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淶源反殺案,當自己或者他人面臨不法侵害,我們可以怎么辦?
1、當自己或者他人面臨不法侵害,我們可以怎么辦?
現實生活中,我們中國可以說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國家之一,但是偶爾我們通過新聞媒體也會看到一些人遇到一些不法侵害的報道,比如逛街時手機被偷;女同志在地鐵遭遇咸豬手;甚至有時候我們會看到一些殺人搶劫強奸的新聞報道。當我們自己遇到這種情況,可以怎么辦?這個問題不僅是現實問題,在事業單位以及涉及公共基礎知識的考試中經常會涉及此內容。這就是我們法律中的一個重要知識點——正當防衛。在本篇文章中,我們專門就該法律問題作詳細介紹,希望能夠為考生提供備考便利。
一、熱點案例
1.2018年7月11日河北淶源反殺案。黑龍江26歲男子王磊持甩棍、刀具,深夜翻墻闖入王曉位于河北保定淶源縣烏龍溝鄉鄧莊村的家中,雙方發生沖突。沖突中,王磊遭王曉一家三口合力反殺。2019年1月21日,該案已由保定市檢察院啟動審查程序。涉案女大學生王曉(化名)被認定為正當防衛,已于2019年2月24日被解除取保候審強制措施,免除刑責。 2019年3月3日,保定市人民檢察院發布“淶源反殺案”通報稱,案中女生父母王新元、趙印芝屬正當防衛,決定不予起訴。
2.2018年8月27日,江蘇昆山龍哥反殺案。案件經過:當事人劉某和于某因行車問題引發口角導致沖突,劉某拿刀砍于某,最后劉某被于某反殺死亡,最終處理結果是于某屬于特殊無限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3.2018年12月,福建趙宇案。趙宇因阻止女鄰居被打,與施暴者產生肢體沖突,卻因涉嫌“故意傷害”被刑拘多日。2019年2月20日,福州市公安局晉安分局以過失致人重傷罪將趙宇移交晉安區人民檢察院。2019年3月1日,檢察機關對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檢察院就趙宇見義勇為一案的處理作出糾正,認定趙宇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依法不負刑事責任。
二、正當防衛的概念
根據《刑法》 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其實從概念不難看出我們國家為保障社會利益和其他合法權益免受不法侵害鼓勵公民同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做斗爭。
三、細說正當防衛
一般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
(1)防衛起因:存在現實的不法侵害,包括犯罪與違法。
其中我們需要著重注意的是,不法侵害只能是人為的,如果是動物咬人則不屬于正當防衛的范疇。
(2)防衛時間:不法侵害已經開始尚未結束。不得事前或事后防衛。
這里考生需要注意,正當防衛其實要是傷害正在進行,如果我們在事前或者事后防衛的話,不僅不構成正當防衛,而且很有可能夠成故意傷害罪。
(3)防衛意圖:具有防衛的意識。
這個認定也很關鍵。假如張三故意挑釁佩奇,讓佩奇生氣后打自己,張三趁機反手教訓佩奇,這里張三就不具有防衛意識,我們認為張三本身的一個想法就是想“教訓”(傷害)佩奇,因此張三的行為屬于故意傷害。
(4)防衛對象:針對不法侵害人本人實行防衛。
若針對不法侵害人以外的人實施,則屬于傷害。比如老王毆打張三,張三防衛,無奈打不過老王, 于是抓住老王的兒子一頓暴揍,張三構成故意傷害。
(5)防衛限度: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損失。
這里的必要限度指的是正常人所能理解接受的程度,比如我給你一巴掌,你反手給我一拳,這屬于限度內;但是我給你你巴掌,你把我的眼睛抓瞎了,這就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了。
一個見義勇為的行為只有同時滿足上述條件,我們才可以認定該行為構成正當防衛。因此這就要求我們考生在備考時一定要認真仔細,不能放過任何一個小知識點。
四、典型例題
下列選項中,哪一行為構成正當防衛:
A.甲到商場購物時將自己的汽車停在商場門口,買完東西出來時發現乙打碎了車窗玻璃,在偷車內的東西,于是上前將乙抓住,并趁乙不注意將其打暈,送往派出所
B.甲持槍闖進某單位財務室,逼著財務室工作人員乙打開保險柜,在甲讓乙往口袋里裝錢時,乙的同事進來趁甲不注意將其砸成重傷
C.甲對乙心存怨恨,故意辱罵乙,乙氣急要動手打甲,甲拿起準備好的棍子將乙手臂打傷
D.甲在大街上打電話,被乙搶走了手機,甲追趕乙未果。第二天甲在大街上發現了乙,于是偷偷在其背后將其打倒,搶走了乙身上的財物
正確答案:B。
解析:A選項中,甲將乙抓住已經阻止了犯罪行為的發生,此時趁乙不注意將其打暈,屬于事后行為,不屬于正當防衛。
B選項中,盜竊行為正在實施,乙的同事趁甲不注意將其砸成重傷,阻止了犯罪行為,且實施手段適當,構成正當防衛。
C選項中,甲故意引誘乙實施犯罪行為,再進行“防衛”,屬于防衛挑撥,不符合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
D選項中,正當防衛要求犯罪行為正在實施,且防衛手段與犯罪手段基本相當。題干中,甲在事后偷偷將乙打倒并奪走其財物的行為,明顯不屬于正當防衛。
綜上所述,本題正確答案為B。
2、我實在受不了那個當初要和我結婚的人?
