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環境污染,海洋污染有哪些
1、海洋污染有哪些
石油及其產品(見海洋石油污染);金屬和酸、堿;農藥;放射性物質;有機廢液和生活污水;熱污染和固體廢物。
有害物質進入海洋環境而造成的污染,會損害生物資源,危害人類健康,妨礙捕魚和人類在海上的其他活動,損壞海水質量和環境質量等。
海洋面積遼闊,儲水量巨大,因而長期以來是地球上最穩定的生態系統。由陸地流入海洋的各種物質被海洋接納,而海洋本身卻沒有發生顯著的變化。
海洋污染的特點:污染源多、持續性強,擴散范圍廣,難以控制。海洋污染造成的海水渾濁嚴重影響海洋植物(浮游植物和海藻)的光合作用,從而影響海域的生產力,對魚類也有危害。
作用機理:
重金屬和有毒有機化合物等有毒物質在海域中累積,并通過海洋生物的富集作用,對海洋動物和以此為食的其他動物造成毒害。
石油污染在海洋表面形成面積廣大的油膜,阻止空氣中的氧氣向海水中溶解,同時石油的分解也消耗水中的溶解氧,造成海水缺氧,對海洋生物產生危害,并禍及海鳥和人類。
由于好氧有機物污染引起的赤潮(海水富營養化的結果),造成海水缺氧,導致海洋生物死亡。海洋污染還會破壞海濱旅游資源。因此,海洋污染已經引起國際社會越來越多的重視。
來源:百度百科-海洋污染
2、海洋污染有哪些危害
海洋污染通常是指人類改變了海洋原來的狀態,使海洋生態系統遭到破壞。海洋污染會使海洋水產品體中聚集毒素,人類使用后會引發疾病。由于受到海洋污染,造成海洋生物死亡或發生畸形,改變整個海洋的生態平衡,還會造成漁場外遷、魚群死亡、赤潮泛濫,一些灘涂養殖場荒廢,一些珍貴的海生資源喪失。
海洋被污染后,會導致浮游生物死亡,海洋吸收二氧化碳能力減低,加速溫室效應。為了保護海洋環境,要加強對船舶及鉆井、采油平臺的防污管理。嚴格管理和控制向海洋傾倒廢棄物,禁止向海上傾倒放射性廢棄物和有害物質。
海洋污染的特點是,污染源多、持續性強,擴散范圍廣,難以控制。海洋污染造成的海水渾濁嚴重影響海洋植物(浮游植物和海藻)的光合作用,從而影響海域的生產力,對魚類也有危害。重金屬和有毒有機化合物等有毒物質在海域中累積,并通過海洋生物的富集作用,對海洋動物和以此為食的其他動物造成毒害。
石油污染在海洋表面形成面積廣大的油膜,阻止空氣中的氧氣向海水中溶解,同時石油的分解也消耗水中的溶解氧,造成海水缺氧,對海洋生物產生危害,并禍及海鳥和人類。由于好氧有機物污染引起的赤潮(海水富營養化的結果),造成海水缺氧,導致海洋生物死亡。海洋污染還會破壞海濱旅游資源。因此,海洋污染已經引起國際社會越來越多的重視。
3、什么是海洋污染?
海洋污染通常是指人類改變了海洋的原來狀態,使海洋生態系統遭到破壞,有害物質進入海洋環境而造成的損害。
海洋面積遼闊,儲水量巨大,因而長期以來是地球上最穩定的生態系統。由陸地流入海洋的各種物質被海洋接納,而海洋本身卻沒有發生顯著的變化。然而近幾十年,隨著世界工業的發展,海洋的污染日趨嚴重,使局部海域環境發生很大變化,并有繼續擴展的趨勢。
引起海洋污染的原因主要有:油船泄漏、傾倒工業廢料和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直接排進海洋。
海洋污染給人類和海洋帶來許多危害,它使海洋食品中聚積毒素,人食用后會得病;使海產減少,危及人類的食物源;使浮游生物死亡,海洋吸收二氧化碳能力減低,加速溫室效應;使海洋生物死亡或發生畸形,改變整個海洋的生態平衡。
人類為保護海洋正在做出種種不懈的努力,包括禁止向海洋傾倒工業廢料和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處理之后再排放入海。
4、海洋污染的危害有哪些
海洋污染的危害如下:
1、造成海洋生物死亡或發生畸形,改變整個海洋的生態平;
2、造成漁場外遷、魚群死亡、赤潮泛濫,一些灘涂養殖場荒廢,一些珍貴的海生資源;
3、海洋被污染后,會導致浮游生物死亡,海洋吸收二氧化碳能力降低,加速溫室效應;
4、局部海域水體富營養化;
5、由海域至陸域使生物多樣性急劇下降;
6、海洋生物死亡后產生的毒素通過食物鏈毒害人體;
7、破壞海濱旅游景區的環境質量,失去應有價值;
海洋污染的特點是,污染源多、持續性強,擴散范圍廣,難以控制。海洋污染造成的海水渾濁嚴重影響海洋植物(浮游植物和海藻)的光合作用,從而影響海域的生產力,對魚類也有危害。重金屬和有毒有機化合物等有毒物質在海域中累積,并通過海洋生物的富集作用,對海洋動物和以此為食的其他動物造成毒害。石油污染在海洋表面形成面積廣大的油膜,阻止空氣中的氧氣向海水中溶解。
同時石油的分解也消耗水中的溶解氧,造成海水缺氧,對海洋生物產生危害,并禍及海鳥和人類。由于好氧有機物污染引起的赤潮(海水富營養化的結果),造成海水缺氧,導致海洋生物死亡。海洋污染還會破壞海濱旅游資源。
因此,海洋污染已經引起國際社會約來約多的重視。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第五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作為對全國環境保護工作統一監督管理的部門,對全國海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指導、協調和監督,并負責全國防治陸源污染物和海岸工程建設項目對海洋污染損害的環境保護工作。
國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海洋環境的監督管理,組織海洋環境的調查、監測、監視、評價和科學研究,負責全國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和海洋傾倒廢棄物對海洋污染損害的環境保護工作。
國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所轄港區水域內非軍事船舶和港區水域外非漁業、非軍事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的監督管理,并負責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海域航行、停泊和作業的外國籍船舶造成的污染事故登輪檢查處理。船舶污染事故給漁業造成損害的,應當吸收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參與調查處理。
國家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漁港水域內非軍事船舶和漁港水域外漁業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的監督管理,負責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工作,并調查處理前款規定的污染事故以外的漁業污染事故。
軍隊環境保護部門負責軍事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的監督管理及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
沿海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使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的職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法及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
請添加微信號咨詢:19071507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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