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書坑儒的主人公是誰,焚書坑儒的主人公是誰
1、焚書坑儒的主人公是誰
焚書坑儒的主人公是秦始皇。
焚的是書,坑的是儒生。“焚書坑儒”的出處是《史記·卷121·儒林列傳》,經常被作為引證的還有西漢末孔安國《〈尚書〉序》亦言:“及秦始皇滅先代典籍,焚書坑儒,天下學士逃難解散”。
焚書坑儒的故事是發生在秦朝,當時有一個叫淳于越的人提出反對“郡縣制”,認為應該學習古人,分封子弟,而丞相李斯卻認為應該禁止讀書人進入朝廷。秦始皇聽信了李斯的話,于是除了醫藥、種樹和占卜的書籍,其他所有的書籍都燒掉,特別是有關《詩》、《書》的書。這一舉動引起讀書人的不滿,于是第二年秦始皇便將四百六十多名方士和儒生活埋了。
焚書坑儒的影響
有利方面:
1、統一文字。使文字的使用更加便捷,促進了各地區文化的交流與發展。
2、統一貨幣。促進了經濟的發展。
不利方面:
1、加強了思想控制,有利于當時社會的穩定,有利于封建統治的鞏固。
2、摧毀了許多文化典籍,毀滅了許多寶貴的先秦文化。
3、嵌制了人民思想,不利于創新和發展,對后世造成惡劣的影響。
2、焚書坑儒的主人公是誰
秦始皇嬴政。
焚書坑儒,又稱“焚詩書,坑術士(一說述士,即儒生)”,西漢之后稱“焚書坑儒”。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毀書籍、坑殺“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
焚書是指秦始皇統一六國后,確立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封建行政體制,一些儒生游士針對時政,引證《詩》《書》和百家語,以古非今。丞相李斯為杜絕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入則心非,出則巷議”的現象,提出“焚書”的建議。公元前213年,秦始皇接受李斯的建議,下令除《秦紀》、醫藥、卜筮、種樹之書外,其他如百家語、《詩》、《書》等限期交官府燒毀。這起焚書事件,令大量文化典籍化為灰燼。
坑儒是指在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方士盧生、侯生等替秦始皇求仙失敗后,私下談論秦始皇的為人、執政以及求仙等各個方面,之后攜帶求仙用的巨資出逃。秦始皇知道后大怒,故而遷怒于方士,下令在京城搜查審訊,抓獲460人并全部活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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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焚書坑儒”的實質其實是統一思想的運動。當年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后,在政治結構上,廢除了分封制,在全國范圍內施行郡縣制;在文化上,統一了文字,以小篆為標準的官用文字;在經濟領域內,統一貨幣,統一度量衡。這些措施都是國家大一統的基本要素,是國家強暴力能夠控制的要素。但有些東西是國家強力結構很難駕馭的,特別是在秦朝初年,戰國時期剛結束,百家仍然在爭鳴中,思想領域內極度混亂,而一個國家能在多大程度上統一,最主要的條件是能在多大程度上形成共同的價值觀,而思想混亂是形成共同價值觀的大敵。
2、“焚書坑儒”這一幾乎可以肯定是很大一部分是杜撰的事件,卻成為了秦始皇殘酷暴戾的證據,使其被后世天下學人唾罵了兩千多年,恨不能掘墓鞭尸。可以說,得罪文人特別是后來得到權柄的文人實在是一件很可怕的事,他們幾乎成功的讓一個立下不世之功的千古一帝遺臭萬年。
:百度百科_焚書坑儒
3、焚書坑儒的主人公是誰
焚書坑儒的主人公是秦始皇嬴政,他是這起歷史事件的發起者,他聽從了李斯的意見而發起的。被殘害的人是四百六十余名術士。
焚書坑儒,又稱“焚詩書,坑術士(一說述士,即儒生)”,西漢之后稱“焚書坑儒”。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毀書籍、坑殺“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