受不了就不要受了,遇到一個不喜歡的人,又擺脫不掉,確實是很煩的。如果是理智的人,會正確對待這段感情,如果不理智,那么做出極端事情也是可能的。
河北淶源反殺案,就是男的太極端,苦苦糾纏女方,女方不同意,男方動了歹心,手持兇器夜入女方家,導致女方父母一家人合力把她他給殺了。
男方如果太極端,你或者報警,或者遠走他鄉。沒有其他辦法的,能躲多遠就躲多遠,實在躲不開就報警吧。
3、見義勇為真有這么難嗎?
見義勇為是指在遇到緊急情況時,主動出手幫助他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正義的行為。雖然這種行為很值得贊揚,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確實存在一些風險和困難,因此有些人可能會猶豫或不敢行動。
以下是可能會讓人猶豫的一些原因:
安全風險:在某些情況下,見義勇為可能會對個人的安全構成威脅,例如遇到歹徒、火災等危險情況。
法律風險:在某些情況下,見義勇為的行為可能會違反法律,例如私闖他人住宅、侵犯他人隱私等。
社會風險:在某些情況下,見義勇為的行為可能會引起社會上的爭議和批評,例如在爭議性事件中表達個人觀點或態度。
心理壓力:在某些情況下,見義勇為的行為可能會對個人的心理造成壓力和負擔,例如在緊急情況下需要迅速做出決策和行動。
因此,見義勇為雖然不容易,但我們仍然應該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勇于行動,為社會公共利益和正義發聲。同時,政府和社會也應該加強對見義勇為者的保護和支持,讓更多人勇于行動,共同維護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4、62歲老婦多年遭家暴,被砍打時用木棒“反殺”,后來怎樣?
2020年11月28日,湖南省辰溪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李小娟的行為防衛程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屬于防衛過當,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慘劇:懷疑妻子說自己壞話,男子拿西瓜刀追砍妻子被反殺
2020年3月12日20時許,李小娟在自家堂屋里與大兒子打電話,恰好被丈夫王軍(化名)聽到了,王軍認為李小娟在說他的壞話,開始辱罵李小娟。
怒火中燒的王軍掐住了李小娟的脖子,叫囂著要將李小娟趕出家門。李小娟不明白,行什么都沒有做錯,為什么要遭受這樣的對待,多年來遭受欺壓的委屈一涌而上,她決定報復。
李小娟掙脫控制,轉身去了廚房,她將油發辣椒摻水裝在水杯里,拿著水杯和拖把木棒進到堂屋,看著李小娟的舉動,王軍再一次暴怒。他拿起電視柜邊的西瓜刀二話不說就對李小娟進行砍打,李小娟放下杯子和木棒后用雙手阻擋,李小娟的羽絨服袖子被砍爛,雙臂被砍傷。
李小娟趁王軍停頓的間隙,找準時機將水杯中的辣椒水潑到了王軍的臉部,王軍趕緊丟掉西瓜刀后用雙手捂住眼睛,李小娟拿起木棒朝王軍的頭部連續擊打,直至王軍被打倒在地。
看著王軍倒地不起,李小娟拿木棒用力朝其后腦勺連續擊打,她擔心王軍起來后又打她,于是又持木棒連續擊打王軍后腦勺,王軍被毆打致死。
家暴:丈夫長期疑神疑鬼,經常實施家暴
對李小娟來說,62歲的她本應該安享晚年,年輕時,她經人介紹嫁給了王軍,結婚多年,兩人育有兩兒一女,在外人看來,這是多么幸福的一家五口,但李小娟卻感覺如同生活在地獄。
近40年的婚姻里,充斥著懷疑、爭執、暴力。結婚多年,丈夫王軍一直疑神疑鬼,懷疑李小娟有男女作風問題,經常對李小娟實施家暴。
2019年年后,年過六旬的王軍甚至將李小娟趕出家門,直到2020年春節前,李小娟才被子女接回家,老夫妻二人再一次生活在同一個屋檐下,卻沒曾想,竟然會發生如此慘劇。
在大兒子王勇(化名)眼中,父母的關系一直不好,經常吵架、打架。"那天晚上10點38分,母親給我打電話,說自己用木棒把父親打死了,已經沒有呼吸了,我趕緊讓妹妹趕往家中查看情況。"王勇趕回家中時,看見父親躺在堂屋的地上一動不動。
