避免權力過于集中,著重從制度層面對黨政正職的權力進行分解、制約和規范。
2、創新述廉模式,不斷強化紀委全會對黨政正職的監督。述職述廉是黨內監督的一項重要制度。要創新述廉模式,推行黨政正職向紀委全會專題述廉并接受評議的制度。
3、整合監督資源,努力構建對黨政正職的立體監督網絡。對黨政正職的監督,是一個系統工程。要注重發揮各監督主體的作用和優勢,不斷形成對黨政正職監督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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