“焚書坑儒”一詞出處《史記·卷121·儒林列傳》的說法是“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士,六藝從此缺焉”。經常被“坑儒”觀點引做證據的是《史記·秦始皇本紀》中秦始皇長子扶蘇的話(“天下初定,遠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西漢末孔安國(孔子10世孫)《〈尚書〉序》亦言:“及秦始皇滅先代典籍,焚書坑儒,天下學士逃難解散。”西漢劉向《〈戰國策〉序》:“任刑罰以為治,信小術以為道。遂燔燒詩書,坑殺儒士”。
秦始皇在政治、經濟上實行的改革,并不是一帆風順的。還在統一之初,就在要不要分封諸子為王的問題上發生了一場爭論。以丞相王綰為首的一批官吏,請求秦始皇將諸子分封于占領不久的燕、齊、楚故地為王。認為這樣有利于鞏固秦的統治。但廷尉李斯則堅持反對態度。認為,春秋戰國諸侯之所以紛爭,完全是西周分封制造成的惡果。只有廢除分封制,才可免除禍亂。
秦始皇采納了李斯的意見,認為立封國 ,就是樹敵兵。于是在全國確立了郡縣制。
事隔八年之后,到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在秦始皇于咸陽宮舉行的宮廷大宴上,又發生了一場師古 還是師今 的爭論。焚書之舉正是由此引發的。在宴會上,仆射周青臣,面腴秦始皇,吹捧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博士淳于越針對周青臣的腴詞提出了恢復分封制的主張。他說: 臣聞殷周之王千余歲,封子弟功臣,自為輔枝。今陛下有海內,而子弟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無輔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今青臣又面腴,以重陛下之過,非忠臣。秦始皇聽后不動聲色,把淳于越的建議交給群臣討論。丞相李斯明確表示不同意淳于越的觀點。他反駁說:三代之爭,何可法也.儒生 不師今而學古, 道古以害今,如不加以禁止,則 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統一可能遭到破壞。為了別黑白而定一尊,樹立君權的絕對權威,他向秦始皇提出焚毀古書的三條建議:
(1)除《秦紀》、醫藥、卜筮、農家經典、諸子和其他歷史古籍,一律限期交官府銷毀。令下三十日后不交的,處以鯨刑并罰苦役四年;
(2)談論《詩》、《書》者處死,以古非今者滅族,官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
(3)有愿習法令者, 以吏為師。秦始皇批準了李斯的建議。在宴會散后第二天,就在全國各地點燃了焚書之火。
不到30天時間,中國秦代以前的古典文獻,都化為灰燼。留下來的只有皇家圖書館內的一套藏書。
在焚書的第二年,又發生了坑儒事件。坑儒不是焚書的直接繼續,而是由于一些方士、儒生誹謗秦始皇引起的。秦始皇在攫取到巨大權力和享受到榮華富貴之后,十分怕死。在統一中國之后,他異想天開地要尋求長生不死藥。方士侯生、盧生等人迎合其需要,答應為秦始皇找到這種藥。按照秦律謊言不能兌現,或者所獻之藥無效驗者,要處以死刑。侯生、盧生自知弄不到長生不死藥,不但逃之夭夭,而且誹謗秦始皇天性剛戾自用,專任獄吏 ,事情無論大小,都由他一人決斷,貪于權勢 等等。秦始皇聽后,盛怒不可抑止,以妖言以亂黔首 的罪名,下令進行追查,并親自圈定460余人活埋于咸陽。這即是所謂的“坑儒”事件。
焚書事件
中國的春秋戰國時期(公元前771年-前221年)由于社會逐漸進入青銅時代,中國的社會生產力得到了較大的發展,一些平民百姓逐漸從體力勞動中解放出來。他們面對紛亂的社會狀況,希望通過思索和鉆研前人治世理念尋找到一條可以使社會安定,百姓不再流離失所的救世之路。于是產生了諸多的學派學說,并撰寫出無數著作,史稱諸子百家。
隋朝的牛弘提出“五厄”之說,論中國歷代圖書被焚毀,首當其沖即為秦始皇焚書,二是西漢末赤眉起義軍入關,三是董卓移都,四是劉石亂華,五是周師入郢。而劉大魁作《焚書辨》,燒秦宮室,火三月不滅”一句,宣稱書是項羽焚燒的。但是漢朝無人就此指責項羽“焚書”,盡管他是劉邦的敵人。
坑儒事件
而在焚書開始的第二年,即公元前212年,秦始皇在當時秦首都咸陽將四百六十余名術士坑殺,即為所謂的“坑儒”。
4、焚書坑儒的主人公是誰的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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