歸案后,李小娟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并取得親屬的諒解。因涉嫌犯故意殺人罪,2020年3月14日,李小娟被刑事拘留,2020年3月28日被執行逮捕。2020年11月28日,湖南省辰溪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李小娟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疑問:如何來界定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
判決書顯示,法院認為,被告人李小娟行為具有防衛性質,但其持械打擊王軍身體要害部位,造成王軍當場死亡的嚴重后果,防衛程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屬于防衛過當,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
法院認為李小娟防衛過當,構成故意傷害罪,可是如何來界定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怎么才能把握好尺度?陌生人闖入住宅怎么辦?公交車上制止乘客搶奪方向盤算不算正當防衛?追小偷致其受傷反被起訴?打人者停手后就不能還擊了?……
從昆山"龍哥"案到福州趙宇見義勇為案,從河北淶源反殺案到邢臺董民剛案……近年來,一系列涉及正當防衛適用的案件,引發了社會高度關注和網友密集討論。
在正當防衛的問題上,如果法律不能為其撐腰,社會正氣會越來越萎縮,法律的尊嚴就會被削弱。因此,制定更精準的正當防衛認定意見,統一正當防衛認定標準,不僅是公眾的期待,也是司法部門的需求。
據法治日報報道,2020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對外公布,對正當防衛制度的總體要求和具體適用作出細化規定,明確要求對于符合正當防衛成立條件的,堅決依法認定。
法治的初心,就是守護一個社會最核心的價值關切。一個法治社會,離不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對司法的尊重。我們常說,"要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那么如何在法律和司法中體現這一原則呢?最重要的,就是尊重人性、尊重民意、尊重每一個普通人。
沉思:"清官難斷家務事",但家暴從來都不是家事
李小娟的遭遇是不幸的,但不止她一人,在全國婦聯的統計中,中國有8100萬已婚婦女曾遭受家暴,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被家暴,而那些因為家暴而求助的女性中,最長的已經有40年。你能想想,這是多少疤痕,多少血泊,多少疼痛嗎?
據河南商報報道,2020年10月8日晚上,張家口市陽原縣53歲的祁俊芳,在家中被酒后的丈夫潑汽油點燃,全身重度燒傷,整個身體血肉模糊,其兒子表示,繼父馬某總是和母親吵架,"經常動手打人,他動手時,看見什么就拿什么打,像啤酒瓶之類的,直接就打到媽媽的頭上。"
數據顯示,中國2.7億個家庭中,大約有24.7%存在家庭暴力,其中女性受害者占9成,每7.4 秒就有一位女性遭家暴,平均遭受35次后才會報警,在我國家暴致死占婦女他殺死因的40%以上,每年有15.7萬婦女自殺,其中60%是因為家暴。
距離我國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已快4年,在接連發生的家暴事件和官方數據面前,我們不得不承認,這些關于家暴的法律依然有待完善,執行力度也有待加強。
為什么有受害者屢次被家暴報警,警方卻不予處理,法律對家庭暴力的威懾力何在?對受害者的保護又體現在哪兒?
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但家暴從來都不是家事,在呼吁"對家暴說不"的同時,我們更應該創造一個讓家暴受害者敢于說"不"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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