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憲法的,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憲法的什么
1、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憲法的什么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憲法的核心內容,憲法是每個公民享有權利、履行義務的根本保證。
法律分析
憲法的根基在于人民發自內心的擁護,憲法的偉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誠的信仰。只有保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憲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眾,憲法實施才能真正成為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公民的權利與義務內容:所謂權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權益,它表現為享有權利的公民有權做出一定的行為和要求他人做出相應的行為。所謂義務,是指公民依法應當履行的職責,它表現為負有義務的公民必須做出一定的行為或禁止做出一定的行為。從法律關系上講,二者是同時產生的,是相對應的一對范疇。沒有權利,就沒有義務,沒有義務,也就沒有權利。從法律關系的主體來說,一方面,公民既是權利的享有者,又是義務的承擔者。既沒有脫離義務單獨存在的權利,也沒有可以摒棄權利而單獨履行的義務。另一方面,權利的實現要求義務的履行,義務的履行要求權利的實現。社會主義制度下,公民得權利和義務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關系。公民權利的充分實現,可以激發人民群眾的主人翁責任感,調動人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自覺地承擔對國家和社會地責任,盡自己的義務。隨著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又反過來為公民權利的實現提供和創造了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三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2、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憲法規定的嗎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憲法規定的。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憲法的重要內容公民的基本權利是平等權、人身自由權、宗教信仰自由權等權利,公民的基本義務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祖國安全和榮譽、依法納稅等
公民的基本義務主要有以下幾種:
1、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這是我國公民必須履行的基本義務之一2.遵守憲法和法律,尊重社會公德
3、維護祖國安全、榮譽和利益。
4、依法納稅。
5、不得損害國家、集體以及其他公民的合法利益
公民的基本權利如下: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與人格權,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5、監督權,包括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并依法取得賠償的權利;
6、社會經濟權利,包括勞動權利,勞動者休息權利,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利,因年老、疾病、殘疾或喪失勞動能力時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社會保障與物質幫助的權利;
7、社會文化權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權利,進行科研、文藝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8、婦女保護權,包括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權利;
9、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
10、華僑、歸僑和僑眷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受國家保護。
綜上所述,諸如國家性質、國家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都屬于國家生活中的根本問題,都是由憲法規定的。這表明憲法規定國家生活中的根本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3、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憲法規定的內容嗎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憲法規定的內容。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我國憲法中所規定的,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憲法的重要內容。公民的基本權利是平等權、人身自由權、宗教信仰自由權等權利;公民的基本義務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祖國安全和榮譽、依法納稅等。
公民的基本義務主要有以下幾種:
1、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這是我國公民必須履行的基本義務之一。
2、遵守憲法和法律,尊重社會公德。
3、維護祖國安全、榮譽和利益。
4、依法納稅。
5、不得損害國家、集體以及其他公民的合法利益。
我國憲法規定公民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1、平等權: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權利,不受任何差別對待,要求國家同等保護的權利。它包括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和禁止差別待遇。
2、政治權利:指公民依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行為可能性。它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結社、集會、游行、示威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指公民依據內心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它包括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這種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種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這個教派的自由,出有信仰那個教派的自由;有過去信教而現在不信教的自由;也有過去不信教而現在信教的自由。
4、人身自由:又稱身體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主要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秘密和通訊自由受法律保護。
5、社會經濟權利:是指公民依照憲法的規定享有的具有物質經濟利益的權利。它主要包括公民合法財產的所有權和繼承權,勞動就業權和取得報酬權,休息權,在年老、疾病或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6、文化教育權利:是指文化與教育領域享有的權利。主要包括:受教育的權利、從事科學研究的權利,從事文藝創作的權利與從事其他文化活動的權利。
7、監督權:是指公民監督國家機關及工作人員活動的權利,具體包括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綜上所述,在我國,諸如國家性質、國家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都屬于國家生活中的根本問題,都是由憲法規定的,這表明憲法規定國家生活中的根本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4、哪一年頒布的憲法全面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法律分析:1982年頒布的憲法全面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憲法的核心內容,憲法是每個公民享有權利、行使義務的根本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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